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養老保險人死亡的怎么補償_養老保險人死后有補償嗎?
特邀律師
享有喪葬費補助金和撫恤金,個人賬戶余額可繼承。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十七條,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由養老保險基金支付,具體標準由所在省或者直轄市、自治區規定。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十四條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職工死亡的,個人賬戶儲存余額可以繼承。
根據規定,社保養老保險參保人去世,其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余額由繼承人全額繼承,另外,符合條件者社保同時發放喪葬費、撫恤金。 《社會保險法》第十四條 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于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
如果你奶奶領取的是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基礎養老金,對于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喪葬補助金目前部分地方還處于試點階段,很多地方是沒有任何補助的。撫恤金要參加職工養老保險的人才會有。下面和大家分享我的個人觀點:
你奶奶現在已經80多了,現在如果已經死亡了的,如果要領取相關的死亡待遇,要分為幾種情況來表述。
第一種類型,如果屬于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人員,由于現在80多的老年人是沒有繳納養老保險,是按照新農保的政策享受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基礎養老金。對于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基礎養老金沒有建立統籌賬戶,只建立了個人賬戶,基礎養老金是由國家免費發放的,所以在這部分人死亡以后,是沒有死亡待遇的,不過很多地方正在探索建立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喪葬補助金問題。
第二種類型,如果你奶奶屬于機關事業單位退休的工作人員,由于你奶奶屬于按照老制度辦理退休的人員,所以在你奶奶死亡以后,需要找原單位進行對接,但由于機關事業單位已在2014年10月之后開始繳納養老保險,所以原有的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死亡待遇是不一樣的,也需要到當地參保部門按照相關規定辦理。
第三種類型,如果你奶奶是屬于企業退休人員,由于年齡比較大的,按照時間來推算,也屬于按照企業職工老制度辦理退休的人員,但由于企業從1992年開始繳納養老保險以后,死亡待遇的標準都是按照參加職工養老保險人員來辦理,也是由當地社保部門負責辦理。
對于你奶奶死亡以后的待遇,由于是屬于退休人員自然死亡,屬于非因工死亡待遇,對于這部分的死亡待遇主要是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兩個部分。喪葬補助金由于各地的規定的不統一,需要咨詢當地社保部門,撫恤金最高可得當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15個月的補助,但具體仍然要按照當地的政策規定來辦理,由當地社保部門進行計算。
辦理的方式,可以分為線上辦理和線下辦理兩種方式。線下辦理就是到原退休地的社保部門辦理,需要提交死亡證明、戶籍注銷證明,親屬關系的證明、身份證、戶口簿等資料;線上辦理可注冊登錄當地社保12333手機APP,登錄以后查找死亡待遇申請,按照相關要求上傳有關資料,填寫申請材料等以后等待辦理結果。
綜上所述,你奶奶已經80多歲了,死亡以后可以享受喪葬補助金、撫恤金等待遇,但前提條件是機關事業單位或是企業職工退休,或是繳納職工養老保險的人員辦理的退休才能享受相應的死亡待遇;如果屬于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待遇的人員,是沒有死亡待遇的。
在職職工因病死亡,單位應當補償喪葬補助費、一次性撫恤金和遺屬生活補助費。喪葬補助金按其死亡時上年度全省企業退休人員月平均基本養老金的四個月發放。撫恤金按其(包括在職參保人員和已辦理退休手續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每滿一年計發一個月死亡時上一年度全省企業退休人員月平均基本養老金,最多不超過20個月。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計算到月,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算。但對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的支付標準,各省、直轄市、自治區規定不盡一致,且差異較大。因此具體標準建議咨詢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社會養老保險人已死亡,個人賬戶養老金余額可以繼承。 根據社會保險法規定,個人賬戶養老金具有強制儲蓄性質,屬于個人所有,個人死亡的(包括退休前和退休后),個人賬戶養老金余額可以繼承。 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遺屬撫恤金。喪葬補助金和遺屬撫恤金也是職工參保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一部分。 (1)喪葬補助金,是職工死亡后安葬和處理后事的補助費用,目前全國沒有統一標準。從某些地方規定來看,喪葬補助金一般按照職工死亡時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一定月數計發,如大連,喪葬補助費為本市上一年度3個月的社會平均工資。 (2)遺屬撫恤金,是職工死亡后給予其家屬的經濟補償和精神安慰。遺屬撫恤金各地規定不一樣,有的沒有規定撫恤金,只規定按月發給遺屬救濟費;有的規定了一次性撫恤金,還規定按月發給遺屬生活補助費,如大連,除了按照本市上一年度10個月的社會平均工資的標準發給直系親屬一次性救濟費外,供養直系親屬還可以按當地生活困難補助標準以及物價補貼之和領取親屬救濟費。 2、因病或非因工致殘的社保待遇 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病殘津貼是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對前述特殊參保人員給予的經濟補償。病殘津貼屬于新制度,目前還沒有相應的津貼標準,需要出臺相應的配套規定。
參加養老保險人員因故身亡還會發放喪葬費和一次性補貼。死者醫療保險個人帳戶尚有余額的,請到社保經辦機構醫療保險待遇部門辦理結算。 以威海市為例: 退休人員死亡后,可享受喪葬補助費為每人1000元以及一次性救濟費10個月全省上年度月平均工資。如果其妻子(或者丈夫)沒有固定收入,符合列為供養遺屬的條件,其供養直系親屬,每人每月補助標準為460元。 養老保險喪葬費受理范圍和條件: 依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并履行繳費義務的參保人,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前死亡的,其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儲存額退還給其法定繼承人并支付其遺屬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 養老保險喪葬費提交資料: 1、《養老失業保險死亡待遇申請表》; 2、《參保人遺屬申領待遇聲明》; 3、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4、《殮葬證》、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書、因死亡注銷戶口證明、法院宣告死亡書原件和復印件等材料之一; 5、申請人與死者法定繼承關系證明(結婚證、戶口薄、公安機關出具的直系親屬關系證明、公證書材料之一),委托辦理的需出具委托公證書; 6、殯葬部門的喪葬費收據; 7、申請人銀行存折原件和復印件。 養老保險喪葬費辦理程序: 申請人帶齊所需資料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經審核,材料齊全、符合條件的,即來即辦。打印《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委托銀行支付養老待遇憑證》將第三聯給申請人。
第一,社會保險和保險公司無關,參加社會保險,保險公司沒有賠償,第二,參保人死亡,個人賬戶養老保險余額,作為遺產繼承,并且發給喪葬費,有供養直系親屬的,發給一次性撫恤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