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刑事責任民事責任_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是先判刑事責任還是民氏賠償?
特邀律師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若只承擔同等責任,不追究刑事責任。
至于賠償標準,各省統計部門每年都要發布一個賠償標準,這個標準是根據當地的經濟發展水平確定的,各不相同。賠償項目包括死者接受搶救期間產生的醫療費、護理費等,以及死亡后的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建議你研究一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傷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這個法律條文,里面關于人身傷害賠償案件的法律規定。
按照刑法的規定,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負主要責任已經構成交通肇事罪,要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積極賠償受害人損失,獲得書面刑事諒解的,可以從輕判處緩刑。
如果你對法律條文比較熟,可以自己出庭,如果不是很熟建議還是請個律師吧。
現在你要做的,首先看你的車買了多少保險。如果是交強險和三十萬以上的三者險,死者的賠償基本不用你自己出錢。八十歲的死亡賠償金比較少,只是當地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五倍,如果是一般的城鎮戶口,一般也就是二十來萬,加上喪葬費兩三萬,其他兩萬左右,精神損害撫慰金三萬左右大約也就三十萬出頭,農村戶口還要減半,一般保險是夠了。如果沒買三者險,那就要自己籌集資金積極賠償。
出庭當然需要的。你要是不出庭就喪失了為自己辯護的機會。比如,死者農村戶口還是城鎮戶口,你去了可以親自查驗一下,你要是不去,人家農村戶口當城鎮戶口,賠償會多出很多。當然了交通肇事刑事部分必須自己出庭,民事部分可以委托律師出庭。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取得民事賠償諒解書后檢察院有權決定不予起訴追究刑事責任嗎?
這個問題,檢察院有權決定,但是會非常慎重。
根據現行法律規定,檢察院決定不起訴,有這樣一些情形:
(1)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2)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3)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4)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撤回告訴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以上幾種情況,對于一起造成受害者死亡的交通事故來說,很難符合條件,因此檢察院作出這樣的決定是非常慎重的,因為類似的案件很多,關注的人也很多,檢察院受到的壓力也大,貿然決定不起訴,搞不好會惹出很多麻煩。
司法實踐中,對于構成交通肇事罪有取得受害者刑事諒解的案件,多數情況是符合緩刑條件的從輕判處緩刑,不符合緩刑條件的從輕判處徒刑。
刑事附帶民事的會一并判決的。先刑事后民事是指如果不附帶的要先審刑事部分再審民事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