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已經申請登記_商標注冊成功后應拿那些證件?
特邀律師
在商標注冊成功后,商標局會下發《商標注冊證》,這表示您的商標已受法律保護,享有了專用權。
1.《領取商標注冊證》;須提交申請人蓋章或簽字確認的主體資格證明文件(營業執照副本、身份證等)...
2.申請人單位出具的介紹信;
3.領取人的身份證其復印件(原件經比對后退還);
4.申請人名稱已變更的,須提交登記機關出具的名稱變更證明原件;
5、商標已辦理轉讓的,應提交商標局核準轉讓商標證明。
注冊商標的有效期為十年。注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在期滿前六個月內申請續展注冊。
目前商標申請屬于商標局,而版權申請則屬于版權局。所以商標和版權隸屬于兩個審查機構和審查數據庫。
也就是說,注冊商標的時候,商標審查員不會到版權局系統庫中查詢是否有在先、相同或近似的版權已經申請。同理,版權局也不會去查詢商標系統中是否存在相同或在先的商標已申請。
這就可能導致品牌logo在申請商標注冊后,如果沒有及時進行版權登記,可能會被別有用心的人進行版權搶注,并且反告持有原商標的企業侵犯他的版權。
品牌名稱注冊商標后還需要申請登記版權嗎?因為目前我國實行的是申請在先原則。客戶現在規模小不代表以后規模也小,若現在不事先注冊商標,等到企業做強做大的時候再注冊商標。可能商標已經被他人注冊了,這樣客戶辛辛苦苦培育起來的品牌就沒法得到法律的保護。
任何企業和個人都是可以申請注冊商標的。
1、作品登記和商標 屬于兩個不同的法律保護范疇。作品登記僅供參考,在一定的條件下可以作為商標優先申請權,但是不會影響他人的在先申請。2、商標申請需要前期的專業審查,這樣才可以提高通過率。商標注冊完成以后,除了規范使用商標,首先還要做商標的保護布局。
創業之初,就應該將商標保護納入發展戰略之中,商標多類注冊是商標保護最基礎的方式的之一。注冊相關與近似商標,從知識產權保護方面來說就是商標多類保護。一方面可以防止后來者利用相似商標打擦邊球,另一方面也可以避免他人對品牌造成負面影響!
再者就是再商標的使用過程中,防止我們的商標被“撤三”。隨著商標注冊量越來越大,好名字越來越少,所以“撤三”的情況越來越多,我們也要做好未雨綢繆,提前把使用證據準備好,防止商標被撤掉。
撤三提供使用證據 商標使用在指定商品.上的具體表現形式有:
一:1.采取直接貼附、刻印、烙印或者編織等方式將商標附著在商品、商品包裝、容器、標簽等上,或者使用在商品附加標牌、產品說明書、介紹手冊、價目表等上;
2.商標使用在與商品銷售有聯系的交易文書上,包括使用在商品銷售合同、發票、票據、收據、商品進出口檢驗檢疫證明、報關單據等.上;
3.商標使用在廣播、電視等媒體上,或者在公開發行的出版物中發布,以及以廣告牌、郵寄廣告或者其他廣告方式為商標或者使用商標的商品進行的廣告宣傳;
4.商標在展覽會、博覽會上使用,包括在展覽會、博覽會_上提供的使用該商標的印刷品以及其他資料;
5.其他符合法律規定的商標使用形式。 二、商標使用在指定服務.上的具體表現形式有:
1.商標直接使用于服務場所,包括使用于服務的介紹手冊、服務場所招牌、店堂裝飾、工作人員服飾、招貼、菜單、價目表、獎券、辦公文具、信箋以及其他與指定服務相關的用品上; 2.商標使用于和服務有聯系的文件資料上,如發票、匯款單據、提供服務協議、維修維護證明等;
3.商標使用在廣播、電視等媒體上,或者在公開發行的出版物中發布,以及以廣告牌、郵寄廣告或者其他廣告方式為商標或者使用商標的服務進行的廣告宣傳;
4.商標在展覽會、博覽會上使用,包括在展覽會、博覽會上提供的使用該商標的印刷品及其他資料;
5.其他符合法律規定的商標使用形式。
商標放在企業名下,難免會遇到的情況就是企業信息變更了(比如地址,公司名稱等等),那么商標的信息也要進行變更。
商標變更的重要性:
1、影響商標轉讓、續展、授權等;
2、影響商標使用證據的積累;
3、影響進駐商場或網絡商城;
4、影響辦理商標質押業務;
5、影響申請人商標如被他人出案件申請,因地址無法接收通知文件導致商標被撤銷;
6、注冊人在行使權力時,不能有效證明該注冊商標為自己所有,其商標專用權也就不能及時得到法律的保護。
還要提醒大家一句:如果商標在企業名下,這個企業不使用了,一定要把商標在企業注銷之前,把商標轉到新的企業和個人名下。
商標續展:不得不提,一定要提的問題!
“注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注冊人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為十年,自該商標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注銷其注冊商標。
我們遇到過很多的客戶,忙于生意,無暇顧及商標續展,還有的以為商標是終身的。無論您多么忙,抽空看看您的商標證,一定不要忘了商標續展,以免辛苦付出的品牌給別人做了嫁衣!
