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土地小產權房_集體土地,小產權房是什么意思?
特邀律師
關于集體建設用地可以流轉上市與國有土地享受同價同權。這里集體建設用地是指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而“小產權房”是占用集體土地搞建設,而非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并向集體組織以外的成員銷售的商品住宅。國家法律已明確,城鎮居民不得購買農村宅基地建房,也不得購買“小產權房”。另外解釋一下,“修建在集體建設用地上的小產權房為什么是違法的?”小產權房是占用集體用地或耕地違法建設,將農民集體用地使用權流轉,用于商品住宅開發的違法建筑,其產權證不是由國家房管部門頒發,而是由鄉政府或村政府頒發。合法的商品住宅是建立在政府通過征收形成國有土地上,用于商品住宅開發的合法建筑,有國有土地使用證和房管證。天誠國土關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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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小產權房本身就是個三無產品,而且也是違法違規建設的,如果將來這個小產權房,影響了國家整體發展計劃,這個整體的發展計劃就是國家要修建鐵路,修建公路等,那就會被拆除的,因為是違法違規的三無產品,那么就難逃厄運的,所說的難逃厄運,就是一分錢補償也拿不到的!
遇到這樣的情況,不管這個小產權房是誰開發建設的,誰也不會去承擔這個責任的,承擔責任的人就是花了錢買這個房子的人了!
但是這樣的事也有例外,所謂的例外,就是說如果這個房子是村里,或者是鄉里集資給村民蓋的住宅,也就是村里或者鄉里拿了一部分錢,農民拿了一部分錢蓋的住宅,而不是對外銷售的住宅,那么即使這樣的住宅也是三無產品的小產權房,如果將來國家修建鐵路,或者修建公路需要拆除的話,國家也一定會給當地村民一定補償的,而開發建設這個小產權房的村里,鄉里也會給農民們一定補償的,或者是村里,鄉里在別的地方,繼續集資給當地的村民重新再蓋這樣的小產權房的!
小產權房,對外鄉人來講,對城里人來講,即使便宜,你也不可以買,也不可以賣的,而且你買了也賣不掉的,遇到拆除,你也得不到賠償的!
至于你說的后期拆除的問題,那是誰也說不準的事,那是要看國家發展的整體規劃的,如果國家要修建鐵路,要修建公路,就要從小產權房的地方通過,那就一定要拆除的,如果沒有這樣的事,也不會有人去拆除的!
所以,買小產權房要謹慎,別因為買房時看見房價低,占了個便宜,就花錢買了下來,可是到了后來你想賣也賣不了,遇到拆除你也拿不到補償的,這樣的話,你就可要吃大虧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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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
第一;國家政策明文規定,小產權不予辦理房產證,不論你怎么看,結果我們無法改變。
第二;如果是在老家的宅基地上蓋房子是可以辦理房產證的,這也是集體土地的一種。
第三;建議再便宜也不要購買小產權房,風險不可控制,今年關于小產權維權的事情報道了不少,最終也沒能如所愿,陷阱無處不在。
村部蓋章的小產權房,遇到拆遷,如何補償?
這個問題問得好,估計農村居民特別是城效居民,或者項目區、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征用土地,會遇到這種情況。
如果要拆遷的小產權房屬違章建筑,即使村部蓋了章,也會拆掉,一般不會補償。
如果不是違章建筑,一旦遇到拆遷情況,要積極配合拆遷指揮部及工作組的工作,及時向所在村委會、拆遷工作組如實反映自己的情況,表達自己的補償意愿。提出的補償意愿,應有依據可提供,具有可操作性,不要漫天要價,或提不可實現的意愿。補償的方案,一般會有三種:
1、貨幣補償。根據小產權房的評詁價,考慮裝修等因素,進行貨幣補償,補償標準結合當地的房價考慮。補償一般是補償地上房屋部分,土地可能不會考慮補償,因為是村集體土地。
2、異地安置建房。小產權房拆掉,異地安排一地塊新建房。領拆遷補償,自己出錢建新房。
3、置換不拆遷的小產權房。一般按1:1.2左右的比例安排置換,如原來小產權房是100平方米,置換為120平方米。領拆遷補償,自己出錢購買擬安置的小產權房。
小產權房,是指在農民集體土地上建設的房屋,未繳納土地出讓金等費用,其產權證不是由國家房管部門頒發,而是由鄉政府或村政府頒發,所以叫做“鄉產權房”,又叫“小產權房”。“小產權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們在社會實踐中形成的一種約定俗成的稱謂。鄉鎮政府發證的所謂小產權房產,實際上沒有真正的產權。這種房沒有國家發的土地使用證和預售許可證,購房合同國土房管局也不會給予備案。2013年11月22日,國土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下發緊急通知,遏制違法建設、銷售“小產權房”。2014年1月,國土部赴五省督辦查處“小產權房”。2014年3月,國土資源部:清理統計小產權房,研究后分類處理。
集體土地是指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也稱作是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土地。集體土地是中國土地所有制的一種形式。中國實行土地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土地的所有制形式包括國家所有(全民所有)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二種形式。2013年十八屆三中全會,集體土地入市吹響集結號,而關鍵要突破既得利益者阻力。
城市集體土地上蓋起來的拆遷安置房是小產權房嗎?為什么?
