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業采用成本法核算長期股權投資_長期股權投資采用成本法核算時?
特邀律師
按照現行準則規定,成本法下:
a對于被投資企業宣告分派的股票股利,不做任何賬務處理,但應當設立備查賬簿予以登記備查。
b對于被投資企業所有者權益的增加額,成本法不做任何賬務處理,權益法應按其享有的份額調增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
c對于被投資企業宣告分派的現金股利,無論其是否屬于當期實現的利潤,應按其享有的份額確認投資收益。【2010年以前是分投資前投資后分別處理的】
d對于被投資企業宣告分派的現金股利,無論其是否屬于當期實現的利潤,應按其享有的份額確認投資收益。【2010年以前是分投資前投資后分別處理的】
綜上所述,只有C符合現行準則規定
【長期股權投資】:長期股權投資本質上為一項金融資產,根據看待問題的角度不同,目前國際上有三種方法核算長期股權投資,對于具有重大影響以上的股權投資,可以選擇采用成本法或是權益法。【成本法】:成本法是按照股權投資的{取得成本}計量,持有過程中除發生減值等情況外,對其{賬面價值}不予調整。【權益法】:權益法下,長期股權投資是隨著取得投資后{被投資單位凈資產}的變動而變動,其基本理念是投資方按照持股比例應當享有被投資單位因實現損益或其他原因導致的凈資產變動的份額。在我國,一般對子公司投資在投資方作為母公司的個別財務報表中采用【成本法】核算,對聯營企業、合營企業的長期股權投資,在投資方的個別財務報表中應當采用【權益法】核算。
一、適用范圍不同:1.成本法適用的范圍(注意變化的部分) (1)企業能夠對被投資單位實施控制的長期股權投資(與舊準則不同) (2)企業對被投資單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且在活躍市場沒有報價、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長期股權投資 2.權益法適用的范圍 (1)共同控制;(2)重大影響。 兩種方法的比較: 成本法注重的是初始投資成本,受資企業的其他變動,投資企業一般不做調整。 權益法注重受資企業的所有者權益,只要受資企業的所有者權益變動了,投資企業也隨之進行調整。 二、核算不同: 投資單位采用成本法時,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不受被投資單位盈虧和其他權益變動的影響。只有在被投資單位分配現金股利的時候,才確認投資收益,相應的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 權益法下,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受被投資單位的所有者權益變動的影響。因為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是需要根據被投資單位的所有者權益進行調整的。只要所有者權益發生變動,投資單位的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就要相應的進行調整。所以在被投資單位實現盈利的時候,所有者權益的留存收益增加了,投資單位的長期股權投資要調增,確認投資收益,發生虧損時,沖減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在被投資單位分配現金股利的時候,被投資單位的所有者權益減少了,所以要沖減長期股權投資,確認應收股利。(一)長期股權投資初始投資成本的確定 以支付的現金、與取得長期股權投資直接相關的費用、稅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作為初始投資成本。 (二)取得長期股權投資 舉例:A 公司購買B 公司股票,每股購買價格為5.1 元,購買了 100 萬股,又支付了3 萬元的稅費。 初始投資成本=5.1*1000000+30000=5130000 元 借:長期股權投資-B 企業 5130000 貸:銀行存款 5130000 如果購買價格5.1 元中含有B 企業已經宣告發放但尚未支付的0.1 元股利的處理 舉例:A 企業在 07 年 2 月 15 日購買B 企業的股票,B 企業已在 1 月 15 日宣告分派股利,每股0.1 元,以 2 月28 日股東名冊為準。 0.1 元股利是B 企業06 年賺取的收益,所以B 企業將這部分股利加入到A 企業的購買價格里。0.1 元的股利A 企業不能作為初始投資 成本,應作為應收股利處理。 初始投資成本=(5.1-0.1)*1000000+30000=5030000 元 借:長期股權投資-B 企業 5030000 應收股利 100000 貸:銀行存款 5130000 對于購買價格中包含了已宣告但尚未支付的股利,應作為應收股利處理,不能計入初始投資成本。 收到股利時: 借:銀行存款 100000 貸:應收股利 100000 (三)長期股權投資持有期間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現金股利或利潤(兩種不同情況的處理) 舉例:A 企業向B 企業投資,07 年2 月 15 日購買B 企業股票,B 企業07 年2 月28 日宣告分派股利,因為B 企業發放的是06 年的股 利,2 月 15 日A 企業在購買股票時未支付這部分款項,所以應該沖減投資成本。 借:應收股利 貸:長期股權投資 舉例:06 年 1 月 1 日,A 對B 投資。