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侶合伙做生意分手打官司_合伙做生意發生糾紛怎么辦?
特邀律師
你好,很高興回答你的問題。
民間借貸,法院需要審理以下幾個方面:
1、借款來源,你借給他的錢是哪里來的?
2、借款合意,誰問誰借錢?
3、借款用途,借錢用哪里去了?
4、付款方式,現金還是銀行卡等?
5、你是否為職業放貸人,如果是就完了。
6、其它等。
所以,你想起訴誰,要看一個借款合意(誰和誰借錢)。根據你的說法是他們兩個人找你借錢,當然可以起訴他們兩個人。
其次,他們是一個合伙關系,如果他們內部約定他們其中一個人,可以代表合伙企業來行使權力的,你有相關證據來證明,那么就直接可以起訴他們兩個人。如果他們注冊了公司,那我建議直接起訴簽字的人就行了。具體原因很復雜,我太懶,就不詳細說了。
總結這一句話吧!你可以選擇起訴簽字的人。也可以選擇起訴他們兩個人。最穩妥的方法,就是起訴他們兩個人,至于法院支不支持,那就看法院怎么判。
首先,以和為貴,能夠和對方協商解決問題的情況下,盡量協商解決。這樣不會影響到公司的生意,也不會影響到雙方的關系;
協商不成的,按照雙間簽署的合作協議等合同的約定及公司章程的規定來處理雙方間的爭議。如果沒有該等合同及章程的話,可以提請人民法院審理,但你要有明確的訴訟請求以及相應的證據材料。至于需要什么樣的證據材料需要根據不同的訴訟請求確定。
就個人經驗來看,很多時候,合伙人之間產生分歧會導致一家創業公司分崩離析,所有成果化為烏有。所以還請妥善,謹慎處理還等爭議。最好在合作前能夠經充分協商,簽署書面的合作協議。
“合伙”是怎么合伙的,退出是怎么退出的?說的不清楚。
一般來說一起做生意,有三種,一是口頭或者書面約定一起做生意,但不到工商注冊,這是民法通則意義上的民事合伙;二是去工商注冊一個合伙企業,一般都是注冊成普通合伙(一方只出錢不參與可以注冊有限合伙,像很多投資機構);三是注冊一個有限公司。不確定你是哪種情況。
退出時有沒有簽訂協議,如果注冊了合伙企業、有限公司,有沒有辦理工商變更?
所以不能一概而論。
如果是民事合伙,協商一致退出,后續的經營就和你沒有關系,虧損和你也沒有關系。需要注意的是最好簽署書面協議,把事情確定下來,防止有理說不清。
如果是注冊了普通合伙企業,根據合伙企業法的規定,合伙人退伙,對退伙前發生的債務還是要承擔連帶責任,就是也有還的責任,還完了再向其他合伙人追償。這里也需要注意,退伙要到工商辦理變更,沒有變更,在外人眼里就是還沒退伙,債權債務還是可以找你。
如果是注冊了有限公司,退出公司后債權債務和你沒關系了。也有個辦理工商變更的過程,辦理期間債權債務怎么處理,要看協議怎么約定的,比較專業的做法是就這類交割事宜進行特別的約定,以避免爭議。
你這么說很難判斷該如何處理,類似案子我現實中遇到過,大體說下:
一,你以為和他是在合作,但實際是你自己在負責這個生意,他認為是自己把錢借給你了,賺和虧是你自己的事,他只負責朝你要利息和本金。
二,你們雙方之間都認可是合伙關系,他起訴要賠償無非兩種可能:1,完全是你的原因導致雙方合伙的生意虧損慘重。2,雙方合伙的生意因為其他原因虧損慘重,他全賠了現在要求你也按照比例承擔一部分。
具體怎么應訴,必須要看你和他之間的各種證據才能判斷,例如你和他之間究竟是借款關系還是合伙關系,造成損失的原因,你們合伙的協議內容或者實際履行的情況、利益分配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