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去已經破產的單位開證明_企業已經破產離職證明到哪兒開?
特邀律師
1,如果原單位屬于國有企業,可以找企業的上級主管單位出具“勞動合同終止證明” 2,如果原單位屬于私人公司,可以先到原單位所在區工商部門查詢單位情況 (1)原單位終止的,由注銷單位信息的工商部門出具“單位終止證明”,拿證明去辦理個人相關人事關系、社保關系的轉移 (2)原單位被其他單位合并的,找合并后的單位出具“勞動合同終止證明”
拿著自己以前在單位工作的,能證明是與單位有關系的證據,然后到主管單位的上一級部門開證明信就行了,我也遇到過此類事情!
公司這么做盡管不近人情,但是不違法,法律最大。喪假,是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孩子)過世的假,奶奶去世本身不在喪假范圍。如果不出具死亡證明,你也可以休事假,但是扣薪水。你出具死亡證明,單位按喪假變通處理,你是帶薪假。況且拍一下死亡證明微信發過來現在也不是難事。如果題主真心孝順,老奶奶病重病危之時就應該趕回家陪一下老人,而不是等人過世了才回去奔喪。
可以去工商局查詢一下上一家公司是不是已經注銷了,讓他們給你開個證明之類的 一、你可以到當地社保部門查看自己社保情況,并開具證明;二、你可以到自己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村委會或居委會開具未就業證明(需加蓋基層鄉鎮政府或街辦章)。
三,到工商局查,截圖留證,在附上與原公司人力的電話,既可作為離職證明可以把公司倒閉時的相關通告、通知或那家公司的相關注銷文件(當地工商局有)或其它可以說明倒閉一事的相關材料復制下來,作為要求開離職證明的理由。 也可以找當地的單位或社區給保管檔案的單位發函調檔。 由老單位的負責人給開離職證明到工商局企業管理科蓋一個章即可。
感謝邀請,更感謝樓主的提問。
樓主你好,想把個人檔案放在人社局,但是原來的單位倒閉了,沒有離職證明怎么辦?這個問題,檔案是不能夠托管在人社局的,檔案一般情況下是托管在人才交流開發中心,也就是以前的職業介紹所,這樣的機構才是具備托管人事檔案的一個權限。
當然,托管人事檔案是不需要什么離職證明的,只需要你提供相應的戶口所在地的戶口和身份證明就可以了。然后由人才交流開發中心開具調檔函,然后你持有這個調檔函去原參保所在地,或者說全工作單位進行調檔技術,在調檔的過程中一定是公對公的調檔,個人檔案是不可以拿在自己手里的,因為拿在自己手里有些地區的人才交流中心,是不接受個人攜帶檔案的。
所以說你只需要在自己的戶籍所在地,開具調檔函,然后持有調檔函,自己原有的一個檔案托管地進行調檔就可以了,那么這樣的話就完成了檔案的一個托管,等到將來找到新的國有企業或者是去到機關事業單位一類工作單位工作的時候,那么你還可以將你的個人檔案,從人才交流中心調出去就可以了。
感謝閱讀,請加我的關注。
謝邀請:題主提到的這個問題確實存在,一些不負責任的單位,在破產,倒閉時幾乎處于無政府主義狀態,財務憑證、職工檔案、也有丟失的現象,但是,這種現象畢竟還是極少數的,任何企業進入倒閉破產流程,原單位領導人不得私自處理。必須由上級主管部門交接封存,各項工作都是有嚴格手續。
有些企業因種種原因,無法經營了,國資委要對該企業進行資產評估。政府相關部門委派人社局和主管部門,對企業進入破產、倒閉流程,除了清算銀行貸款,補交稅款,落實拖欠職工的工資,補繳社會保險之外。并要做好(1)債權債務進行封存;(2)人員進行分流;(3)將職工個人檔案移交到有資質的托管中心管理等工作。
特殊工種要根據行業的特點和性質,要滿足工作的年限,才能辦理提前退休手續。如果檔案中記載的特殊工種年限不夠,即使企業能開出證明也不起作用。
如果個人檔案中記載的特殊工種年限不夠,建議你查詢財務上的工資發放單和保健補助費發放表。如果實在查不到,你只能按照正常退休的年齡辦理退休手續。
到檔案局查找你在原單位的檔案記錄,讓檔案局出具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