今天就聊到這里,歡迎大家有知識產權方面的問題,共同討論,共同學習,共同進步!
商標與品牌并不能夠劃等號,兩者是從不同角度指稱同一事物,它們既有密切聯系又有所區別。生活中,很多人常常把這兩個概念混淆,認為商標注冊后就成了一個品牌,其實,注冊商標要成為一個真正的品牌還要經歷一個艱辛漫長的過程,就像修建萬里長城。
一、品牌同商標的定義
品牌(brand)一詞來源于古挪威文字brandr,它的中文意思是“烙印”,在當時,西方游牧部落在馬背上打上不同的烙印,用以區分自己的財產,這是原始的商品命名方式,同時也是現代品牌概念的來源。
1960年,美國營銷學會(AMA)給出了對品牌較早的定義:品牌是一種名稱、術語、標記、符號和設計,或是它們的組合運用,其目的是借以辨認某個銷售者或某銷售者的產品或服務,并使之同競爭對手的產品和服務區分開來。
而商標(trademark)是指按法定程序向商標注冊機構提出申請,經審查,予以核準,并授予商標專用權的品牌或品牌中的一部分,商標受法律保護,任何人未經商標注冊人許可,皆不得仿效或使用。
可以看出,品牌的內涵更廣一些。
二、商標是品牌的一個組成部分
如果把品牌比作一個巨大的冰山,商標只是冰山露出水面的一小部分。
商標是品牌的一個組成部分,它只是品牌的標志和名稱,便于消費者記憶識別。但品牌有著更豐厚的內涵,品牌不僅僅是一個標志和名稱,更蘊含著生動的精神文化層面的內容,品牌體現著人的價值觀,象征著人的身份,抒發著人的情懷。例如,可口可樂的品牌內涵遠不止是“可口可樂”這幾個字構成的標志和名稱,它體現著美國幾代人“樂觀向上”的美國文化。奔馳則象征著擁有者的“成功和地位”。
品牌起名字和標志設計只是品牌建立的第一步驟,真正打造一個卓越品牌,還要進行品牌調研診斷、品牌規劃定位、品牌傳播推廣、品牌調整評估等各項工作,還需要提高品牌的知名度、美譽度、忠誠度,積累品牌資產,并且年復一年,持之以恒,堅持自己的品牌定位,信守對消費者所作的承諾,使品牌形象深入人心,歷久不墮。
三、商標是一個法律名詞,品牌是一個經濟名詞
商標和品牌都是商品的標記,商標是一個法律名詞,而品牌是一個經濟名詞。品牌只有打動消費者的內心,才能產生市場經濟效益,同時品牌只有根據《商標法》登記注冊后才能成為注冊商標,才能受到法律的保護,避免其他任何個人或企業的侵權模仿使用。
例如,“海爾”既是一個商標,又是一個品牌,“海爾”商標的價值表現為法律意義上的專用權和壟斷,而“海爾”品牌的價值則表現為該品牌的市場份額和超額利潤率。
商標的法律作用:
1、通過商標所用權的登記注冊、轉讓、許可、訴訟、仲裁等法律程序,獲取運用商標所有權,并保護商標所有權人的合法權益;
2、商標作為商品的標記,約束促使商品生產經營者維護商標信譽,保證商品質量。
品牌的經濟作用:
1、品牌是一種商品質量信譽保證,有利于消費者辨別商品,贏得消費者對商品質量的信賴,讓消費者買了放心,有助于提高消費者的購物效率。
2、品牌是使企業避免陷入單純同質化價格競爭的最后一道“屏障”,隨著市場競爭日趨同質化,一個企業的產品、品質、技術、管理、渠道、服務以及流程等很容易被競爭對手復制模仿,但是競爭對手無法復制一個品牌。一個卓越的品牌就意味著企業長期的成功營銷和利潤,意味著產品的高附加值。例如美國耐克與青島雙星運動鞋制造成本只差3—5美分,然而兩者的市場價格卻相差5倍。
3、品牌可以體現展示一個人的身份、個性,坐奔馳的和坐夏利的,喝茅臺的和喝二鍋頭的絕對不是一種人,所以使用什么樣的品牌,基本就表示你是什么樣的人,品牌往往體現一個人的身份地位。
1.可以登記,有風險,建議找北京百奇知識產權公司這樣的資深的代理公司能降低風險。
2.與商標注冊不同,商標可以搶注,版權注重原創,如果不是申請人的原創,會涉及侵權行為,同時登記的版權證也會被注銷。
3.審查過程中不予登記,費用不退回給申請人。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9年發布了《關于解決商標與企業名稱中若干問題的意見》,該《意見》規定,處理商標與企業名稱混淆的案件,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商標與企業名稱產生混淆,損害在先權利人的合法權益;
(二)商標已注冊和企業名稱已登記;
(三)自商標注冊之日或者企業名稱登記之日起5年內提出請求(含已提出請求但尚未處理的),但惡意注冊或者惡意登記的不受此限。
符合上述條件的商標注冊人或者企業名稱所有人認為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書面形式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省級工商行政管理局投訴,以此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