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禮是否屬于女方財產_彩禮算女方婚前財產嗎?
特邀律師
彩禮,做為男方給女方家長的聘禮,是無償贈予,其所有權應該歸女方父母所有。而女方父母則從聘禮中拿出一部分錢購置了家電、摩托車等做為陪嫁,同樣也屬于無償贈予,屬于夫妻共同財產。而父母把剩下的彩禮錢加上自己拿出來的錢送與女兒,做為體己錢,那這部分錢應該算作女方的婚前財產。
如果雙方感情破裂,無法再生活在一起,必須離婚的話,那彩禮錢應該是這樣分割的。
陪嫁部分是女方贈予小兩口雙方的,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折舊后價值的一半應歸女方所有。彩禮錢做為女方的體己錢隨身帶來,如果有證據花在了小家庭的生活上,應該屬于女方婚前財產的投入,離婚后,應如數償還。
結婚彩禮給女方,還是給女方父母的?
結婚彩禮這對于農村來說,女方或多或少都能收到男方給的彩禮錢,在當下農村彩禮越來越高的情況下,也受到了不少人的指責。雖然說男方一次性給了女方不少彩禮錢,但絕大多數這筆彩禮還會被女孩子都帶回婆家,女孩的父母不但不去支配女兒的彩禮,還要賠上嫁妝等。
就我老家這邊,女孩子訂婚需要彩禮15萬左右,我這里前幾天就有剛剛結婚的一位姑娘,她就把收到的彩禮錢一分都沒有給父母,自己結婚時全部都帶走了,父母還要給她購買嫁妝,結婚什么改口費,三天回門請客等,花費了五六萬。
別認為彩禮高就是給父母的,這里只是一個誤區,彩禮說白了只不過是父母把錢轉移給了子女們。有懂事的女兒還好一些,父母養育她這么大就要出嫁了,她也不愿再讓父母給她買嫁妝,自己拿出去一些彩禮錢購買嫁妝等,有那些不怎么懂事的女兒,不但不會這樣做,還總嫌棄父母給自己買的少了。
農村的高彩禮,不但對于男方父母是有壓力,對于女方父母來說也并不能獲得多少利益。
根據各地區不同的風俗和不同的家庭環境而去定位。我自己感覺,彩禮應該是視為對女方父母養育多年的一個物質補償,所以留給女方父母也算正常,只要不是很離譜的彩禮,都不要再糾結女方帶不帶來。我自己感覺,彩禮應該是視為對女方父母養育多年的一個物質補償,所以留給女方父母也算正常,只要不是很離譜的彩禮,都不要再糾結女方帶不帶來。
由女方家決定,分配權在他們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