沒簽購房合同可以退房嗎_交了首付沒簽購房合同可以退房嗎?
特邀律師
今年我也是這種情況,我是臘月二十九到售樓部看中一套房子,就給售樓部交了幾萬塊定金,本來是一件開心的事!結果在臘月三十的時候就知道武漢因新肺冠狀病毒,導致武漢全城封閉。看到這樣的消息,心里很難受,拔涼拔涼的。于是天天都在關注武漢新冠狀病毒肺炎發展的情況,一天又一天時間過了一個月。可是武漢的新冠狀病毒肺炎情況越發嚴重,并沒有好轉,導致我們都不能出門工作,不能做生意。在二月底的時候就收售樓部通知我們去交未付完的首付款并簽購房合同。現在我們也不想買,因為不知道今年的房產房價走勢如何?也許會跌得很低很低,所以說現在我們去售樓部退定金,售樓部也不與退還,給他說明了今年的特殊情況,因為資金困難而付不起首付,但是售樓部不認可。所以說根據上面的這種情況分析,現在只有硬著頭皮把首付款交上,繼續履行去年就合同,只能這樣想,房子是自己住的,我們不炒房,不等房子一增值。只有想想辦法把首付款籌上,繼續實現我買房子的夢想。不知道網友們如何看待這個問題,大家覺得我這樣做值嗎?
在合同中,我們常常會出現合同未簽訂而實際履行有效的情況,您全款買房,沒有簽合同,但是您已經實際履行了付款義務,對方表示接受了,合同已經成立。
我國法律規定《合同法》第三十六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
第三十七條 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在簽字或者蓋章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
因此,這種情況下,沒有簽合同,如果您退房,在一定情況下會給對方造成損失,您還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例如已經實際履行很長時間的合同了,現在要退房,在這期間以及長時間沒有賣出去產生的實際損失。具體的還需要結合實際的情況。
可以退,可能會有違約金。是因為什么原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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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題主說的情況,不知道是否約定了違約金,通常情況下開發商會在購房協議中約定違約金。
首先,簽署了購房協議,也交了首付款,說明購房合同已經成立,而且應該已經生效。在這種情況下,任何一方都不能隨意反悔,否則就是違約。
其次,任何一方違約,是需要承擔違約責任的。當然,是否需要承擔違約金,還要看合同里面有沒有約定,如果沒有約定違約金,就不需要交納違約金,但是一旦約定了,肯定是需要給付違約金的。
題主希望不交納違約金,根據我以上的分析,還需要看你是否約定了違約金,如果約定了違約金,是一定要交的。
有兩種情況可以不交違約金。第一,就是合同無效。你能證明開發商五證不全,沒有預售許可證,就說明開發商無權出售,可以主張合同無效。需要去法院起訴。第二,合同有效,就等于違約后免責。根據合同法的規定,一般合同的免責事由就是不可抗力,也就是你遇到了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也不能克服的客觀原因,如地震、海嘯、臺風等自然災害,或者自己無法預見、無法避免、無法克服的社會原因,如騷亂、戰爭、罷工等。
建議根據自己的情況,看看有無免責事由。
實在不行,去跟開發商好好談談,爭取少交一點。
如果確實沒有簽訂合同,沒有任何約定,可以要求退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