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卡能不能當身份證用上網_社保卡能當身份證用嗎?
特邀律師
不可以的,社會保障卡是勞動者在勞動保障領域辦事的電子憑證。持卡人可以憑卡就醫,進行醫療保險個人賬戶結算;可以憑卡辦理養老保險事務;可以憑卡到相關部門辦理求職登記和失業登記手續,申領失業保險金,申請參加就業培訓;可以憑卡申請勞動能力鑒定和申領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等。此外,社會保障卡還是握在勞動者手中開啟與系統聯絡之門的鑰匙,憑借這把鑰匙,持卡人可以上網查詢信息,但是不可以代替身份證進廠,進廠需要身份證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障卡”管理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社會保障卡,是指面向社會公眾發行,主要應用于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領域政府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集成電路卡。社會保障卡是持卡人享有社會保障和公共就業服務權益的電子憑證,具有信息記錄、信息查詢、業務辦理等基本功能。可見,社保卡不具備身份證的功能。
不能,社保卡只能用于社保局規定的用途,、只有身份證是公安機關以全國性法律發放的證明身份的有效證件。《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十三條 公民從事有關活動,需要證明身份的,有權使用居民身份證證明身份,有關單位及其工作人員不得拒絕。
醫保卡不能在網吧上網。
醫保卡使用范圍:參保職工在定點醫院,藥店就醫購藥時,可憑密碼在POS機上刷卡使用,但無法提取現金或進行轉帳使用。
醫保卡余額查詢:
一、網上查詢:
在電腦或者手機上輸入自己所在地的社會勞動保障網,在登錄界面輸入自己的身份證號碼或者是醫保賬號,然后點擊密碼確認,就可以直接進行余額查詢;
二、電話查詢:
首先要撥打當地的勞動保障部門的電話,根據語音提示進行選擇,然后根據勞動部門客服人員的要求提供自己的相關資料,就可以得到明確的余額情況了。
三、辦法是去就近的一些大型醫院或者勞動保障部門,拿上自己的醫保卡和相關的手續就可以咨詢了。
不能,社保卡只能用于社保局規定的用途。在進行選民登記、戶口登記、兵役登記、婚姻登記、入學、就業、辦理公證事務、前往邊境管理區、辦理申請出境手續、參與訴訟活動、辦理機動車、船駕駛證和行駛證,非機動車執照、辦理個體營業執照、辦理個人信貸事務以及其他金融業務等方面都是需要使用身份證的。社保卡的用途有:
1.個人社會保障相關信息記錄、電子憑證和信息查詢等;
2.記錄參保人員姓名、身份證號碼、出生年月、性別、民族、戶籍所在地等基本信息;
3.查詢本人養老、失業、醫療、工傷和生育保險繳納情況;
4.可持卡到醫院就醫,進行醫療保險個人賬戶結算,到藥店買藥;
5.辦理醫療、失業、養老、工傷和生育等社保事務;
6.查詢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累計總額等信息;
7.辦理領取養老金等社保事務,進行求職、失業登記,申領失業保險金,申請參加職業培訓等。
8.用于身份證明。擴展資料:社保卡和身份證不能相互取代的原因:目前發行的社會保障卡的芯片容量成倍于居民身份證,除了基本信息之外,還記錄了大量動態信息。作為持卡人享有社會保障和公共就業服務權益的電子憑證,具有信息記錄、信息查詢、業務辦理等社會保障卡基本功能的同時,可作為銀行卡使用,具有現金存取、轉賬、消費等金融功能。居民身份證本身的功能定位主要是社會管理,它不太可能提供非常廣泛的公共服務。居民身份證規定的九個項目是: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戶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號碼、本人照片、證件有效期、發證機關,都是固定的信息,不可能登記大量的動態信息。所以從目前的情況看,一證一卡都是政府提供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重要載體,現在不太可能相互取代。
需要盡快補辦身份證,社保卡不能直接替代身份證。
大家好,我是社保專家思之想之,身份證丟失了,社保卡可以當身份證使用嗎?
盡管社保卡的號碼和身份證號碼是一樣的,但是功能是不一樣的,社保卡并不能完全直接替代身份證。
身份證和社保卡發卡部門不一樣,身份證是公安部制發,社保卡是社保部門制發。
社保卡有一定的身份憑證功能,但目前還是有限的,一般情況下只限于去社保部門辦理社保業務,可以只要出示社保卡不用身份證。
但是在其他場景,還是需要身份證,比如你去銀行網點激活社保卡的金融功能時,除了拿著社保卡,還要拿著個人身份證,這樣才能辦理,銀行只認身份證。
比如乘坐飛機高鐵等還是需要身份證的,刷臉進站也是要身份證,社保卡是不行的。
不過社保卡的身份憑證功能在逐步拓展,最近人社部就下發通知,社保卡可以用來報名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可以用來參加考試,跟身份證是并列的,在這一點是可以替代身份證的。
總而言之,現在社保卡還替代不了身份證,但社保卡的功能越來越多,越來越強大,身份憑證功能范圍也會不斷擴展,相信有一天,兩者可以互相替代,甚至合二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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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卡能當身份證進火車站嗎?
不能。社保卡不是有效的乘車證件。但可以用下列證件:在沒有身份證的情況下,可以代替身份證使用的還有:臨時身份證明、護照、戶口本、駕駛證、港澳通行證、臺灣通行證,軍人相關證件等。 另外可以用臨時身份證明,可以到就近的公安局或者火車站派出所辦理,只要乘客提供身份證號碼和姓名即可,有社保卡證明身份更好。臨時身份證明加蓋公安局印章,有效期15天,可以用于購票、取票、乘車。
醫保卡是不能代替身份證的,醫保卡的僅限于在醫療單位內使用。丟失身份證后應立即向戶籍所在地的公安機關掛失補辦。 辦理流程:
1、申請人或代補辦人到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一般為公安派出所)辦理補辦手續;
2、填寫《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
3、工作人員校驗戶口簿和審閱《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
4、繳納證件工本費用并領取辦理回執;
5、收到領取通知或者辦理身份證60個工作日后,攜帶辦理回執到辦理地點領取身份證。 備注:如有急用可申請辦理臨時身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