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機關行政復議去哪個部門_公安局的行政復議機關是?
特邀律師
對交通違規的處罰有異議的,可以去交警大隊“法制科”申請行政復議。如果對行政復議結果不滿意的,還可以去當地人民法院,對交警大隊的上級機關‘公安局’提起行政訴訟。因為交警大隊不具備行政訴訟主體資格,所以您只能對其上級(具備行政主體資格的機構)提起行政訴訟。費用大約是100元以內。行政訴訟實行舉證倒置制度。就是說您不必證明自己無過錯。而是要公安局拿出證據(要被法院認可的證據)證明您的違法事實和對您處罰的依據是正確的。對方拿不出有效證據,您就勝訴。交警大隊將根據法院判決,撤消對您的處罰。
應到公安局法制科申請行政復議。 公安局法制科職責是: l、對局發規范性文件文稿進行法律審核,對上級和其他部門征求意見的規范性文件文稿提出修改意見。 2、審核呈報勞動教養案件。 3、審核呈報犯罪少年收容教養案件。 4、審核本局在辦理刑事案件中作出的解除刑事拘留決定,審核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措施的使用,沒收、退還取保候審保證金的決定。 5、辦理本局管轄的復議、訴訟、國家賠償案件,組織本局有關行政案件的聽證工作。 6、對局領導和上級交辦的公民對執法違法行為的控告、申訴案件組織復查,依法提出處理意見報局領導批準后執行。 7、組織開展對科(股)、所、隊執法質量的季度考核,負責對執法民警執法質量的考核工作,指導、監督行政執法和刑事執法。 8、負責執法責任制和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工作。 9、組織執法檢查、法制調研工作。 10、承辦領導和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一是向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的上一級地方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
二是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是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的,當事人可以作出選擇,可以向該部門的本級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向上一級主管部門申請行政復議。比如,要對縣公安局的決定申請行政復議,當事人可以找縣政府,也可以找上一級公安部門。
三是對國務院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向作出該具體行政行為的國務院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對行政復議決定不服的,當事人可以作出選擇,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也可以向國務院申請裁決,由國務院依法作出最終裁決。
四是對海關、金融、國稅、外匯管理等實行垂直領導的行政機關和國家安全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向其上一級主管部門申請行政復議。 另外,行政復議法還對幾種情況作出特別規定:對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分別向直接管理該組織的地方人民政府、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或者國務院部門申請行政復議; 對兩個以上行政機關以共同的名義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向其共同上一級行政機關申請行政復議;對被撤銷的行政機關在撤銷前所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向繼續行使其職權的行政機關的上一級行政機關申請行政復議。 行政復議申請期限 一、現有規定期限 《行政復議法》第九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了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60日內提出行政復議申請;但是法律規定的申請期限超過60日得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當理由耽誤法定申請期限的,申請自障礙消除之日起繼續計算。《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第十五條又做出相應的補充,該條規定:行政復議法第九條第一款規定的行政復議申請期限的計算,依照下列規定辦理:(一)當場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自具體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計算;(二)載明具體行政行為的法律文書直接送達的,自受送達人簽收之日起計算;(三)載明具體行政行為的法律文書郵寄送達的,自受送達人在郵件簽收單上簽收之日起計算;沒有郵件簽收單的,自受送達人在送達回執上簽名之日起計算;(四)具體行政行為依法通過公告形式告知受送達人的,自公告規定的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五)行政機關作出具體行政行為時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事后補充告知的,自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收到行政機關補充告知的通知之日起計算;(六)被申請人能夠證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知道具體行政行為的,自證據材料證明其知道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計算。行政機關作出具體行政行為,依法應當向有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送達法律文書而未送達的,視為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 二、期限計算原則 《行政復議法》第四十條規定,行政復議期間的計算,依照《民事訴訟法》關于期間的規定執行。《民事訴訟法》第七十五條規定,期間開始的時和日,不計算在期間內。期間屆滿的最后一日是節假日的,以節假日后的第一日為期間屆滿的日期。
對于派出所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不服,要求行政復議的,由派出所的上級機關的法制部門受理,(應當是縣一級公安局)。這里你應當注意這樣一個問題,派出所有縣一級公安機關的派出機構,還有地、市一級的派出機構。不管他是那一級派出的,行政復議就在他的主管部門負責。法律依據是行政復議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