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想繼承你的遺產_遺產一般是怎樣繼承的?
特邀律師
故意殺害被繼承人的,不能繼承其遺產。岳父岳母死亡后,其妻子繼承了其遺產,現在張東升岳父母的財產成為張東升妻子的財產。張東升故意殺害了自己的妻子,不能繼承其妻子的財產。
既然是你的個人財產,想給誰是你的自由,你只想給兒子,不想給女兒,就立下遺囑,遺產全部歸兒子繼承就是了。如果不立遺囑,女兒和兒子有同等的法定繼承權。
但是,建議你立遺囑之前好好想想,這輩子是兒子花你的錢多,讓你操的心多,還是女兒更讓你勞心勞力。如果你老了病了,在床前侍奉的是兒子還是女兒,如果你不確定,就去醫院看看,到底是誰在照看父母。
如果將來你老了病了,需要人照看了,兒子不來,兒媳說沒義務,希望你不要在這時候想起女兒。她如果不肯來,請你不要后悔,更不要抱怨。
遺產如何分配,別人無權干涉,但請你做了決定就不要后悔,并且毫無怨言的承擔這個決定帶來的后果。
1.繼承回來的房子,若被繼承人沒有特別的安排,比如遺囑繼承中特別指明“此房由某某繼承但不包括其配偶”,那么這個繼承回來的房子就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他若進行處分,比如賣掉給女兒買房等,應該征得你的同意;2.繼承時若有特別指明,此房與你無關,系他個人財產。他怎么處分,你無權干涉。3.從家庭和睦相處角度看,即便此房在繼承后屬于共同財產,但其來源仍然是男方的父母,是你婆家的財產傳承,你也應該大度些,把此房作為他的個人財產對待,任由他處分而不必干涉,更沒有必要糾結。否則,一旦因此房處分發生爭議,你們父妻很可能會走到離婚的境地,那就得不償失了。
1、應該先看被繼承人是否由遺囑,有遺囑的,應當按照遺囑執行。
2、沒有遺囑的,應該確定哪些人可以作為繼承人。繼承人第一順尋(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尋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尋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3、最后,才是確定各繼承人之間的份額,按照繼承法的規定,同一順位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4、依照《繼承法》規定,在遺產分割時,應當為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份額。
5、在繼承時,按照《繼承法》的要求,應當保留胎兒的繼承份額,以保護繼承人死亡后出生的子女和利益。
6、我國《繼承法》中特別規定了遺囑撫養協議。公民可以無法定撫養衣服的自然人或集體所有制組織簽訂遺贈協議,以保障受扶養人的生養死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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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是沒問題,但是不是全部由你一個人繼承。
因為是婚前財產,屬于夫妻個人財產,所以該財產全部作為妻子遺產,不存在先進行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問題。
對于遺產繼承來說,被繼承人留有遺囑的話,就按遺囑的內容繼承。所以若是妻子有留下遺囑將房產由你本人繼承,則由你繼承,岳母不能繼承。若沒有遺囑,則屬于法定繼承。
根據《繼承法》規定,第一順位的繼承人有配偶、父母、子女。妻子的母親尚在,自然享有繼承權。所以,若是其他繼承人已經死亡了,只剩下岳母和你兩個人,則由你們兩人共同繼承。一般來說,每個人的繼承份額為50%。
著名國學大師楊絳曾經講過,我們生孩子是我們欠孩子的,而不是孩子欠我們的,我們之所以對孩子傾盡全力地教育培養,百般呵護,是為了彌補對孩子的虧欠。想想也是,我們為什么要生孩子,還不是為了填補我們人生的空白嗎,其實是很自私的,而孩子卻是被動無辜的,他們沒有任何選擇地來到世上,卻要承受世俗陳腐的道德綁架,其實強迫孩子孝順是最流氓的道德綁架,美其名曰,父母為孩子無私奉獻,但你生下孩子不管他能活嗎,他能長大成人嗎,培養孩子是父母必盡的義務,是沒有任何附加條件的。至于孩子是否孝順,是否感恩,完全應該憑孩子的意愿,不能強求,更不能道德綁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