06 年 12 月31 日B 企業宣告凈利潤 10 萬元(A 企業不做賬務處理),07 年 1 月 15 日宣告分派6 萬元的股利,07 年宣告分派的股利是06 年賺取的收益,應確認為投資收益。 借:應收股利 貸:投資收益 注意兩個例子的不同:投資賺取的應計入投資收益,不是投資賺取的應沖減投資成本。 (一定要注意) (四)長期股權投資的處理 處置長期股權投資時,按實際取得的價款與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的差額確認為投資損益。 舉例:06 年 1 月 1 日投資,被投資企業06 年賺取 10 萬元,07 年分了 6 萬元,07 年 12 月31 日進行處置,以11 萬元賣出,原來投資 為 10 萬元。 借:銀行存款 11 貸:長期股權投資 10 投資收益 1投資賺取的應計入投資收益 如果07 年2 月 15 日投資了10 萬元,07 年2 月28 日分派6 萬元股利,股權比例為 10%,將得到0.6 萬元的股利。07 年 12 月31 日以 11 萬元賣出。分得的0.6 萬元的股利不是因投資而賺取的,所以應沖減投資成本,即投資的賬面價值=10-0.6=9.4 萬元,投資收益= 11-9.4=1.6 萬元 借:銀行存款 11 貸:長期股權投資 9.4不是投資賺取的應沖減投資成本。 投資收益 1.6 如果投資還計提了減值準備,應將減值準備予以轉出 借:銀行存款 長期股權投資減值準備 貸:長期股權投資 投資收益(如果是投資損失,應借記“投資收益” ) 處置時,要將處置收入與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比較,賬面價值是指賬面余額減去減值準備. 三、采用權益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 (一)取得長期股權投資 要考慮“占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的份額” 1.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大于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不調整已確認的初始投資成本。 2.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小于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要增加長期股權投資,兩者的差額計入 “營業外收入”。 舉例:A 向B 企業投資,B 企業的可辨認資產公允價值為 100 萬元,A 占有表決權股份的30%。 (1)A 如果投資了30 萬元 借:長期股權投資 30 貸:銀行存款 30 (2)A 如果投資了35 萬元 借:長期股權投資 35 貸:銀行存款 35 (大于所占的份額,不調整已確認的初始投資成本) (3)A 如果投資了25 萬元 借:長期股權投資 25 貸:銀行存款 25 借:長期股權投資 5 貸:營業外收入 5 ↓ 計入當期損益的利得 注意:新準則規定接受捐贈記入“營業外收入” (二)持有長期股權投資期間被投資單位實現凈利潤或發生凈虧損 受資企業的凈利潤變動,投資企業的投資也隨之調整 (注意) 舉例:A 向B 投資,年末B 企業獲利 10 萬元,A 占30%股份,做如下分錄: 借: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 3 貸:投資收益 3 如果年末B 企業為虧損,應做相反分錄 借:投資收益 貸: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 如果下一年B 企業分派股利6 萬元,因A 占30%,所以分得1.8 萬元股利 借:應收股利 1.8 貸: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 1.8 (三)持有長期股權投資期間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的其他變動 比如:受資企業資本公積變動了,投資企業的投資也變動。B 企業資本公積增加20 萬元,A 企業做如下分錄: 借:長期股權投資-其他損益變動 6 (20*30%)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6 老師此處出現口誤,正確如上分錄。 (四)長期股權投資的處置 按實際取得的價款與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的差額確認為投資損益,并應同時結轉已計提的長期股權投資減值準備。 舉例:A 企業以40 萬元將此股權賣出,其他條件見上面敘述。 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35+3-1.8+6=42.2 萬元 借:銀行存款 40 投資收益 2.2 貸:長期股權投資-成本 35 -損益調整 1.2 -其他損益變動 6 如果是以50 萬元賣出,就有投資收益=50-42.2=7.8 萬元 借:銀行存款 50 貸:長期股權投資-成本 35 -損益調整 1.2 -其他損益變動 6 投資收益 7.8 需要注意的是,還應同時結轉原記入資本公積的相關金額,借記或貸記“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科目,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 科目。 四、長期股權投資減值 (一)長期股權投資減值金額的確定 期末應該進行減值測試,將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與可收回金額進行比較。如果賬面價值低于可收回金額,應該計提減值準備。 注意:長期股權投資減值準備一經確認不得轉回(防止肆意調節利潤)【07 年新變動的考點,需要特別注意。】 (二)長期股權投資減值的會計處理 借:資產減值損失-計提的長期股權投資減值準備 貸:長期股權投資減值準備
