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規定給父母撫養費_撫養費應該是個什么標準?
特邀律師
謝謝邀請;生孩子,養孩子,這是每對父母應該盡到的責任和義務,也符合中華民族撫養幼童,關愛幼童,贍養老人,幫扶老人的優良傳統。不然就沒有你養我小,我養你老,你陪伴我長大,我陪伴你終老這也說道了。
樓主說的是,父親沒有給孩子撫養費,父親老了,孩子是否對父親還有贍養的義務的這個問題,只能說明這個父親是個不稱職的人,我不喜歡用道德來綁架任何人,那就依法說事,來回答你這個問題吧。
依據法律規定;贍養關系是建立在撫養關系上相輔相成的關系,撫養關系不存在,就不構成贍養關系。這也是根據誰付出,誰受益的贍養原則,來確定撫養關系的。說白了,就是互惠互利的特殊關系。
如果自從你一生下來,你的父親就沒有對你進行過撫養,只要你母親和他的婚姻關系存在,在法律上,合法的夫妻任意一方的收入,都是屬于共同的收入,夫妻在經濟上就是一個共同體,你母親用雙方的共同收入撫養了你。依法你和父親就構成了撫養關系,父親老了,你就必須得履行對他贍養義務。
如果在你很小的哺乳期,母親就和父親離了婚,從此父親對你不管不顧,也不付給你撫養費,可以說他簡直是遺棄了你這個子女,只要你有父親沒有撫養過你的確鑿證據。依法就可以看成是,父親主動放棄了你對他的贍養義務。等父親老了,生活無著無落了,才想到了你,要求你贍養的話,你就可以拒絕對他的贍養。生而不養,就是連畜牲都不如的魔鬼,你和他沒有感情,他就怪不得你狠心了。
如果是在你已經懂事,但還是個未成年孩子,父親和母親才離的婚。從此,父親對你不管不顧,不付撫養費,由于父親在前期和你構成了撫養關系,只是在后期由于特殊的原因,他中斷了對你的撫養,依法你就解除不了和父親構成的贍養關系。父親老了,你對他還是有贍養義務的。
各地不一樣,在不影響基本生活的基礎上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工資),雙方都符合不低于最低生活標準。
可以。贍養費指子女在經濟上為父母提供必需的生活費用,即承擔一定的經濟責任,提供必要的經濟幫助,給予物質上的費用幫助。2001年4月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修正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該法規定,“對遺棄家庭成員,受害人提出請求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作出支付扶養費、撫養費、贍養費的判決。”“對拒不執行有關扶養費、撫養費、贍養費、財產分割、遺產繼承、探望子女等判決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有關個人和單位應負協助執行的責任。”
法律上規定母女斷絕關系也需交付撫養費。法律沒有對斷絕父母子女關系作出具體的規定,因此,協議斷絕父母子女關系沒有法律依據,依法不受法律保護。父母與子女關系有兩種:一種是有血緣關系的直系血親父母子女關系,另一種是沒有血緣關系的擬制血親的父母子女關系。對于沒有血緣關系的擬制血親的父母子女關系,可以依法解除,而具有血緣關系的直系血親父母子女關系,卻是無法解除父母子女關系的。如果雙方達成協議,并且解決了養老、財產分配等問題是可以斷絕關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