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撞死人不用坐牢_無違法行為撞死人需要判刑嗎?
特邀律師
具體判幾年,需要明確兩個方面問題:1.撞死幾個人?2.肇事者承擔什么責任?
3年以下刑期情況
按照題目要求,僅以死亡情況為例:死亡1人,負事故全部或主要責任的;或死亡3人以上不滿6人,負事故同等責任的,構成交通肇事罪,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結合其他量刑情節,比如賠償死者損失、投案自首等,可以判處緩刑。不符合上述情況的,不構成犯罪,按照交通事故處理,走保險或民事訴訟進行賠償。
3—7年刑期情況
死亡2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主要責任的;或死亡6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構成交通肇事罪“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規定,判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為死亡人數較多,與肇事逃逸的量刑相當,體現了對其嚴重后果的一種懲戒,一般情況下,不適合判緩刑。
無酒駕、無逃逸,不等同于無責任
酒駕、逃逸可以作為認定責任的依據,但除此之外,還有很多情況來認定肇事者的事故責任,比如超速、超載、逆行、無牌、無證、違反交通信號、安全裝置不全、未安全駕駛、文明駕駛等等。因此說,是否構成犯罪、具體判幾年,要依據事故責任及事故后果(死亡人數)來確定。“車禍猛于虎、方向盤無小事”,希望大家都能敬畏生命、敬畏法律,平安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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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以下情況的不要坐牢.
根據刑法第133條的規定,對交通肇事罪規定了三個不同的刑級(量刑檔次):
1.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此處所謂“發生重大事故”,根據《解釋》第2條第1款規定,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解釋》第2條第2款規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1)酒后、吸食毒品后駕駛機動車輛的;
(2)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3)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4)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5)嚴重超載駕駛的;
(6)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其他特別惡劣情節,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傷5人以上,負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
(2)死亡6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60萬元以上的。
根據刑法第133條的規定,犯交通肇事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六條行為人在交通肇事后為逃避法律追究,將被害人帶離事故現場后隱藏或者遺棄,致使被害人無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嚴重殘疾的,應當分別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以故意殺人罪或者故意傷害罪定罪處罰。
感謝平臺邀請我來回答這個問題!
1.從現有法律來說就算機動車一方沒有任何違法行為也要承擔10%的責任。
2.從我個人角度看保護弱者這個方式不妥當,為什么這么說呢,不代表騎非機動車的人就一定是弱者,難到1000萬身價就不能騎非機動車?難到開車的人就一定是有錢人?我個人覺得無責任一方應該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反而是有責任或者全責的人承擔全部責任,例如:行人闖紅燈導致的交通事故就應該承擔所有損失,行人上高速導致的死亡,機動車無任何責任!并且死者家屬還需要賠償機動車一方損失。這就是現在的非機動車或者行人不遵守交通規則的根本原因,反正你不敢碰我,因為碰我你就有責任!
3.關于樓主的問題,就算無責也要承擔相應的賠償。應該不需要坐牢的。具體還是要看交警如何定責。
我來回答這個問題。
私家車撞死人,由于你在條件上沒有說明責任認定是如何劃分的,所以是否構成交通肇事罪不太清楚,我只能從兩個方面來給你解答。
首先我們先了解一下基本的常識。
一般的駕駛員發生交通事故后,如果撞死了人,總認為可能要判刑。其實是有理解上的誤區,主要依據在交警隊的責任認定劃分上承擔責任的大小決定的。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死亡一人負全部或主要責任。構成交通肇事罪。
接下來我們分析下你的案子。
1、在你的這個案子里面,也就是說您的責任書上如果你是同等責任或者次要責任。你都不將都不構成交通肇事罪,也就不會判刑的。
2、在你的這個案子里,如果你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上,你承擔是主要或者全部責任,你將構成交通肇事罪。有可能會被判刑的,最終的結果將由法院來決定。
我舉一個例子,在我們日常處理的交通事故當中。如果當事人承擔主要或者全部責任,已經構成了交通肇事罪。但是作為駕駛員和死者委托人達成了民事賠償協議,并且同時取得了對方的諒解書。人民法院在判決的時候,一般會采用緩刑處理。通俗的就講民事部分達成協議,即使構成交通肇事罪也有可能法院判的是緩刑。
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是一個悲劇。作為駕駛員應該盡自己最大的努力幫助死者的家屬。這是在發生死亡交通事故時駕駛員必須做到。
以上就是我對這起交通事故的個人分析和一些建議,如果您認為有不妥的地方,請在留言區指出來。我將認真的學習,非常感謝!
交通事故撞死人,是否要坐牢,是需要根據責任的劃分以及所造成的影響來看的。
根據刑法第133條的規定,對交通肇事罪規定了三個不同的刑級(量刑檔次):
犯交通肇事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判到15年的占少數)。
發生重大事故
1.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此處所謂“發生重大事故”,根據《解釋》第2條第1款規定,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解釋》第2條第2款規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1)酒后、吸食毒品后駕駛機動車輛的;
(2)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3)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4)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5)嚴重超載駕駛的;
(6)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其他特別惡劣情節
其他特別惡劣情節,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傷5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
(2)死亡6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60萬元以上的。
根據刑法第133條的規定,犯交通肇事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判到15年的占少數)。
第六條行為人在交通肇事后為逃避法律追究,將被害人帶離事故現場后隱藏或者遺棄,致使被害人無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嚴重殘疾的,應當分別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以故意殺人罪或者故意傷害罪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