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能不能探視_看守所多久可以探視?
特邀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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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看望新人一般稱之為“會見”,看守所一般情況是不允許會見的,因為看守所絕大部分關押的是犯罪嫌疑人,正在偵查、起訴、審判階段的犯罪嫌疑人,只有法院判決生效后才可以正常會見,但一種特殊情況就是未成年人在偵查、起訴等階段是應該陪同辦案人員會見的。
會見需要準備身份證、親屬關系證明、還有一張看守所內部的會見審批表,準備好這三樣材料,經過審批您就可以正常接見了。
接見時是不允許帶食品、物品給被會見人的,要通過物品登記、搜查等手續才可以!
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幫到您!
犯罪嫌疑人進看守所后,案件處于偵查期間,屬于未決犯,在看守所羈押期間,親屬一般不能探視。除非有特殊情況的,經辦案機關同意,并經公安機關批準,可以與近親屬通信、會見。如果是已經被判刑了,在看守所服刑的,等到刑事判決書生效后,就可以申請親屬探視了。
很明確的告訴你,現在犯罪嫌疑人一旦送進了看守所,家屬親戚朋友等等一干人都是見不到犯罪嫌疑人的。
唯一的且一定是唯一的可以見到犯罪嫌疑人的就只有律師,除此之外,誰說能讓家屬朋友親戚或者是某某厲害人物來單獨會見犯罪嫌疑人的這個人,您可以認定他是在吹牛、是在蒙您的酒喝,最后您可以直接認定他就是一騙子也不為過。
再說一遍,犯罪嫌疑人一旦進了看守所,除了律師可以會見犯罪嫌疑人外,任何個人去看守所是探望不到犯罪嫌疑人的。(在法院沒有判決之前,不能叫犯人,得叫犯罪嫌疑人)
(到看守所能探望犯罪嫌疑人那是N多年前的老黃歷了,在更早的N多年以前,家屬還可以帶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外面喝酒吃肉呢!這都是過去式了)
家屬親戚朋友到看守所倒是允許給犯罪嫌疑人送錢送物,高興點的接受錢物登記辦理造冊的看守所工作人員也許至多回你一句話:你的xx在這里(看守所)過得很好。再無下文。
親戚朋友家屬到看守所給犯罪嫌疑人送衣服進去是要嚴格檢查的:衣服褲子上不能有拉鏈、有扣子、不能有繩子,衣服不能有很多圖案,最好是單一素色。在每周的周一至周五的上班時間去有人專門辦理。然后,犯罪嫌疑人就有新衣服穿了。
如果是去看守所給犯罪嫌疑人送點錢給他改善伙食,現在也有新規定:犯罪嫌疑人的銀行卡上面的銀行存款余額不得超過1000元,否則,看守所工作人員不給辦理。(犯罪嫌疑人一進看守所,犯罪嫌疑人的銀行卡就己上交看守所登記造冊管理,功能己有限,打款功能只能在看守所有效辦理,在外面是打不進錢款到犯罪嫌疑人的銀行卡的)。
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每月的生活費在2016年9月份的時候,每月不得額外超額消費過300元,加上每月看守所每月的伙食費288元,也就是說,犯罪嫌疑人每月只能消費在600元以內。多的錢,也不讓你消費,你也消費不了,得請示申報看守所管教干部。這也就是說,每個進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生活上是無差別對待。您在外面縱使曾經是呼風喚雨的風云人物,每日錦衣玉食鶯歌燕舞的,對不起,您一旦進了看守所,那得先委屈您一下,蘿卜白菜您也得先慢慢吃著,管飽吃夠。
看看,看看,真的要遵紀守法,做一個合法的公民。
接著來說一下家屬在監獄里探望犯人有多長時間?答曰:三十分鐘,是的,30分鐘。(家屬見犯人的證明材料和一切手續以及什么人可以見犯人,關注我的朋友,可以在我的問答中找得到,有詳細的高贊回答〉
家屬持證件通過監獄安檢,類似于乘飛機、坐動車的安檢一樣,然后進入接見室。隔著玻璃窗戶,拿起電話通話機家屬就可以和犯人通話問詢了。需要注意的是:一是不得問一些有關案情的事情,只能聊聊述述日常的人或事,如家里誰生了兒子,誰又結婚了,某某又蓋了大房子,張三己經死了,李四當官了……等等無關緊要的話。第二個,家屬或者親戚原則上60歲以下都必須用普通話交流,是的,用普通話交流,否則,獄警會給斷線的。如果實在不會講,得先請示獄警,同意后才可交流。
就這樣,短知三十分鐘就講完了,無論您從千里之外趕到監獄探望也好,還是盡在咫尺也罷,終歸是一番長吁短嘆:莫違法,別犯罪。
是的,莫違法,別犯罪,做一個遵紀守法的好公民!!
藍天下,人們在自由的生活。自由,自由,多么寶貴!
建議委托律師代為會見,保護你朋友的合法權益比探望更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