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少歲算未成年少女_30歲未婚算少女嗎?
特邀律師
古代人稱少女為妙齡少女。妙齡是指女子的青春時期,一般是十幾歲到20幾歲的這段時間時期,古時候依照年齡來說長壽的人很少,到三十歲時,應該是幾個孩子的母親,也許連孫子孫女也有了,再稱呼這個年紀的女子為少女,已經不合適了。
但是在現代,人們的壽命相對來說變長了很多。就算這樣,未婚女性30多歲,應該也不能稱為少女了。應該算是大齡未婚女青年,否則那些愿意一個人過,不結婚的年長女性,也算是少女嗎?
現在政策提倡的是晚婚晚育。男青年結婚年齡不得早于22周歲,女青年結婚年法定年齡不得早于20周歲,沒結婚的甚至不想結婚的男女青年增多,所以30歲未結婚也不算是太特別的事。不過年齡大了,還是不要一個人生活,找個人一起過吧。
以上為個人觀點,僅供參考!
根據我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二條規定:本法所稱未成年人是指未滿十八周歲的公民。因此,在我國而言,未成年少女,是指不滿18周歲的女性。
未成年人在一般是指未滿十八周歲的公民。
所以未滿18周歲的女孩是未成年少女。
一般指18歲以下的,但是,在民法上,16周歲以上不滿18周歲,以自己合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也可以認為是成年人
一般指12-16歲 少女:漢語詞匯,音shàonǚ。 是指女人在一生的成長的過程中未成年前的一個時期,一般指未成年的女孩,年齡范圍是12-18歲,也指心里年齡小于18歲,更指長相嬌小甜美的女生。
答:未成年女性指18周歲以下的女孩。
咱們國家沒有未成年少女的規定,只是統一規定了18歲以下的人都是未成年人。不過,14歲是未成年人中一個重要的標點,它涉及到是否達到刑罰年齡以及明知是14歲以下少女仍然與之進行性行為應當按強奸論處等。我想樓主問的應該是以上這些內容吧。按照刑法的規定,在生日的第二天,14歲才正式開始計算。比如說某人如果是3月2日出生的,那么要到3月3日起才計算14歲的起點。
1、《刑法》中的幼女是指不滿14周歲的女孩;2、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關于依法懲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見》第三條 準確適用法律 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對方是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而實施奸淫等性侵害行為的,應當認定行為人“明知”對方是幼女。 對于不滿十二周歲的被害人實施奸淫等性侵害行為的,應當認定行為人“明知”對方是幼女。 對于已滿十二周歲不滿十四周歲的被害人,從其身體發育狀況、言談舉止、衣著特征、生活作息規律等觀察可能是幼女,而實施奸淫等性侵害行為的,應當認定行為人“明知”對方是幼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