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是過了試用期再簽嗎_勞動合同是試用期滿后再簽嗎?
特邀律師
你好,你剛入職一個公司,現在不跟你簽勞動合同,要等三個月試用期之后再給你簽,你自己都感覺不靠譜,我也覺得不靠譜,建議你直接離職,不要再做了。
你要知道,現在稍微正規一點的公司都是入職就跟員工簽合同的,所以這種三個月試用期內都不跟員工簽合同的公司非常的差勁,在這樣的公司里面工作沒有保障,所以早點離開是對的。你剛入職,離開的話基本上沒什么損失。
一般來說,像這種試用期不跟員工簽合同的公司,自然也不會在試用期給員工繳納社保。這其實都表明公司從你入職一開始就在占你的便宜,所以你沒有必要在這樣的公司干,越早離開越好。
還給你提一個建議,你后面找工作的時候,最好在面試環節就問清楚公司會不會在員工入職的時候就跟員工簽合同,合同簽訂后會不會給員工發放一份。如果得到公司的肯定答復,那么你再入職,否則就干脆不入職,以免耽擱你的時間。
找工作要寧缺勿濫。只有這樣才能找到一份滿意的工作,當然花的時間肯定會長一些,但值得。如果找的一些工作不靠譜,是干不長久的,這樣又會導致離職,如此幾次三番的折騰,最終也賺不到錢。
按照勞動法的用人單位在試用期也應該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這是對勞動者的保護,試用期也是勞動合同的一部份,也是合同年限的一部份。所以你們公司還是比較規范的,但是你簽訂的時候要注意的是:
1、合同中對試用期的一些規定;一般來講雙方都是可以隨時解除合同的。
2、試用期的時間與合同年限之間的關系:合同年限為半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5天;合同年限為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個月;合同年限為三年的以內的,試用期不昨超過3個月;合同年限超過三年的,試用期可延長,但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也就是說,最長的試用期為6個月,但是要簽3年以上的勞動合同才行)3、試用期的福利待遇:基本的保險,三金是要勞動者一入職用人單位就要承擔的,而不論是否為試用期。所以你的擔心有點多了,如果你在試用期離開是正常的不用負違約責任的。
員工入職時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上面會約定試用期和服務期,員工順利過了試用期后,公司通知員工轉正,各個公司流程制度不一樣,有的公司會以轉正通知書告知員工,有的會口頭形式告知員工,建議你跟公司人事部溝通一下具體是什么情況,應該是沒有什么大的影響的。
勞動合同是入職后就簽,試用期后轉正。如果試用期過不去,合同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