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和人身損害賠償重復時_工傷職工應該得到雙重賠償嗎?
特邀律師
這個問題,筆者經手處理過幾次朋友的案子,因此有這方面的經驗。
這個問題,司法實踐中經常遇到,但是針對這個問題,目前還沒有權威的、統一的法律規定予以規范。只是保險公司內部的規定,同一筆醫療費用,只能獲得一份賠償,但是在一份賠償不能全額賠的情況下,差額部分可以在另一方面獲得賠償。
但是從法理上分析,交通事故和工傷保險屬于兩個不同的法律關系,人家分別買了工傷和機動車三者責任險兩份保險,得到兩份賠償是情理之中的。要是收了人家的保費又不給人家賠償,似乎保險公司的做法情理上是說不過去的。
但是盡管法律不統一,問題還是要解決的。
假定,當事人人身傷害醫療費一共50 000元。同一個事故,既屬于交通事故,也算工傷。
第一種處理方法,也是標準處理方法。先在交通事故處理中使用這張發票獲得醫療費賠償。經法院判決,肇事方賠償醫藥費的80%,計40 000元。
然后,到法院檔案室復印一份醫療費票據復印件,并要求檔案室蓋章確認。
現在處理工傷保險。拿著法院判決書原件,發票復印件及其他資料,到工傷處理這邊。這邊會審核法院的判決,發票復印件等。按工傷規定報銷剩下的1萬。假定工傷能報90%,那么這邊醫療費能報解9 000元。
這樣的話,當事人5萬元醫療費能報49 000元。
第二種方法。當事人可以到兩邊問一下,醫療費發票原件不慎丟了,醫院可以出證明行不?如果答復行的話,那可以用這個方法。
持本人身份證到醫院收費窗口,說是發票丟了,要求開一個查補單。醫院會開一個單子,上寫醫療費票據(原件丟失)查補單,病人姓名,住院號,住院日期,中藥費,西藥費,化驗費,床位費,合計等等。醫院蓋章。拿著這個查補單,以及醫院收費明細,住院病歷等資料完成沒有發票原件邊的報銷。另一邊用原件報賬。具體當事人自己研究一下。從道理上講,交通事故和工傷的賠償,當事人都有權利得到,畢竟人家交了兩份保費,盡管有點不合規(實際上只是不和保險公司的土政策),但常常也是可行的。
第三種方法。訴訟的時候,自己準備一張發票復印件。開庭的時候同時將原件和復印件拿到法庭,等質證結束,和法官提出,自己的發票原件別的案子還要使用。法官一般會同意當事人留下復印件拿走原件。這樣的話發票原件可以到另一個案子使用。
補充一下,一般理賠時都需要傷者提供收費票據,用藥詳單和病歷,要求三者互相對應,不能有矛盾。
病歷憑傷者身份證或傷者身份證加代理人身份證在出院十日后到醫院病案室復印,不限份數,每頁收費0.5元。傷者已經死亡的,憑代理人身份證,親屬關系證明或戶口本辦理。
用藥詳單,到住院所在的護士站打印,到醫院蓋章有效,不限份數,不收費。
以上回答供參考。
如果因第三人侵權,工傷職工應該得到一定程度范圍內的雙重培訓。
凡事不是絕對的,而是相對的。關于第三人的厘定
正在工作的職工,造成工友傷亡的,這種情況不屬于第3人。職工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2條:因用人單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權造成勞動者人身損害,賠償權利人請求第三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因此,所謂第三人應當是用人單位以外的人。
雙重賠償的內容
工傷職工因第三人侵權導致的醫療費是不可以享受雙重賠償的,但是相應的侵權待遇是可以得到雙重賠償的。
工傷職工因第三者侵權,在《社會保險法》 第四十二條規定是這樣的: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傷,第三人不支付工傷醫療費用或者無法確定第三人的,由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按照浙江省高院的解釋,如職工獲得侵權賠償,用人單位承擔的工傷保險責任相對應項目中應扣除第三人支付的下列五項費用:醫療費、殘疾輔助器具費、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間發生的護理費、交通費、住院伙食補助費。
停工留薪期期間用人單位那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支付工資,這種情況下即使通過法院索要誤工費,也是沒有依據可以支持的,畢竟單位發放的工資待遇。
其實,可以索要的是營養費、精神損失費、殘疾賠償金等等。不過工傷待遇中的名稱和民事賠償中的名稱是不一樣的。比如工傷傷殘,應當得到的是傷殘一次性補助金。
如果是造成死亡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等待遇,這是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而民事賠償中,叫做死亡賠償金、喪葬費、被撫養人生活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等。既然不一個名稱,可以雙重賠償也可以理解了(這不是原因)。
綜上所述,凡事不是絕對的,有些情況下確實可以得到雙倍的賠償,但是名稱什么的是不一樣的。
工傷賠償和人身傷害賠償是兩碼事。
工傷是指勞動者在工作期間或者在上下班過程中發生事故而受傷或者死亡。而人身傷害指的是當人的生命、健康或者身體遭受不法侵害,造成傷害,殘疾甚至死亡時,要求行為人或者賠償義務人以財產進行賠償的一種侵權法律制度。
賠償標準是不同的,工傷賠償金由三部分構成:喪葬費,供養親屬撫恤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人身傷害賠償金包括:醫療費、誤工費、伙食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營養費、殘疾賠償金、殘疾用具費、喪葬費、死亡賠償金、生活費、撫慰金。
原則上一次損害,無法得到兩次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