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人合伙開店沒有簽訂合同_兩人合伙開店沒有合同?
特邀律師
謝謝邀請!沒簽合同,就是空口說白話,有嘴也說不清。最好先小人后君子先證明再合伙,到時怎么說也是死無對證,況且合伙的生意無法證明,親兄弟明算帳,敬是敬,送是送。何況是合伙呢?可想而知,最好清楚不過,先溥后厚。
您好,無論是否有律師在場見證,只要雙方簽訂,該協議就有效力。 合伙協議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合伙企業的名稱和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二)合伙目的和合伙經營范圍; (三)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 (四)合伙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 (五)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方式; (六)合伙事務的執行; (七)入伙與退伙; (八)爭議解決辦法; (九)合伙企業的解散與清算; (十)違約責任。” 該法還規定,合伙企業的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辦理;合伙協議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由合伙人協商決定;協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配、分擔;無法確定出資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擔。合伙協議不得約定將全部利潤分配給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擔全部虧損。 如對解答滿意,請采納
協商,協商,還是協商
創業黃金法則:先小人后君子,講道理的是朋友,講利益的是君子。
1、合伙前把利益分配談清楚:
股權如何分配?雙方投入的資金、人力、資源都按照市場價格進行核算,換算成股權,誰也不沾誰便宜,誰也別講情懷,都拿自己那一份。
合伙就要想到散伙,天下沒有不散的宴席,提前談好如何分手,到時候才不傷感情,既然從事商業就按照商業的契約來做,少些江湖義氣。
馮侖說萬通六君子當年是江湖的方式入伙,商人的方式分手,希望更多的創業者能夠以商人的方式合伙,以商人的方式散伙。
2、你們簽訂了協議,如果沒有約定如何散伙,而項目也進行時間也不長,那么你的退出對另一個人會有多大影響,會不會造成項目不能繼續推進,會不會造成現金流的斷裂,這些都是要考慮的因素,在不影響現金流正常運營的情況下,在不影響正常業務的情況下,你們協商全身退出,如果對現金流有較大影響,可以協商分批次把投入本金退出,給對方一個緩沖的時間。
3、最后還是把合伙的分配公式和大家講一下,合伙創業考慮三大要素:資金投入、人力投入、資源投入;三種要素對項目的貢獻權重分別為資金貢獻權重、人力貢獻權重、資源貢獻權重,雙方合伙人在各個要素下所占比例;
那么股權劃分公式為:
股份比例=資金出資比例*資金對項目貢獻權重+人力資本比例*人力對項目貢獻權重+資源比例*資源對項目貢獻權重
具體案例,在我的問答頁面頂置位置可以看到,有詳細計算過程。
前期計算后期才不會算計,講利益重規則才是真的高尚!
我專注小微企業和創業團隊的股權設計和激勵,業余愛好搏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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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兩個人合伙開店還有簽合伙協議,那我建議不要合伙了。
中國是個人情社會,缺少契約精神。如果互相信不過,那個協議就是一張廢紙。
我不是說合伙一定全靠交情。生意歸生意,交情歸交情。合伙的生意,開始之前一定要說清楚,權利、責任、義務、如何分工、如何分成、意見不一致怎么辦、虧了怎么算、怎么退出等等。如果說好的東西都能反悔,那么一張紙也沒用的。你難道會因為幾萬十幾萬的事情跟好朋友去打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