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工資6500n加一賠償是多少_N+1的賠償標準是什么?
特邀律師
【大凡田職場e洞察】觀點: 沒有經濟賠償金這個詞,有的是經濟補償金和賠償金,經濟補償金n指應發工資,1指代通知金。
1、經濟補償金的獲取條件有3種。
如符合《勞動合同法》第36條,即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雙方協商一致時,勞動者可以獲得經濟補償。
如符合《勞動合同法》第41條,即勞動者被經濟性裁員的,也可以獲得經濟補償。
如符合《勞動合同法》第40條,即勞動者醫療期滿,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新安排的工作的;當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調崗或者培訓不能勝任的;當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改變,雙方就合同變更不能達成一致意見需要解除合同的,勞動者可以獲得經濟補償金。
2、n、n+1、2n均指應發(應得)工資。
如符合《勞動合同法》第36、41條的,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或者被經濟性裁員的,獲得是經濟補償金n。
如符合《勞動合同法》第40條,獲得是經濟補償金n,外加1個月代通知金。
如符合《勞動合同法》第48條,獲得是賠償金2n。
所謂應得(應發)工資,就是勞動者應該得到的工資,有基本工資、獎金等,是不扣五險一金的,是稅前工資,是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之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 不足12個月的以實際月份計算)。
代通知金是以上個月的應得工資為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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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N+1并不是勞動合同法里的標準規范用詞,只是人力資源中或職場中的一種行話!正確理解途徑是看勞動合同法原文,很容易理解,也很容易搜索到!給您一個最客觀的建議:對于法律法律法規政策性等,您首先搜索原文,在網絡上很容易找到,在這里回答您的絕大多數不夠精準!請自行搜索下載勞動合同著重看三十六條、三十八條丶四十六條丶四十七條丶四十八條丶八十七條,看明白看透了就不上當了!
n+1賠償指的是工作年限加1個月工資的賠償,賠償的工作年限是根據員工的總工作年限來確定的,當月工資不屬于賠償,是屬于應當支付的工資。
根據所述工作滿一年的賠償為工作年限賠償1.5個月工資,因為工作年限不足一年半,半年按半個月工資賠償加一個月的解除勞動合同補償。工資的發放是根據其工作時間來確定應發工資來進行發放。
n按應發工資計算1按離職前上月工資計算按你工作年限,n+1就是2個月工資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條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的規定,選擇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解除勞動合同的,其額外支付的工資應當按照該勞動者上一個月的工資標準確定。第二十七條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的月工資按照勞動者應得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性收入。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勞動者工作不滿12個月的,按照實際工作的月數計算平均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