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戶不給員工買社保_個體戶沒給員工買社保,怎么要?
特邀律師
感謝邀請,感謝樓主的提問。
樓主您好,個體工商戶作為企業主,也是應當要給自己雇傭的員工來繳納這個社會保險的,因為個體工商戶雇傭的員工也是屬于這種全日制用工形式的,什么叫全日制用工形式呢?主要就是針對每日工作時間超過4個小時,每周工作時間超過24個小時,這種情況都屬于是全日制用工行為,那么如果是全日制用工行為,就要按照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依法給員工購買社保。
確實會出現像題目中所提到的就是員工離職以后他的社保怎么辦?實際上員工離職以后員工本人的社保是屬于員工,自己,所有企業主是沒有辦法干預的,所以說只能夠讓員工來正常的轉移出他的社保就可以了,當然作為一個企業主也就是工商地主來說員工的經常流失,對于個體工商戶的企業主,實際上并不是一個好的現象,因為這樣一來的話,你又要重新招聘員工,重新為員工繳納社保,相應的手續和流程都是比較繁瑣的,而且這樣的工作你等于說是在重復做是沒有任何意義的。
但是依法給員工購買社保是應盡的責任和義務,所以說為了要留下員工,實際上應當從自己的一些管理手段來入手,比如說通過自己的一些小恩小惠能留住員工的心,那么這樣的話,你的這名員工也會長期的給你打工,對于你本人來說也是有好處的,因為你總不至于長期的去找員工,而且招來的新員工他不一定是穩定的,所以說周而復始就會形成這樣一個惡性循環的局面。
那么參保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是最起碼的,因為2019年社保稅改以后我們都知道社保就有稅務部門開始征收了,那么稅務部門的征收力度相對來說是比較強的,所以說任何雇傭員工,并且是按照全日制用工行為來用工的,這種企業主都要依法為員工購買社保,任何企業和單位都不能逃避為員工購買社保的責任。
所以個體工商戶也好,企業私人小老板也好,那么都應當是給自己的員工要依法購買社保。因為只有合規合法化的用工才能讓自己的員工,一直穩定長期的為您工作下去,對您本身來說也是有一定好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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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違法。違反《勞動法》中工人自身保護權益條款。工人根據《勞動法》保護權益條款向勞動部舉報。
社保是必須要交的,這一點不用懷疑跟考慮,社保中的醫保是日常生活中隨時要用的,特別是等你四五十歲之后,是醫院的常客。退休后,你的養老金也是由社保出的。
個體經濟組織是指經工商登記注冊、并招用雇工的個體工商戶(雇工7個人以下的為個體工商戶)。
其用工一般是個人參加社會保險(雙方有合同約定需要建立社會保險關系的除外)。《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謝邀。不合法。用人單位違法了國家社會保險法。你可以收集相關證據,向當地勞動保障監察大隊投訴,責成用人單位為你辦理社保。
私企、個體沒有給員工買保險,太常見、太普遍了。別說買社保什么的,連基本的合同都不會跟你簽訂……愛干不干?不干有別人會來干!泱泱大國,最不缺的就是人。如何要?走人唄!
個體戶給不給員工買社保要看當初錄用的勞動合同。如果合同上沒有代買社保只能勞動者自己買社保。如果合同上有代買社保而沒有買,按違反合同處理。
違法。可以向當地勞動局反映情況。
例外情況:屬于勞務關系,不屬于勞動關系,不需要繳納社保,如周末到某公司當幫工。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愿參加社會保險的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第六十三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并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于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于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