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是否算工傷_上班途中出交通事故算不算工傷?
特邀律師
謝邀,即然前題是工作中發生的交通事故,包括上下班途中出現的交通事故都應算是工傷,是工傷就應該負責工傷賠償責任。工作中發生交通事故應先由事故責任方賠償(包括傷殘等級賠償),如果事故責任方保險額度不足,可由單位負責補償賠償不足部分。我回答的不知對否,請見諒。
按我實際認為,在上班時間在八小時內,在本人在固定工作場地內,正在工作的范疇進行內,受傷的,算工傷。但工傷還要分是否本人違規操作,而起著不安全的因素,而造成危及反規的,另作別論處理,即按發公司企業安全科上報高一級生產安全監理局進行紅頭文件通報警言詳情,進行向全體職工實體安全生產教育,如即是產生人命生產財產損失的,按國家生產安全規范進行對公司企業負責人跟進處理!回頭再說,真正職工在工作期間出現人體損傷的,務必要時間工作地點(或工友見證)要求當事人,如實寫一份工傷詳情報告給帶班及領導審批為盼,已確實證見工傷。按嚴格來說,這是公司企業對關于職工工傷安全生產的一個慣例手續!
上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屬于工傷。并且必須是在上班必經的路上,且是上班前的時間。
下班途中,還沒有到家的情況下應該屬于工傷。
針對你的問題,回答如下:
1.上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是否屬于工傷,須先從受傷者於這起事故中是否須負起主要以上責任判斷。
2.依照工傷保險條例之規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可視為工傷。
3.本起事故中,系因我方騎電動車撞上了路樁,我方應負起主責以上的機率較高。
4.若有其他問題,可以點我的名字,來信討論。
5.加油。
上下班途中的工傷認定,《條例》中說的很清楚了: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才能認定工傷。 自己受傷,騎車摔傷等都不算的
看交通事故認定書上死者在這次事故中的責任,如果是全部責任、主要責任(大部分、70%),不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六)項規定,不能認定為工亡。如果是同等責任(50%)、次要責任(部分責任、30%)、無責任,符合條例規定,可認工傷。就是認定為工傷(亡),也先得進行第三者責任賠償(交通事故賠償),如果第三者賠償額不足工傷保險待遇,工傷保險補償差額。工亡的工傷保險待遇,一是喪葬費為上年度社平工資6個月;二是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17175元乘以20);三是供養對象供養到失去供養條件為止。
算!因為是工作以后回家,但要經過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