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是否需要監護人_精神病人無人照看怎么辦?
特邀律師
精神病人沒有監護人的情況下可分為兩種方式處理:第一如果為農村病人可由村委會提請病人轉為五保戶,病人以后的生活及治療均能得到有效的保障;第二如果為城鎮戶口監護人則有戶口所在地的社區承擔,可由社區辦事處作為代理監護人送入民政相關的精神病院或者養老院(此情況要根據病人的病情而定),隨著目前我國對于精神衛生工作的日益重視,精神病人的妥善安置工作將會有進一步的提高。
精神病人,這里主要指的是精神分裂癥的病人。患者多半受到強烈的精神刺激或打擊,或者長期的受到精神折磨而患病的。患者因精神錯亂,而導致思維錯亂,發病時,可因喪失理智,狂暴性的損物傷人,有嚴重的暴力傾向。
農村精神病人沒有監護人,怎么辦?這種情況可能是患者未患病前,家里的親人因種種原因先后去世了。也就是說沒有法律意義上的監護人了。
那末當地政府最低的行政機構一一行政村委會,就要充當患者代理監護人的職能。因為患者是特困人群,村委會應向上級部門申領低保金,特困人群生活補助費及醫療費全額報銷等。要派出專人按排患者的生活起居,發病嚴重時,要立即送往當地的精神病專科醫院治療。
精神病人也是一群身不由己的痛苦的人群,當地的政府和社會上慈善人士應該積極地幫助他們,治好疾病,回到正常人的人群里,過著普通人的生活。同時,這對防止患者發病時,嚴重地暴力傷人甚至惡性事故,維護社會治安,也是一個積極的措施。
精神障礙患者的監護人同法律上的監護人認定是一樣的,一般都是患者的直系親屬,當然有一些特殊情況下,患者的直系親屬可能不在人世,或者雖然健在但沒有能力監護患者,就要按照法律的相關規定選擇新的監護人。
精神障礙患者的監護權問題
近年來人們越來越關注精神障礙患者傷人的新聞,很多人都關注到了監護人需要承擔精神障礙患者的監護權,以及給他人帶來生命財產損失的時候需要進行民事賠償的新聞,所以精神障礙患者肇事肇禍,究竟誰來監管患者,誰來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呢?
前不久長沙9歲男孩在自家小區被一名精神障礙患者毆打致死的新聞讓全國人民都為之心驚,新聞中提到患者施暴的時候周圍很多圍觀群眾不敢上前,直到患者的父親趕到現場后才制止了患者的行為,事后患者的父親也就是患者的監護人表示愿意承擔一切責任。所以這起案件中,患者的父親就是患者的監護人,而且是患者的法定第一監護人。
一般精神障礙患者如果結婚,那么配偶就是他的第一監護人,如果是未婚或者離異的狀態,那么父母就是法定監護人,如果父母不在了,那么親兄弟姐妹就是第一監護人,如果身邊沒有親人,那么可能需要基層政府,社區或者村委會承擔患者的監護責任。
當然,這里面也可能有親屬包括父母因為某種原因不愿也沒有能力再繼續承擔精神障礙患者監護權的情況,這樣可以像基層政府求助,放棄對患者的監護權,轉為由政府承擔患者監護權,并由政府出面聯系民政部門等相關機構,符合條件的精神障礙患者會被收治在民政下屬的精神??漆t院,費用由政府承擔。
作為精神障礙患者的監護人需要旅行的義務
既然是監護人,當然有一定的管理義務,尤其是精神障礙雖然很多時發作性疾病,但往往生活中還是存在一些蛛絲馬跡可以被發現的,只是監護人往往都會習慣性的縱容患者,小問題、小隱患瞞報漏報,直到出現嚴重傷人行為時才被大家發現。
今年有個報道南京一名精神障礙患者在家附近捅傷路人后逃回家中,警察趕到后患者反鎖房門以父母相要挾,最后警察破門而入發現患者已經被父母從后門放跑,年邁的父母又稱自己早已無力監管患者行為。后來警察從患者房間搜查出100多把刀,父母也承認患者近半年陸續購買刀具。這起案件中監護人早就發現了患者的反常行為,雖然無法阻止但起碼可以報告給社區精防人員或者直接撥打110報警處理。早一些處理就不會有后續的嚴重傷人行為了。
監護人要起到監護義務,如果能夠管理就約束和管理患者的危險行為,如果無法管理和盡到監護義務,就應該將患者送入精神??漆t院進行系統治療,如果無法將患者送入精神??漆t院,就求助社區和110民警,協助監護人送醫是我國精神衛生法賦予民警的義務。
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所幫助,有問題可以評論區留言,我會幫你解答的。
感謝邀請。父母不在了,又無兄弟姐妹,精神病人此時無人照顧該怎辦?
直接回答題主的問題,這種情況下的患者屬于“三無人員”,應該向殘聯求助,有殘聯出費用,將患者安置在民政系統的康復機構,住院期間幾乎是不需要患者自己花錢的。
政府重視重性精神病人的管理工作
對于社會上的肇事肇禍的精神病人以及“三無”精神病人、“流浪”精神病人,國家規定, 按屬地管理原則, 由縣 (市、區) 政府負責本轄區內肇事肇禍精神病人收治管理的所有工作。
相信各地區已經建立或正在完善此政策,由綜治辦牽頭, 公安、衛生、民政、殘聯、勞動保障、財政等部門協同,確保流浪在社會上的重性精神病人得到有效救助。
同樣,各級衛生行政部門會成立重性精神病人排查和隨訪管理工作領導小組, 負責本地區重性精神病人排查和隨訪管理工作, 包括入戶排查、建檔、報告、危重情況處置。
由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農村醫療衛生機構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精神病人提供醫療康復服務;各類精神疾病社區康復機構為精神病人提供生活照料、功能訓練、技能培訓等康復服務。
綜上,我們可以看到,國家對于精神病人的管理已經形成了一個比較成熟的管理體系。而且,對于題主所說的情況,也的確是“有門可循”。
作為患病家庭的親人們,大家應該做什么
雖然國家政策給予患病家庭用一定的扶持,但作為家屬,大家更需要做到細心、周到。
首先,從自身做起,做好對精神疾病的宣傳工作,呼吁大眾患病后盡早就醫,而且防止近親結婚,尤其雙方均未患病高發的家庭。這樣做可以使人們注重精神衛生, 是提高心理衛生水平, 減少精神障礙發生的一個重要方法。
其次,監督病人按時服藥, 這樣做可以防止精神疾病給病人帶來的工作、生活能力的減退或喪失, 防止或減少精神疾病的復發。
第三,定期與醫生聯系, 提高對精神疾病的認識, 早期發現、早期診斷、早期治療精神病人, 以幫助他們及時恢復, 減少嚴重結局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