在本成法下被投資單位實現的凈利潤和虧損投資單位均不作帳務處理,只有權益法下被投資單位實現的利潤或虧損都要進行帳務處理。
合并報表將成本法轉為權益法的原因:這樣處理是為了準確真實地反映在購買日或合并日和資產負債表日母子公司這個集團整體的財務狀況。在增加投資時,因為達到了控制,根據長期股權投資的核算方法的原則,由權益法轉變為成本法。編制合并資產負債表時,成本法轉換為權益法,這樣能夠更好地反映整個集團的財務狀況。由于子公司的生產經營活動所實現的凈利潤以及反映的資產增值都已經反映在資產中,合并報表所體現的是實質上的權益法。從另外一個角度來說,企業達到控制要采用成本法進行核算,而在編制合并報表時需要將被投資單位的所有者權益與投資方的長期股權投資進行抵銷,在成本法下投資方除分得股利外,對被投資方的所有者權益的其他變動是不做處理的,因此如果不進行權益法的調整的話,就無法實現抵銷。 方法:一、成本法與權益法的核算特征長期股權投資的核算有兩種觀點,由此產生確認投資損益的兩種方法。一種是在收到利潤或股利時確認收益。在這種觀點下,長期股權投資以初始成本計量,收到利潤或現金股利時確認為投資收益。這種確認損益的方法稱為“成本法”。在這種會計方法下,股權投資收益只能被動獲取,無法對被投資單位施加主動的影響。另一種觀點是,股權被認為是代表股東應享有或分擔的被投資單位的利益或損失,當被投資單位凈資產增加時,投資企業(在合并財務報表中為母公司)按照其在被投資企業(在合并財務報表中為子公司)所有者權益所擁有的份額確認投資收益,同時相應增加投資的賬面價值;如果被投資企業發生凈資產的減少,則要相應同比例減少投資的賬面價值,并確認投資損失計入當期損益,損失的確認以將長期投資減記至零為限。這種確認損益的方法,稱為“權益法”。二、母公司對子公司的長期股權投資平時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原因首先,對母公司來說,既然通過股權投資在外形成了子公司,對外提供財務信息時,一定是合并的財務報表而非個別報表。合并財務報表中已體現了對子公司投資計價的權益基礎,提供更多的有用信息。為了簡化核算,個別報表中不再采用權益法計價。這與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的做法一致。其次,由于子公司受母公司“控制”,平時采用成本法核算對子公司的股權投資,母公司要對子公司的投資增加報表利潤,就必須宣告分配現金股利。可見,改按成本法能提高投資方所確認的投資收益的質量,使投資方的業績更加真實,縮小財務報表操縱的空間,并避免上述“不良行為”。三、編制合并財務報表必須按照權益法進行轉換的原因(一)采用成本法編制合并報表,母公司容易操縱利潤。由于母公司對子公司實施控制,母公司可根據自身的現金或利潤狀況,決定子公司股利分配,從而以自己喜好的收益水平來報告收益。例如,母公司可以要求子公司只在母公司自己的經營發生虧損或蕭條的年份支付股利。(二)采用成本法編制合并報表與采用權益法編制合并報表的一個最大差別在于:無法提供數據的驗證功能。我們知道,通過合并報表中的抵銷,合并凈利潤或期末留存收益應與母公司個別報表中的相關指標金額相等。通過這種數據關系,可自動驗證合并報表編制的正確性。而成本法不具備這一特征。(三)采用成本法編制合并報表,集團的凈利潤均大于母公司個別報表利潤,計算出的集團相關財務指標不真實,投資回報率也易被歪曲。采用權益法編制合并報表,則可克服上述不足
企業完全控制子公司時也就是持股達到50%以上,使用成本法核算,企業持股低于20%,通常認為對子公司不具有重大影響和共同經營,也使用成本法核算,但是50%和20%并不是絕對數,要根據實際企業對子公司的控制力來進行判斷。投資企業對被投資單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的長期股權投資,應當采用權益法核算。長期股權投資的成本法和權益法都有各自的優點以及缺點,關鍵還是要應用到正確的內容上。同時,成本法與權益法還能夠進行轉換,對此關于長期股權投資核算方法的轉換也是大家需要掌握住的重點內容。一般采用大于50%的持股比例適用成本法,大于20%小于50%的持股比例適用權益法。擴展資料企業應運用成本法核算長期股權投資:
1、投資企業能夠對被投資單位實施控制的長期股權投資。控制是指有權決定一個企業的財務和經營政策,并能據以從該企業的經營活動中獲取利益。控股合并的控制形成母子公司。
2、投資企業對被投資單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并且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長期股權投資。(1)共同控制,是指按照合同約定對某項經濟活動所共有的控制。共同控制與合營企業相聯系。(2)重大影響,是指對一個企業的財務和經營政策有參與決策的權力。重大影響與聯營企業相聯系。
您好!很樂意回答這個問題,因為這塊也是我擅長,曾經花了1個月的時間來學習。
