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欠債會凍結親屬賬戶嗎_無力償還債務會連累家人嗎?怎么避免?
特邀律師
中國的老百姓以前有一個樸素的觀念,父債子還。
實際上,這個觀點和現在的法律規定是不一致的。
法律講究權利義務獨立,每個人獨立行使自己的權利,并獨立承擔相應的義務。
所以,父母欠債不還,通常情況下法院是不會凍結子女賬戶的。
除非能證明子女賬戶的錢實際上是父母的。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二條:父親欠銀行錢,子女卡不會被扣錢;根據法律銀行只可申請凍結當事人財產,不可凍結子女財產。《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二條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范圍。人民法院決定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應當作出裁定,并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相關處罰措施:第二百四十三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扣留、提取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收入。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費用。第二百四十六條 被查封的財產,執行員可以指定被執行人負責保管。因被執行人的過錯造成的損失,由被執行人承擔。
父母有民間借貸沒還,兒女已成人,法院可以凍結兒女的銀行卡嗎?
現在有很多情況是父母借錢的目的,是為了兒女的消費支出的。但法院往往不查清事實,只是按照誰借款誰償還的辦法判定案件。實際這樣的判決,是不符合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原則。法院在審查、審理案件的時候就要應該查清案件的事實,查清借款的流向或著用途,假如借款真的是用于子女消費,比如為兒女購買房產、汽車,置辦結婚用品等情況,兒女就應該有償換的責任和義務。現在兒女既然有能力,為何不考慮自己的父母的難處做兒女的難道就袖手旁觀嗎?烏鴉尚且反哺,何況人了。所以作為一個案件,人民法院有必要查清事實作出公正的判決。否則失信情況就越來越多,不但造成生效的判決得不到履行,同時這種情況泛濫也是破壞社會秩序和經濟秩序。所以,對于這種情況,不能一概而論,應該根據實際情況。(案件有問題私信我)
最下策是躲,遠離家人。最好的辦法把車子和房子抵押給人家,要全家人共同努力償還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