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經允許使用他人銀行卡取錢_用別人的銀行卡取錢取多少屬于違法?
特邀律師
在他人不知情的情況下,使用他人銀行卡取款6000元,涉嫌犯盜竊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根據有關司法解釋,數額較大,是指竊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500元至2000元以上;多次盜竊,是指1年內入戶盜竊或者在公共場所竊3次以上。只要符合其中之一,即可構成本罪。首先最好拿回來,銷戶掉,畢竟還是有風險的。
別人用你的身份證開的銀行卡,如果是借記卡一般性的風險不會很大,無非是往你卡里存錢取錢。但是有洗錢的風險,別人可能用你的銀行卡進行洗錢,意思就是往你卡里轉進轉出來路不明的錢,這樣問題就會很大,風險也會很大。如果出事情,你又沒有辦法證明所有操作都是你不知情的情況下做的,那么這個鍋你要背,后果蠻嚴重的。
然后如果開的是貸記卡、信用卡,那最大的風險就是別人取走里邊的錢,然后消失了,然后銀行最后會找你要錢,因為卡是你的,錢是你欠下的,法律意義上是這樣的。除非你能證明自己的卡被別人惡意盜刷?,F實里挺難的。
所以如果是別人用你身份證開了卡,除非是自己的父母、配偶、孩子,盡早拿回來。
手機卡風險可能相對小一點吧。但是也有很多風險,首先別人欠費欠下來如果不還總是要你還的。
然后別人那這個手機號碼干的各種各樣的事情如果有些是違法的事情,出事情了你自然也會牽扯其中。
如果別人盜用你的身份信息,并開戶,同時賬戶中有資金,你來詢問能否取出,是否違法。
咱們仔細說說這個情況。
第一,首先當咱們提出這個問題的時候,咱們應該已經知曉名下多出一個或者多個賬戶了,而且你事先并不知情,那么,此時無論里邊的資金無論有多少,一定不是你存入的,那么名義上,這些資金的來源就與你無關,那么如果你支取,已經構成不當得利。有人說到底如何支取,其實如果你不知情,但賬戶在你名下,那么,通過柜臺進行掛失賬戶密碼同時銷戶操作,你確實可以將資金取出,但你侵占了這個資金的實際轉入人,也就是實際所有者,法律上已構成不當得利。
但實際上,如果是冒用你的賬戶進行資金操作的,一定希望通過冒用來隱瞞其資金的真實目的,如洗錢,或者非法支出,或非法歸集資金等目的,以逃避法律制裁。而如果你進行掛失并銷戶操作取出實際控制人不會像其他轉錯賬戶等情況的錯賬進行法律追索,因為其資金目的更非法。但,如果資金數額巨大,有可能通過其他手段找到你,并威脅到你的身心安全。另外,如果資金涉及非法,而其中其他當事人報警或警方的偵查線索確定了這個賬戶,那么必定被警方監視,如果你不知情,則可以免除受到牽連,而如果你支取了資金,而不是選擇報警的話,那么,你將作為知情方,被追訴,只是性質沒有冒用方那么嚴重。
好比,如果你身份被冒用,而結果出現問題給你本人造成了損失,你肯定通過訴訟或別的方式主張你自己的權利不被侵害,那么同理,如果冒用產生了不是自己的資產,你也不能占有,責任和權利是對等的。
所以,不義之財不可取,君子愛財取之有道,希望能幫助你。
用他人銀行卡,未經他人同意取款1500元的行為構成盜竊罪。 未經本人同意將錢取走,其行為特征是秘密竊取,主觀上是故意,并以非法占有他人財物為目的。 完全符合盜竊罪中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他人財物的構成要件,依法構成盜竊罪。
1 同一個銀行卡在ATM機上取錢,一天最多能取10次,一天最多能取20000元。 提示:不管是哪個銀行的ATM機,一天最多能取20000元(例如這個銀行能取1萬,另外一個銀行只能再取1萬,合計2萬元)。 2 上銀行柜臺取錢,5萬元以下不用身份證,5萬元以上要出示身份證。在銀行柜臺取錢,只能在同行取錢。 提示:經他人允許后才能用他人銀行卡取款,否則屬于違法行為。 拓展知識: 銀行卡是指經批準由商業銀行(含郵政金融機構) 向社會發行的具有消費信用、轉賬結算、存取現金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信用支付工具。 銀行卡減少了現金和支票的流通,使銀行業務突破了時間和空間的限制,發生了根本性變化。銀行卡自動結算系統的運用,使個“無支票、無現金社會”將成為現實。 銀行卡
犯罪是肯定的,但是還是最好能給予寬容
個人賬戶銀行一般有兩種取款方式,憑密碼取款,憑證件取款。密碼取款不超過一定金額直接可以取款,超過一定的限額(一般是五萬),需要提供身份證件,如果是代理需要提供戶主和代理人證件。如果不是本人意愿,別人盜取你的卡和證件,取款當然可以算盜竊。銀行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原則,保護好自己的密碼和卡片,身份證件不要輕易交于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