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計算_個人所得稅可以進行匯算清繳嗎?
特邀律師
個人所得稅需要匯算清繳。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2007修訂)第九條第三款的規定: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應納的稅款,按年計算,分月預繳,由納稅義務人在次月七日內預繳,年度終了后三個月內匯算清繳,多退少補。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個體工商業戶定期定額管理辦法》及其有關規定,個體工商業戶屬于查賬征收的,個人所得稅應當在年度終了后三個月內匯算清繳,多退少補。如果屬于定期定額管理的個體工商戶不需要匯算清繳。
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是所得稅征收管理工作的重要環節,是檢驗和提高所得稅征管質量和工作水平的重要手段。
擴展資料
先和大家區分一組概念,納稅申報和匯算清繳。它們是什么關系呢?
簡單來說,納稅申報包括匯算清繳,匯算清繳是一種特殊的納稅申報,它是將之前的申報統一計算,最終來確認稅款多退少補的一種申報。
對于明年即將開始的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普通老百姓需要做到的是,了解清楚最新的政策,結合自己的實際情況進行判斷,是否需要匯算清繳以及如何進行匯算清繳的問題。
- 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的政策及最新動向
之前,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有關問題的公告》規定,如果有出現以下情形的,需要進行匯算清繳:
(1)從兩處以上取得綜合所得,且綜合所得年收入額減除專項扣除后的余額超過6萬元;
(2)取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中一項或者多項所得,且綜合所得年收入額減除專項扣除的余額超過6萬元;
(3)納稅年度內預繳稅額低于應納稅額;
(4)納稅人申請退稅。
在這些情形下,由于取得多處所得,或者需要補稅,或者需要退稅,因此,需要進行匯算清繳。
11月20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為進一步減輕納稅人的負擔,暫定兩年內對綜合所得年收入不超過12萬元,或者年度補稅金額較低的納稅人免除匯算清繳義務。
通過這個政策,可以有效的減輕中低收入群體負擔,即使從多處取得收入,也簡化了匯算清繳的流程。
2. 哪些人不需要做匯算清繳?
(1)綜合所得年收入不超過12萬元的人。綜合所得指: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2)年度補稅金額較低的納稅人。這個“較低”的金額,目前還沒有確定,需要進一步關注政策。
(3)對于僅在一處取得工資薪金的個人。可以看看匯算清繳和預繳的金額是否一致,之前的代扣代繳是否準確,是否有退稅或者補稅的必要。
3. 如何進行匯算清繳?
匯算清繳是一項專業性比較強的工作。個人要根據自己的能力來看你是否能夠進行匯算清繳,還是由單位統一來辦理匯算清繳的工作,匯算清繳的具體辦法將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制定。現在,對于具體用什么方式進行退稅等問題,還有待進一步明確。
4. 需要注意的問題
(1) 相關的資料包括《扣除信息表》等,需要真實準確,并且要留存備查,法定匯算清繳期結束后要保存5年。
(2) 注意申報的時間和地點。時間為個人取得所得次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內。
地點可以參照下表:
(3)需要準備的相關資料。
報送《個人所得稅年度自行納稅申報表》。與收入、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捐贈、享受稅收優惠等相關的資料。
作為普通百姓,要密切關注最新的政策,根據自己的情況,判斷自己是否在匯算清繳的范圍內。隨著政策的不斷細化和明確,納稅人需要確定并按時做好自身的匯算清繳工作。
題主應特指居民綜合所得個稅匯算清繳的問題。
2019年1月1日,新個稅正式實施,首次將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和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勞動性所得實行綜合征稅,按年征稅,2020年3月(因疫情影響大部分地區四月)綜合所得首次年度匯算開始。
基礎問題,從新個稅征納理念的新變化來說:主要有收入額的確認問題、稅前扣除問題、自主申報問題和法律責任問題。
⑴收入的確認:
實行四項所得按年綜合計稅的原則,因此綜合所得收入額=年度工資薪金+年度勞務報酬所得×(1-20%)+年度稿酬所得×(1-20%)×70%+年度特許權使用費所得×(1-20%),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在減除免稅收入,綜合計稅體現了量能課稅原則,使得個人所得稅更加公平。
⑵稅前扣除:
新個稅增加了六項專項附加扣除,專項附加扣除的規則及限額問題需要注意,此外法定扣除三險一金、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的扣除、符合條件的商業健康保險的扣除、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的扣除、公益慈善捐贈的扣除。
每一項扣除都有其規定,而且專項附加扣除需要保存資料,留存備查。
⑶自主申報問題和法律責任的承擔:
綜合所得個稅匯算清繳可以自行辦理,可以委托扣繳義務人辦理,也可以委托中介機構辦理,無論是自行辦理還是委托辦理,均須納稅人個人簽字確認,從而確定了納稅人承擔的法律責任,即: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是納稅人的自主行為,并為自主申報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此外年終獎選擇計稅問題,和退稅路徑也是需要注意的。
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是新個稅政策實施的工具,新個稅實施后的政策效應和收入核算統計,要通過匯算清繳最終確定的數據分析。
小規模納稅人如果是法人企業(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則不需要個人所得稅的匯算清繳,需要企業所得稅的匯算清繳。
小規模納稅人如果是非法人企業,如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以及合伙企業,需要個人所得稅的匯算清繳,即經營所得的匯算清繳。非法人企業,不需要企業所得稅的匯算清繳。
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是針對綜合所得和經營所得進行的,其它所得并不需要匯算清繳。
綜合所得是對個人的工資薪金、稿酬、勞務報酬和稿酬進行匯算清繳,這些所得均為個人所得,工資薪金不交增值稅、稿酬免增值稅,稿酬和特許權使用費盡管交增值稅,但因沒辦理營業執照,故將其歸入綜合所得。
如果辦理了非企業法人性質的營業執照,如果有勞務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那么這些所得就應該按經營所得進行申報納稅和個稅的匯算清繳了。
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人是自然人,自從新的《個人所得稅法》實施以來,在特定條件下,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自然人也需要辦理匯算清繳了,這是與以前不同的地方。那么,哪些情況需要辦理匯算清繳?如何辦理?有哪些注意事項?都是個人在辦理過程中需要明確的。
在哪些情況下,自然人需要辦理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
根據新修改的《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需要辦理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的納稅人主要分為兩類,一類是取得綜合所得的自然人,另一類是取得經營所得的自然人。從題主的情況來看,應該是屬于取得綜合所得的納稅人。
為什么工薪階層也需要辦理匯算清繳?
