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擔保承擔什么責任_貸款擔保人的責任有哪些?
特邀律師
要看情況; ;原告擅自發放貸款,保證人提供擔保的債務并未實際發生,擅自變更貸款用途,惡意串通損害保證人利益,原告過錯極其明顯,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2. 一般來說,銀行內部審核不嚴及程序性的違規操作與擔保人的擔保責任不存在排除關系,擔保責任難以免除。但在本例中,; ;不知你所說的“違規”具體是何事?你可以不在這里公開,因為這事關你的利益。給你的建議是,要想免除自己的擔保責任,你可從3個方面入手,;
1、證明借款人與銀行(信貸員)惡意串通騙取你的保證,;
2、銀行(信貸員)采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使你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了保證,;
3、借款人構成貸款詐騙,而你不知情。
首先,在什么情形之下銀行貸款的擔保人可以免除擔保責任呢?可能嗎?結論是可能的。
也許有人說,只要是簽訂了擔保合同在任何情況下都必須承擔擔保責任。而對于擔保人來說,只要是貸款人不還款擔保人就想免除擔保責任。那么現實的法律體系中是不是在任何情況下都要履行擔保責任嗎?或者在任何情況下只要貸款銀行有過錯都可以免除擔保責任嗎?
在現行的法律框架之下,只有貸款合同存在問題或者存在其它不合法行為時,擔保人才可以不承擔責任。
我國擔保法第三十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一)主合同當事人雙方串通,騙取保證人提供保證的;
(二)主合同債權人采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使保證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保證的。
如果沒有上述的情況或者說雖然有但是你沒有證據證明存在上面的情況,那么你就必須一并承擔違約責任。所以,一旦簽訂了擔保合同并生效,想脫擔責任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其次,銀行違規貸款與你的擔保責任有關嗎?有關。只是與你想象的相反,你有可能履行盡快的還款責任
銀行貸款違規有很多種,去年以來監管部門對銀行違規情況進行了嚴厲的處罰都是違規行為,可以說銀行業務違規已經成為常態或者說監管部門對銀行業務機構認定的違規普遍發生。
所以,你說的銀行違規發放貸款屬于哪一種行為呢?但是無論是哪一種違規行為,與你的擔保責任、擔保合同的有效與否都沒有什么關系。因此,盡快監管部門認定了那么多的貸款業務違規,但是沒有一個違規業務是無效合同,即監管部門宣布這筆貸款業務由于違規而無效,所以擔保合同自然也就不能無效。
同樣,違規的業務對你可能是更不利的,由于監管部門認定為違規,所以貸款銀行必須在一定的期限內進行整改,而有一些整改最有效的方法就是提前收回貸款,那么貸款人有可能由于流動性欠缺而難以歸還貸款,如果你承擔的是連帶責任擔保,按照法律規定銀行可以向擔保人追償,所以,你可能要承擔提前還款的責任。
通俗的講:擔保人就是被擔保人的替身,在合同期內你要承擔被擔保的一切責任,直到合同條款完成為止。
擔任人就是為保證借款人無法還款準備的。很多人抹不開情面,給別人提供了一個又一個的擔保,殊不知這可能是一個又一個風險在等待著你。
首先,擔保人要在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的法律責任。保證,是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保證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后,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其次,要看有無免責的情形。債務人還不起了,擔保人就要倒霉了嗎?這也不一定,如果有一些法定情形,擔保人可以不承擔擔保責任:1、擔保合同無效的,保證人會部分免責;2、主合同當事人惡意串通,騙取保證人提供保證的,保證人不承擔責任;3、主合同債權人采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使保證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保證的,保證人不承擔民事責任;4、因主合同內容變更而免責;5、保證責任因保證合同未成立而免除;6、保證責任因主合同當事人雙方或與第三方共同所實施的行為不適而免除;7、因超過保證期限而免責; 8、債務或擔保超過訴訟時效,擔保人無需承擔保證責任。9、主合同的雙方當事人通過協議以新貸償還舊貸,除保證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的外,保證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總之,擔保有風險,簽字須謹慎。在擔保時一定要衡量一下借款人的可信度和還款能力,還要隨時留意有沒有坑的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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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比較難答,首先是題意不清,擔保人是誰?個人、企業、還是政府機關?為誰擔保?假如幾種情形回答如下:
一是個人違規擔保,但沒有違法擔保,也就是說,一些單位為了保護自己員工,或一些行業怕員工擔保拖累單位工作,甚至侵害單位利益,規定員工不得對外擔保,這種情況下,自然人為某項債權擔保,屬個人意愿,銀行不承擔任何責任。
二是企業對外擔保。一般情況下,銀行會索取企業最高決策機構(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及授權文件,也有工作疏忽,只簽暑擔保合同的。這種情況,不存在違規,應該是擔心效率問題。
三是,國家機關或公益單位對外擔保,屬于擔保法禁止擔保單位,這個是擔保效率問題,擔保人和銀行都有過錯,一般情況下,擔保人承擔過錯責任,銀行也應該承擔過錯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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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你的責任是肯定的,因為你參與了投保,那么就算在信用社審查不清的基礎上,除了信用社內部給予經辦人處罰外,你的責任也無法逃避,因為你自己在貸之前就已經有了判斷,那么你要為自己的擔保負責,而信用社和信貸員是屬于內部處罰,不涉及法院判定,你和另個擔保人將負責貸款償還,同時你和另個擔保人可以向法院起訴貸款人,可以申請法院凍結貸款人的財產,用于償還貸款,希望對你有用。
如果借款合同約定,借款人逾期不償還的,擔保人負責償還。該擔保人屬于一般保證人。出借人應當先向借款人主張還款,借款人不能償還的,可以要求保證人履行保證責任。
如果借款合同約定,保證人擔保償還借款,該保證人屬于連帶保證。
出借人應當在保證期限屆滿前要求保證人履行償還責任。如果沒有約定保證期限,保證期限為自借款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
題中借款合同已經三年,保證人應當判斷自己保證期間是否屆滿。如果出借人沒有在保證期限內向法院起訴保證人履行保證責任,保證人不需要履行保證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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