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患法律關系的認識_如何看待醫患關系?
特邀律師
如果醫院和醫生不過度透支國民的信任,醫患關系也不會落到如此地步!
一是國家要加強宣傳。把醫生當人不要當神,好多病在目前醫療條件下不是什么病都能看好的。
二是醫生也是人。離不開這個社會,有家有事有老人,一點點錯誤不犯是不可能的。
三是醫生護士也要生活,又要馬兒跑又不讓馬兒吃,尤其是在當下這個金錢社會是不可能的。
四是不能一只老鼠壞了一鍋湯,砍醫殺醫打醫要全生活關注,把醫生打怕了,誰為你看病,必竟人的生命比金錢重要。
五是政府要愛護關心人民,首先撥足醫療費,不說全民免費,起碼,再不要讓醫院自收自支了,醫院必竟不是掙錢的地方。
醫患關系什么問題都不是 中國人去美國看兩次病就會感覺還是中國醫生好啊 我們把醫療當服務本身就是腦殘的想法 醫生不是服務員 醫療不是長生不老仙草 在全世界醫療都是價格非常昂貴的 因為醫療本身就是高成本的社會活動 我們還非覺得價格必須低 簡直不可理喻
醫患關系的惡劣,在我們國家已經很有一些年了,這種情況在全世界各國都是不曾有的,我國的醫生護士被打,被殺,而逼迫政府對患者家屬兇手處以極刑,這本就是一種極不正常的現象,超出人性的行為。\但今后保不定還會發生,因為發生這種情況的根本原因并未解決,一說大家就知,醫患關系惡劣的根源問題出在錢上,即農民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
不解決這個問題,我估計國家一定不敢宣布醫改成功。這實際上涉及到政府,醫生,患者三者之間的關系。政府的措施讓三者都滿意了,那么我們國家的醫改成功了,醫患關系決對能和諧相處,哪些患者家屬決不會找政府,找醫生恩將仇報,人心都是一樣。
從國家現在的醫療狀況看,嚴格的說,只是適合有錢人看病,憑天良心說窮人真的消費不起,雖然我們國家經濟占世界老二,農民的溫飽小康確是不成問題,但要付巨額的醫藥費真的很難,我們國家的錢其實在一小部分人手里。醫生也是勞動者,在一個政策下和全國人民一樣憑勞動掙飯吃,農民治不起病就怪醫生,其實他們都怪錯了。
中國的醫改政府是努了力的,從農村合作醫療,醫保,到大病救治,國家花了很多錢,為什么還看病難,看病貴?現在用于合作醫療的錢,中央的部分是出了,個人的部分也是出了,地方政府出了沒有我不知道。醫保的錢養活了全國所有的大藥房,大批的保健品,有幾個人是拿活錢到藥店買藥的,只要藥店刷卡就永遠睹不住醫保費漏洞的缺口,醫保的錢養活了藥店但看不起病的罪責還要化到醫生頭上。現在的病人,越是大醫院越是錢貴的地方越去,加上國家的醫療資源都集中在大城市,小病大治差旅費等花了很多冤枉錢,增加了病人負擔。這些國家制度的缺陷,和病人錯誤的就醫行為也認為是醫生的責任。醫生首當其沖,有理也無處辨別。
當然,國家的錢大部分還是進了醫院,現在國家冠名公立醫院的其實都是靠自己掙飯吃,市場經濟下的多勞多得。所以不管國家如何改,降藥價,降掛號費,材料費等,總是越改越貴,就一個原因,醫生也要吃飯。醫生就和那些企業家樣,掙錢是市場性質允許的。國家真的出了很多錢,但由于使用不合理,管理漏洞很多錢都被善意的轉彎走了。不能全部落實到農民頭上。
現在農村有一種呼聲,要求國家實行免費醫療,應該說國家真的實行全國醫療免費后,這是一個解決醫患矛盾的最好辦法。但作為中國的公民,大家都可以想一想我們國家有這個財力嗎?改革開放以來,我們國家的錢基本都用于國計民生方面,對農民的實惠政策有目共睹,國家建設的偉大成就有目共睹,有這個能力國家一定會辦的,這是國家考慮的問題。但我認為國家辦醫還是要回歸公益為好,國家解決了醫生的吃飯問題,醫生不以掙錢為目的工資不與收入掛勾,在醫生的控制下,合理正當用藥,沒有過度醫療,并將全國醫療資源城鄉調節合理,或許就會好得多。為醫患關系說了這么多,其實主要矛盾就是錢的問題,還是那句話,解決了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醫患關系就會好起來。
醫患法律關系是醫生是治病救人的,而患者就是病人,到醫院看病的,兩者是相互依賴,相互關注的關系。
醫患雙方到底誰是弱者,法律應該保護什么?答:醫者在診療時一般都是在身體健康環境適可的條件下工作、收獲著自己應得的那份薪資而服務患者。患者是在不同的生活條件下、或在不同條件環境下工作患了病需要得到醫者救治乃致搶救生命服務的群體。強者弱者不難分明!至于法律應該保護什么:個人認為法律始終應保護雙方的合法合規和合情的利益和權利,一律平等!
觀點:民事法律關系,行政法法律關系,消費合同關系如果將醫患關系定性為民事法律關系,不符合主體平等、雙方自愿、等價有償等的民法原則和民事法律關系特征;若行政法法律關系,醫療行為并不是行使行政權利的行政行為;若消費合同法律關系,但相當數量的醫療單位是由政府撥款,屬不以營利為目的的福利性機構,不同于作為消費合同一方的營利性經營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