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利貸套路貸的犯罪特征_民間高利貸犯法嗎?
特邀律師
民間高利貸不是犯法的,民間高利貸的暴力催債是違法的。
我一直在研究高利貸的暴力催債的原因,現在終于研究明白了。
一、在這個問題上出現法律空白點,這是立法的問題。
1、我們都知道,法律最高是保護年息36%以下的高利貸的,也支持勝訴,超過部分,法律不支持。
2、假設一個高利貸,自愿借貸年息50%,到時候不還了,高利貸者怎么維權?打官司,最高可得36%,白白損失14%的利息。
3、這14%的損失,就是法律的空白,法律解決不了,那么,高利貸黑社會就因此產生,這就是產生的原因,如果及時還債,就不可能有黑社會,如果法律支持也不可能有黑社會,就是這個道理。
4、我不是支持高利貸黑社會,我是在探究他們黑社會產生的原因。
二、在執行法律的問題上,有些問題判決也是原因。
1、高利貸者起訴欠債不還的老賴,這是多好的法治精神,但是法院判決非常有問題,它沒按司法解釋的24%或36%判決,也沒按四倍利息判決,也沒按照合同約定的利息判決,它按的是銀行利率判的。這就非常荒唐了。
2、本來高利貸者走法律途徑這是要支持鼓勵的,這也是對于民間借貸糾紛最好的最理性的解決方法,不相信法律不會這么選擇,但法院錯誤判決,法院這么一判,堵死這條路了,以后再傻的高利貸者也不會走法律途徑了。
3、這個判決的理由更荒唐,沒有償還借款能力,這不是民間借貸糾紛的理由,這個判決的兩個后果是第一助長老賴精神,第二堵住高利貸的司法解決思路。
三、當務之急,我的建議是,國家盡早出臺司法解釋:將高利貸的最高利息限制在36%年息以內,并不得變相收取其他費用,以后法律就可以保護高利貸者的利益,也會在最大程度消滅高利貸黑社會。
四、但是我預判,借債不還的老賴,還會有很多的,自殺的也不會杜絕。我們很多人都憎恨老賴,比如那個教科書式的老賴,但很多人又支持這種借債不還的老賴,尤其是賭博,享樂,打賞的老賴,這是雙重標準嗎?他們的老賴性質是一樣的,事實上借錢不還的老賴更可惡。
有本質區別,高利貸仍然屬于民間借貸而不會構成詐騙犯罪,而“套路貸”則只是假借了高利貸的表現形式來實施詐騙或者敲詐勒索等犯罪
因為高利貸和“套路貸”都會體現為民間借貸,因此司法機關針對“套路貸”的司法解釋在開章第一條就詳細說明了“套路貸”與民間借貸的區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關于辦理“套路貸”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一條規定
1.“套路貸”,是對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假借民間借貸之名,誘使或迫使被害人簽訂“借貸”或變相“借貸”“抵押”“擔保”等相關協議,通過虛增借貸金額、惡意制造違約、肆意認定違約、毀匿還款證據等方式形成虛假債權債務,并借助訴訟、仲裁、公證或者采用暴力、威脅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財物的相關違法犯罪活動的概括性稱謂。
2.“套路貸”與平等主體之間基于意思自治而形成的民事借貸關系存在本質區別,民間借貸的出借人是為了到期按照協議約定的內容收回本金并獲取利息,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財物的目的,也不會在簽訂、履行借貸協議過程中實施虛增借貸金額、制造虛假給付痕跡、惡意制造違約、肆意認定違約、毀匿還款證據等行為。
司法實踐中,應當注意非法討債引發的案件與“套路貸”案件的區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也未使用“套路”與借款人形成虛假債權債務,不應視為“套路貸”。因使用暴力、威脅以及其他手段強行索債構成犯罪的,應當根據具體案件事實定罪處罰。
上面的法律文件內容可能過于專業,所以我大體梳理出來二者的核心區別:
高利貸圖的是雙方事前自愿約定好高額利息,而“套路貸”則會在利息之外,利用各種手段要求借款人支付其事先沒有預料到的費用,這些費用大多數情況下會遠超過約定的利息本身,這些利息之外的費用才是“套路貸”的真實目的。
正因為“套路貸”不像高利貸只是為了賺取利息,所以“套路貸”在實施過程中會出現各種明顯不合理的情況:
虛增借貸金額;例如本來約定借款3萬元,但簽署借款協議的時候卻說只能借到1萬元,但是仍然要在借款協議上面寫借款3萬元,或者借款3萬元,但簽署合同時卻要求將借款金額寫成5萬元。
制造虛假給付痕跡;實際上只借出了3萬元,但是合同上面寫了借款是5萬元,沒有實際借出的2萬元往往就會讓借款人簽署收據說明自己以現金的方式收到,而另外的3萬元則轉賬到借款人的銀行卡,制造出5萬元已經全部支付完畢的假象;又或者將5萬元全部轉賬到借款人的銀行卡,但是要求借款人馬上現金取款2萬元還回來,這樣同樣能夠實現表面上給付了5萬元,而實際上只給了3萬元的效果。
惡意制造違約、肆意認定違約;“套路貸”往往會在借款合同里面約定苛刻的還款條款以及嚴格的違約責任,目的就是為了讓借款人不可能按照約定來還款,甚至有時候會在借款人要按約還款的情況下刻意回避借款人,讓其無法及時還款而形成違約,或者隨意找理由來認定借款人已經違約,這與高利貸一般都想及時回收本金的做法相反。
平賬壘高借款金額;“套路貸”往往為了能夠不停地“挖掘”借款人的利用價值,在借款人無力償還的情況下會假意幫助借款人,找來事先串通好的第三方來幫忙還款平賬,在借款人與第三方之間再形成新的債務,實際上就是將借款人再循環“套路”一次。
