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告登記一般什么時候辦理_怎樣辦理預告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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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開發商辦理產證需要經過這兩個階段,一般90個工作日內日辦理完畢。
1、當開發商將辦理房屋權屬證書的各項規定資料(共約計13件)備齊交給權屬登記部門進行初始登記,并取得房屋權屬登記部門的收件單,應視為開發商已完成初始登記辦證義務。在合同無特別約定時,且買受人未在法定或約定期限內申辦產權,開發商即完成其辦證義務。
2、遵循當事人意思自治原則,雙方約定辦證義務的,從雙方當事人約定。如合同約定“開發商在交付之日起一定期限內備齊資料,為買受人向登記機構辦理權屬登記手續,買受人應按要求提供有關證件”,開發商應在完成整個房地產項目的初始登記后,還負有為買受人主動辦理單元權屬證書的義務,買受人應按開發商要求及時提供有關證件,開發商承擔辦證義務直至其取得權屬登記部門關于申辦單元權證資料的收件單時止。
辦理房屋預告登記證需要準備如下材料:
1.由房產開發商蓋章,客戶簽字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一份;
2.備案后的備案表一份;
3.由房產開發商蓋章,客戶簽字的房屋登記申請表一份;
4.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5.婚姻狀況證明一份;
6.首期款和維修基收據復印件一份; 以上復印件全部加蓋房開公章。 將以上材料準備好后帶到房管局,交予經辦人,3-4個工作日后,向之前交予的經辦人取回資料,此時多了四份資料分別是《房屋預告登記審批表》;《收費通知單》;《詢問筆錄》和《房屋預告登記申請表》。 客戶本人在《房屋預告登記申請表》 《詢問筆錄》簽名按手印,開發商加蓋公章。 將簽好字,蓋好章的《房屋預告登記申請表》和《詢問筆錄》交予經辦人審批,3-4個工作日后,客戶持身份證原件,到房管局的繕證窗口,領取《收費通知單》,到繳費窗口,繳納80元的預告登記費和20元的檔案管理費,然后交予繕證窗口經辦人,經辦人打證,發證。就可以領到自己的《房屋預告登記證明》了。
《物權法》第二十條規定,當事人簽訂買賣房屋或者其他不動產物權的協議,為保障將來實現物權,按照約定可以向登記機構申請預告登記。那么,,找法網小編為您介紹,希望能給您提供幫助。 ,存量房預告登記有效期是90天,主要內容如下: 證明的依據: 根據物權法第二十條之規定“當事人簽訂買賣房屋或者其他不動產物權的協議,為保障將來實現物權,按照約定可以向登記機構申請預告登記。預告登記后,未經預告登記的權利人同意,處分該不動產的,不發生物權效力。 證明的作用:預告登記后,債權消滅或者自能夠進行不動產登記之日起三個月內未申請登記的,預告登記失效。可知,房屋預告登記證明是指當事人簽訂房屋買賣協議時,為保障將來實現物權,按約定向房產登記管理部門(房地局)申請預告登記,并由房產管理部門依法審查后并予以登記而頒發的證明。 延伸閱讀:房屋預告登記效力是什么 預告登記發自于當事人申請的意思表示,且將請求權通過公示手段對外展示,反映了物權要求的公示原則。預告登記既是承認并保障權利人對房產將來的法律支配關系的制度,也是債權債務關系的延伸。 預告登記是請求權物權化的一種具體表現,預告登記所產生的應當是物權化了的請求權。預告登記時物權變動尚未實現,因此登記對象不是物權本身,而是將來房產物權變動的請求權。因此請求權本身雖是一種債權,但預告登記使該債權具備了物權的某些效力,是請求權物權化的一種具體表現。 預告登記具有排他性法律效力。預告登記使債權通過登記的方式記載下來并予以公示,這樣,債權轉化為準物權,債權的義務主體成為了不特定的,能夠對抗第三人,即具有排他性。預告登記后,未經預告登記的權利人同意,義務人處分(不僅僅出售,還包括設定抵押等負擔行為)該不動產的,不發生物權效力。預告登記還具有追及效力,即將來的房產無論轉讓人轉讓給誰,或者房產被誰占有,經過預告登記的請求權人只要按照所簽訂的合同履行約定的義務后,都有權向房產實際占有人追及房屋所有權或者通過處分房產獲得收益優先償還債務的權利。
房屋預告登記,是指當事人約定買賣房屋或者轉讓其他不動產物權時,為了限制債務人處分該不動產,保障債權人將來取得物權而作的登記。通常,購房者在與開發商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后,開發商會就房屋買賣事宜到房管局備案,備案后可由開發商辦理預告登記,開發商不予辦理時,購房者可自行辦理預告登記。
辦理房屋預告登記需要如下資料:房屋登記申請書、申請人的身份證明、已備案的《商品房預售合同》、當事人關于預告登記的約定以及其他必要材料(如首期款收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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