長期股權投資,亦簡稱“長投”,一直是會計的難點,也是重點,限于篇幅和時間只能盡量用最通俗的語言來簡單地闡述這個問題。(以下內容預計超過1500字)
股權投資,只有二種核算方法,一種用長投核算,另一種用金融資產核算。(如下圖)長投核算的股權的方法,又分為權益法和成本法核算。一般認為,持股比例達到50%就可以對被投資單位實施控制(簡單地說就是投資企業能在被投資企業里當家作主),形成對被投資單位控制的用成本法核算;低50%大于20%的,一般認為具有重大影響或共同控制,形成對被投資單位重大影響或共同控制的,用權益法核算。
注:世事無絕對,上述只是說的一般情況。如任正非持有華為不到股份不到2%,但仍然具有絕對控制權;而有些股東雖然持有80%的股權,但若不掌握業務、技術、人事權、重大決策權,連重大影響都不算。
長投的成本法與權益法的具體區別要從三方面來談:初始確認、持有期間和處置。
一、初始計量:
(1)成本法的初始計量復雜,要分同控與非同控;同控又分為內生和外購,在此不展開細說,請看下圖。不同情況,初始確認金額的方法不同。
一次性交易形成的同控:
借:長期股權投資(調整后的被投資單位賬面價值的份額+商譽)
應收股利(購買日已經宣告但尚未發放,若有)
資本公積——資本溢價等(借差)
貸:銀行存款/原材料/固定資產清理/無形資產/股本等(賬面價值,付出的代價)
資本公積——資本溢價(貸差)
一次性交易形成的非同控
借:長期股權投資(被投資單位公允價值的份額)
應收股利(購買日已經宣告但尚未發放,若有)
貸:銀行存款/原材料/庫存商品/股本等
(2)而權益法的初始計量沒有同控與非同控一說,就比較簡單了,初始成本為買價+費用;
(3)成本法沒有明細科目,權益法有投資成本、損益調整、其他綜合收益、其他權益變動這4個明細科目。
借:長期股權投資——投資成本
——損益調整
——其他綜合收益
——其他權益變動
貸:銀行存款等
劃重點:以原材料、庫存商品換取同控的長投,不確認收入、不結轉成本,但要按視同銷售繳納增值稅及附加。
二、持有期間
(1)成本法無論是同控還是非同控,在持有期間均是“見錢眼開”——只有在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和收到現金股才做分錄。
宣告發放股利:
借:應收股利
貸:投資收益
收到股利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股利
劃重點:持有期間被投資單位發放股票股利不做賬,因為沒有見到“錢”,眼沒有開。
(2)權益法在持有期間緊頂被投資單位的所有者權益變動,對方變自己按投資比例跟著變——被投資單位所有的權益里的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變動了,按比例調整長期的其他權益變動;其他綜合收益變動了,按比例調整長投的其他綜合收益;盈余公積和未分配利潤變動了,按比例調整長攤販的損益調整;長投的投資成本穩若泰山,固定不變。
被投資單位實現凈利潤
借: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
貸:投資收益
被投資單位實現凈虧損
借:投資收益
貸: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
被投資單位其他綜合收益變動
借:長期股權投資——其他綜合收益
貸:其他綜合收益
(3)相同點:無論是成本法還是權益法核算的長投,在持有期間均可以計提減值準備,分錄為:
借:資產減值損失
貸:長期股權投資減值準備
劃重點:一經計提不得轉回。
三、長投處置
成本法的處置比較簡單,處置時借銀行存款和減值準備,貸長投賬面價,無論是借差還是貸差,均計入投資收益;權益法下的處置除要消掉賬面價值外,還在反向結轉資本公積和其他綜合收益。
成本法:
借:銀行存款
長期投權投資減值準備
貸:長期股權投資
投資收益(可借可貸)
(2)權益法:
借:銀行存款
長期股權投資減值準備
貸:長期股權投資——投資成本(一定在借方)
——損益調整 (可借可貸)
——其他綜合收益(可借可貸)
——其他權益變動(可借可貸)
投資收益(可借可貸)
同時結平資本公積和其他綜合收益
借: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貸:投資收益
或反之
借:其他綜合收益
貸:投資收益
成本法其實就是懶人法,權益法核算更科學,它們在持有期間可以相互轉換,編制合并報表時還需要將成本法還原為權益法。以上只是簡單的對成本法和權益法進行區分,未深入;若想完全弄清楚二者的區別,必須全面掌握長投準則,建議買一本最新的注會考試的教材詳細研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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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長期股權投資的核算方法有成本法和權益法
1.投資單位能夠對被投資單位實施控制,采用成本法
這里說的控制,并不一定是控股50%以上,采用實質重于形式原則,只要實質上是投資單位話語權較大,則屬于控制。
2.投資單位對被投資單位能夠實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采用權益法。
也可以這樣理解:成本法是用來核算自己家的東西,權益法用來核算不是自己家但是和自己有關聯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