拆遷安置房和小產權房還是有區別的,拆遷安置房有保障性質,土地性質是集體土地的,一般是沒有交土地出讓金的,到一定期限補繳各種稅費就可以上市交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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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產權房目前在我國屬于違法建筑,小產權房并不是法律上的概念,日常生活中,人們把所謂的沒有房產證的房屋都通常稱為小產權房,沒有經過規劃許可,也沒有繳納土地出讓金,產權不是由國家房管部門出的證書,所以叫小產權。2, 小產權房一般占用耕地建設或者在集體土地上蓋的房子,將集體土地用于建設樓房,屬于違法建設。小產權房一般都建在集體土地上,沒有相關的手續,所以進行的買賣合同也當然無效。3,國家不承認小產權房辦理過戶登記手續,也不能上市交易,依照相關的法律規定,小產權房簽訂的合同屬于無效合同,并且不受法律的保護,既沒有法律保護,也不能上市交易,小產權房實際上就是無產權。4,小產權房建設在集體土地上,與我們國家現在實施的《土地管理法》想相違背,農村集體土地屬于該村集體所有,是不能進行轉讓的,目前利用農村集體土地建造房屋出售給城鎮居民的行為是違法的,小產權房購買者獲得的鄉鎮產權或村集體組織相關證明文件并不具有法律效力。5,小產權存在的風險極大,首先房屋質量如果存在問題是沒有任何保障的,最重要的是你遇到拆遷補償問題是不能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的,權利受到了極大的限制,難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法律依據一:根據我國《土地管理法》的規定,農民集體所有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于非農業建設。而農村宅基地屬集體所有,村民對宅基地也只享有使用權,村民將房屋賣給本村以外人員的買賣行為不能受到法律的認可與保護,也不能辦理土地使用證、房產證、契稅證等合法手續。法律依據二:《關于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的若干意見》規定,對于借戶籍制度改革或擅自通過“村改居”等方式非法將農民集體土地轉為國有土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非法出讓或出租集體土地用于非農業建設、城鎮居民在農村購置宅基地、農民住宅或小產權房等違法用地,不得登記發證。綜上,法律法規不允許集體土地上建設的房屋向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成員銷售,“小產權房”不具有房屋的所有、轉讓、處分等權利,不能辦理房屋的產權過戶手續,大家應當注意這些問題,避免因為拆遷給自己帶來損失。喜歡我們的文章,歡迎大家關注轉發。如有拆遷問題,歡迎下方評論區留言咨詢或者直接私信與我們聯系
這是2個不同的概念1、集體土地使用證類似于個人的國土所有權證!證明的是土地的使用權問題!,可以簡單理解為土地是集體所有。2、房產證證明的確實房產的所有權歸屬問題,可以理解為土地上面的建筑物。總結:土地屬于國家,不能隨意買賣和改變用途。房產證屬于個人,可以轉讓房屋。小產權房是指在農村集體土地上建設的房屋,未繳納土地出讓金等費用,其產權證不是由國家房管部門頒發,而是由鄉政府或村政府頒發,亦稱“鄉產權房”。小產權房是沒有房產證的。你有房產證就不是小產權房了。可以買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