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是否有繼承權_離異后隨女方的子女,有繼承父親遺產的權利嗎?
特邀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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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離婚后一方因故逝世,繼承人應如何分割遺產?遺產的分割按法律順位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即然你們己經辦理了離婚手續,那么屬于你們的共同財產已進行了分割處理,所以離婚后的原來配偶有一方因故逝世,他(她)的財產與前配偶沒有任何關系,前配偶沒有繼承遺產的權力,如果因故逝世的一方,在逝世前立有遺囑,公證文書或有法律認可下的遺言,將財產一部分或全部,分配給前配偶的情況下,前配偶才有繼承遺產權力。
【律師觀點】:這個要分以下二種情況來看
第一:女孩生父沒有遺囑的情況下。在我國繼承一般分2種,一種是法定繼承還有一種是遺囑繼承。如果本案中,女孩的生父死亡后沒有立下遺囑,那他的子女都是法定繼承的第一順序繼承人,本案中的女孩絕對有權利來繼承他生父的遺產。請記住我國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為妻子父母和子女。
第二:女孩父親有遺囑的情況下,在這種情況下,一般會按照遺囑的內容來分配其死亡后的遺產。如果前夫沒有給自己的女兒在遺囑中留下相應的財產,那女孩就沒法分得遺產。
第三;這也是大家比較容易忽略的地方,如果前夫的死亡時間早于女方的公公和婆婆,那這里面就會產生另外一種情況,那就是代位繼承,也就是說女孩爺爺奶奶死亡后本來應該由其父親繼承的財產,由該女孩來代替她的父親來繼承。
繼承主要有三種方: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上述情形均沒有的,則按照法定進行繼承。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如果其遺囑表明遺產由他人繼承,那么該子女則沒有相應的繼承權。
在其沒有遺囑或者遺贈扶養協議的情況下,則繼承開始后會按照法定繼承處理。
法定繼承
法定繼承的第一順序為配偶、子女、父母。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繼承權的喪失
繼承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喪失繼承權:
(一) 故意殺害被繼承人的;
(二) 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的;
(三) 遺棄被繼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的;
(四) 偽造、篡改或者銷毀遺囑,情節嚴重的。
那么在沒有遺囑或者遺贈撫養協議,且該子女不存在喪失繼承權的行為的情況下,即使其并未被其直接撫養,其仍然享有相應的繼承權。
離婚后,夫妻雙方的孩子,繼承權不受影響,也就是夫妻雙方的財產,夫妻二人的孩子都可以繼承,這個不需要懷疑,繼子女只能繼承他她原父母的財產,也就是生父母的。繼父繼母的財產,他她無權繼承。當然如果再婚了,又有了孩子,這個孩子可以繼承再婚夫妻二人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