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投資收益怎么確認_投資有限合伙企業如何確認投資收益?
特邀律師
這種做法在合規性上有問題。 這個可以看成是兩個動作:
1. 合伙企業分利潤,利潤是分給LP的公司的。這時LP的公司是納稅義務人,需要按照該公司所適用的稅率繳納稅款。在繳納完相關稅款以后這部分投資收益成為LP的合法的稅后收入,可以進行分配。
2. 將這部分投資收益匯入個人賬戶應當是看成LP公司將這部分錢給了個人,這個需要有經營實質或者別的什么正當的理由。假設這個個人是LP公司的大股東,那么在沒有經營實質的前提下,LP公司將這款項直接打入個人賬戶則正常情況下,需要該個人就此做個人所得稅的申報。而LP公司則因為該支出與公司經營無關,可能被稅務局要求不能做稅前扣除。 就此分析,上述做法對于各方利益沒有什么益處。 如果還有別的什么具體情況,可以再次提問。 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幫助你~
出售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凈收益是出售時確認的損益類科目合計數;出售交易性金融資產應確認的投資收益只是考慮出售時確認的“投資收益”科目的金額。
資產負債日,投資企業應根據被投資單位實現的凈利潤(或經調整的凈利潤)計算應享有的份額,增加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并確認為當期的投資收益,借記"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賬戶,貸記"投資收益"賬戶,被投資單位發生虧損,則按應分擔的份額減少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并確認為投資損失,借記"投資收益"賬戶,貸記"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賬戶
2008年5月10日,借:交易性金融資產--股票230000【(12-0.5)*20000】 應收股利10000【0.5*20000】 投資收益5000【交易費用】 貸:銀行存款245000 2008年5月22日,借:銀行存款10000 貸:應收股利10000 2008年12月31日,應確認公允價值變動損益=市價-成本=20.5-23=2.5萬 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25000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25000 2009年2月5日,出售投資收益=賣價-賬面成本=26-(23-2.5)=5.5 借:銀行存款260000 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25000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股票230000 投資收益5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