軟硬兼施惡意催收;在借款人未能償還虛高“借款”的情況下,“套路貸”會借助訴訟、仲裁、公證等軟手段來催收,或者采用暴力、威脅以及其他手段向借款人或者其親友索取“債務”。
高利民間借貸不構成犯罪,但以借貸為業的民間借貸屬于非法從事金融業務,不受法律保護
高利貸本質上仍然是民間借貸,只是利率較高,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法律支持24%以下利率的民間借貸,36%以上的利率不受法律保護,所以高利貸本身并不構成犯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被告人何偉光、張勇泉等非法經營案的批復》明確指出“我院經研究認為,被告人何偉光、張勇泉等人發放高利貸的行為具有一定的社會危害性,但此類行為是否屬于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的“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相關立法解釋和司法解釋尚無明確規定,故對何偉光、張勇泉等人的行為不宜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
雖然高利民間借貸不構成犯罪,但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最高法民終647號《民事判決書》也已經明確指出以借貸為業的民間借貸屬于非法從事金融業務,不受法律保護。
通過向社會不特定對象提供資金以賺取高額利息,出借行為具有反復性、經常性,借款目的也具有營業性,未經批準,擅自從事經常性的貸款業務,屬于從事非法金融業務活動。高金公司的經營范圍為項目投資(不含專項審批)、財務咨詢、企業管理咨詢,高金公司所從事的經常性放貸業務,已經超出其經營范圍。金融業務活動系國家特許經營業務,故依照上述規定也應認定案涉《借款合同》無效。
高利貸一般是不入刑。高利貸只是約定的借款利息超過法律保護標準。按我們現在的法律規定,也就是超過法律保護的這部分利息不予支持而已,其他方面還是會支持。現在民間借貸最高利息由原來的24%和36%的上限,調整為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四倍。一般來說,超過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四倍的往往就被認定為高利貸。
不過,我們司法解釋將非法放貸納入非法經營犯罪。雖然此前一直有人大代表或法律人士建議增設非法放貸罪。但這個建議并沒有得到采納。按規定,違反國家規定,未經監管部門批準,或者超越經營范圍,以營利為目的,經常性地向社會不特定對象發放貸款,擾亂金融市場秩序,將涉嫌非法經營罪。這里的多次是指2年內向不特定多人(包括單位和個人)以借款或其他名義出借資金10次以上。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關于辦理非法放貸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對這方面有更具體的標準,分別從非法放貸金額、放貸對象人數等進行處罰。
還有一個則是我們常聽的到的”套路貸“。套路貸也并不是一個罪名,只是我們對于這類放貸行為的一個稱謂。套路貸往往伴隨著各種違法行為,特別是不少網貸平臺,在高利貸的同時往往并存各種套路貸。另外,這些高利貸或套路貸公司在催收債務往往會采取一些暴力手段,這些暴力催收也涉嫌違法犯罪。總體來說,套路貸有可能涉嫌合同詐騙、敲詐勒索、尋釁滋事等犯罪。套路貸是我們本次掃黑除惡重點打擊的對象。
謝邀。高利貸不違法,但利率高于36%法律肯定不會支持,套路貸卻是違法的,屬于國家要嚴厲打擊并會堅決取締的。
一、什么是高利貸?
首先有一點要明確的是,高利貸不是現在才有的,它已經存在了數千年了。其次從我們國家的法律來看,高利貸本身也并不違法,而且在投資領域,高利貸風險那么高,利率高也算正常。但是最高人民法院的規定也非常明確,就是允許存在,但是不允許你收太高的利息,具體就是24%以上的年化收益不會得到支持,36%以上肯定不支持。而在民間借貸中,大多數的借貸行為本身也沒有什么違法或者犯罪的手段在,所以高利貸存在也是有其道理的,如果全部取締的話,那么有一部分人的融資需求就會被完全壓制,而這類需求在現有的體系里,銀行是無法滿足的。
高利貸最典型的就是發生在熟人群體之間的民間借貸,而“標會”就是其中一種最為典型的組織形式,它基本都是發生在互助組之間,大多是自發組成的,雖然利息高,但是卻普遍存在。
二、什么是套路貸?
套路貸才是應該堅決予以鏟除的,因為套路貸其實就是打著民間借貸的幌子,威脅或者利誘被害人簽訂“借貸”或變相“借貸”“抵押”“擔保”等相關協議,通過虛增借貸金額、惡意制造違約、肆意認定違約、毀匿還款證據等方式形成虛假債權債務,并借助訴訟、仲裁、公證或者采用暴力、威脅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財物的相關違法犯罪活動, 所以套路貸的本質其實是騙局,屬于帶有黑惡勢力性質的集體違法犯罪行為,經常搞得借貸人家破人亡,對于這樣的東西,當然越早鏟除越好。
套路貸最為典型的一種形式就是“校園貸”了,通過勒索女大學生拍裸照是他們常用的技倆,這個就不多說了,想必很多人對此是深惡痛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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