因為新的《個人所得稅法》引進了“綜合所得”的概念,包括了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四項。取得上述四項所得的自然人在平時取得所得時,進行預扣預繳稅款,年終之后合并四項所得進行匯算清繳,通俗的說,就是“算總賬”,比較一下平常預繳的稅款和全年的應納稅額是否一致,多退少補。
根據《辦理2019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44號的規定,
2019年度需要辦理匯算清繳的綜合所得納稅人包括兩類情況:
1、2019年度已預繳稅額大于年度應納稅額且申請退稅的。
2、2019年度綜合所得收入超過12萬元且需要補稅金額超過400元的。
2019年度無需辦理匯算清繳的情況包括:
1、納稅人年度匯算需補稅但年度綜合所得收入不超過12萬元的;
2、納稅人年度匯算需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的;
3、納稅人已預繳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一致或者不申請年度匯算退稅的。
所以,題主如果平常預繳的稅款大于年度應納稅額的,并且申請退稅的,就要按照規定辦理個人所得稅的匯算清繳。
那么,取得綜合所得的納稅人辦理匯算清繳的方式有哪些呢?
一般情況下,工薪階層對稅法的掌握程度有限,所以對于辦理匯算清繳的方式,除了自行辦理之外,還可以選擇由發放工資薪金的扣繳義務人代為辦理,也就是通常說的“工作單位”,另外一種就是委托專業的涉稅專業服務機構或者個人辦理,簽訂委托授權書。
著名電影《肖申克的救贖》中,就有入獄的銀行家安迪,由于他精通稅務,幫助獄警報稅的場景。
當然了,如果本人對個稅法的掌握程度不錯,完全可以自主辦理匯算清繳。
國家稅務總局推出了多種辦理的渠道,總體來說,比較簡便易行。我個人推薦的方式包括個人所得稅APP,個人所得稅電子稅務局,網上辦理的方式比較高效、快捷,操作界面也非常簡單易懂。
當然了,如果收入來源非常多元化的自然人,例如除了本職工作,還有很多兼職收入的自媒體朋友們,建議還是通過專業人士辦理。
辦理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過程中,需要注意的幾個事項
辦理匯算清繳的過程,其實就是把全年的累計收入減去各項稅前扣除項目,得出應納稅所得額,再找到對應的稅率表,計算出全年的應納稅額,與平常預繳的稅款進行比較,多退少補的一個過程。需要注意的事項包括以下幾個:
1、稅前扣除項目是否已經申報,資料是否真實完整、按規定保存。
辦理匯算清繳的重要一環就是充分申報稅前扣除項目,以享受稅收利益,在合法前提下盡量少交稅。
需要個人自主申報的個稅的扣除項目主要包括六項專項附加扣除,即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贍養老人等六項專項附加扣除。其中大病醫療支出時只有在年度匯算清繳時才能申報扣除的,而其他五項扣除一般在平常就申報扣除了。
另外,就是個人發生的符合條件的捐贈支出、符合條件的商業健康險,都是允許稅前扣除的。
納稅人或者代理人在辦理匯算清繳的申報和扣除項目時,需將相關資料,自年度匯算期結束之日起留存5年,以備稅務機關的檢查。
2、全年一次性獎金是否并入綜合所得計算。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后有關優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財稅〔2018〕164號文件,在2022年1月1日之前,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是有選擇空間的,既可以選擇并入全年綜合所得計算納稅,也可以單獨計算納稅。
到底是匯總計算還是單獨計算好,這得根據每個人的不同情況判斷。總體來說,低收入者匯總計算更好,可以少繳稅;而高收入者分開計算更有利。
3、辦理匯算清繳的期限、稅務機關和補退稅事項。
辦理期限:個人辦理匯算清繳的期限是取得綜合所得的次年3月1日到6月30日之間。
辦理機關:辦理的稅務機關一般是任職、受雇所在地的稅務機關。比方,您在哪個地區工作,就在該地辦理匯算清繳。但是,如果取得兩處以上所得的納稅人,可以自行選擇一個地方辦理。或者如果是自由職業者,可以選擇在長居地或者戶籍地的稅務局辦理。
補退稅:補稅或者退稅也非常簡單,在個人所得稅APP上可以直接辦理,只要填寫個人銀行卡賬號就可以辦理退稅,補稅也可以通過第三方支付實現,完全可以全程網上辦,不用跑辦稅大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