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嗎_新員工剛入職要簽合同嗎?
特邀律師
入職時肯定要簽訂勞動合同的,指是每個公司有每個公司的規定,至于入職多久簽訂勞動合同都需要看公司制度,一般新員工入職都需要經過試用期才能成為正式員工。
用人單位應當自入職之日起1個月內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未簽訂的,第2個月至第12個月且勞動者有工作的期間,應當按月支付二倍工資。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七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兼職屬于非全日制用工。所謂的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日均工作時間不超4小時,每周工作時間累計不超24小時的用工形式。《勞動合同法》第六十九條規定,非全日制用工雙方可以訂立口頭協議。所以,非全日制用工的用人單位和職工可以口頭約定雙方權利義務,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許多兼職都存在亂象,為了保障兼職過程中權益不受侵犯,謹記:
1、了解相關法律知識,如,《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知道其中對自己的一些保護條款,樹立維權意識;
2、盡可能簽訂勞動協議,協議里寫清工作內容、勞動報酬、支付日期以及意外事件的處理方法等事項,并由雇主簽名,以防日后發生糾紛雇主變卦。不要圖方便,務必要仔細閱讀合同內容并確定無異議后再簽名;在無法簽訂勞動協議的情況下,要注意留存能證明與用人單位發生勞務關系的證據,如,錄音、工作牌等;
3、兼職過程中,若遇非常惡劣的情況,及時報警。比如,人身安全受到威脅,從事違法的工作等;
4、通過正規渠道尋找靠譜的兼職,盡量找一些有名聲有品牌的商家兼職。非常有誘惑的兼職百分百是虛假的;面試時以不正當手段收取服裝費、保證金等五花八門的費用,更有甚者,讓下載各類金融軟件,在泄露個人隱私的前提下還不給任何傭金費用。
感謝邀請。
劉佳答疑:我判斷,你之所以這么問,是因為你可能不了解簽訂勞動合同的意義和重要性。如果你了解了這些,我想你自己就會做出抉擇了。
簽訂勞動合同的意義在于,這是員工和企業之間,雙方的權益保障和責任要約。工作,本身就是一件雙向選擇的事情,所以,簽訂了勞動合同,就意味著雙方認同并會尊重對方。
簽訂勞動合同的重要性,有了合同就表示公司給了你身份的認可和你對這份工作的認可。雖有一定的約束,但更多的還是保障。保障包含的范圍很廣,比如薪酬保障、福利保障、培訓提升保障、社保和五險一金的保障,等等,
我們換個思路,如果不簽訂合同,那么上述提及的種種保障將得不到保障。
你應該清楚目前的就業形勢和環境,別說不簽訂勞動合同了,不少企業就是簽訂了勞動合同,出了
問題都不愿意承擔,更何況不簽訂呢?所以,你現在要搞清楚,為什么這個老板不給你簽訂勞動合同?這其中一定有諸多疑問,這些疑問最終就會演變成不可預知的風險,而風險一旦出現,由于你沒有勞動合同,那你就得不到任何保障,就算要請求法律的介入,那也是比較麻煩的。
當然,我也知道,有時候為了謀求一份工作,員工不得已會做出一些讓步,但委曲求全得來的工作,某種意義上失去了原本的價值,就算你努力工作,但一旦出現問題,你就難以面對無情的現實。
祝你好運,我是劉佳(記得先關注喲)。有關于招聘、求職(簡歷診斷)、跳槽(面試輔導、談薪指導)、職場規劃和撩妹方面的問題歡迎探討。
感謝邀請,更感謝樓主的提問。
樓主你好,農民工工作單位簽勞動合同好還是簽勞務合同好,有什么依據呢?勞動合同和勞務合同是有一個很明顯和本質的區別。首先勞動合同是屬于全日制的勞動合同,那么自己如果說是全日用工的話,肯定是要簽訂全日制的勞動合同比較好。
全日制勞動合同的認定依據是要根據你的工作時間來認定,也就是說你每天的工作時間在4個小時以上,每周的工作時間在24個小時以上,那么這種情況下就可以按照全日制的方式來簽訂勞動合同,如果說你的工作時間要少于這樣的時間的話,那么是不能夠簽訂勞動合同的,只能夠簽訂勞務合同。
簽訂勞動合同和勞務合同,最大的一個區別就是在于勞動合同是要依法給你承擔相應的社保待遇,但是這個所謂的勞務合同是不需要給你承擔相應的社保待遇的,所以他們二者之間是有一個明顯的區別,作為農民工來講,只要是你長期穩定的在這家單位工作,并且工作時間符合勞動合同的簽訂條件,那么就要正常的去簽訂勞動合同,而不能夠選擇勞務合同,因為這樣會對自己帶來很大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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