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底對配偶的影響_治安拘留案底對家人有影響嗎?
特邀律師
當然有影響了。你丈夫有前科,現在是你兒子的父親,你兒子以后要參加工作,考公務員、國企等國字類的,或者是參軍等,考試過后要政審,要填家庭成員,如果家庭成員里有前科的,政審是不會通過的。你兒子只能去私企一類的企業工作。
所以,要想孩子有前途,家人就要遵守國家法律,不能有任何前科。
一般不會。但受到過行政處罰和刑事處罰的,會影響本人、直系子女、直系父母、配偶的參加、公務員考試、警校招生、軍校招生、銀行招聘、國企招聘等的政審,政審不合格是不予錄用的。治安拘留是行政處罰之一,也稱為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是指公安機關對于違反了行政法律規范的公民,所作出的在短期內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種處罰措施。其期限為1日以上,15日以下。行政拘留是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一種處罰,也由公安機關依照本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受過行政處罰的,違法記錄會在公安機關留有記錄。但這種記錄并不是對任何人都開放的,除司法機關辦案外其它人無權查詢這些資料。所以一般不會影響找工作,除非是考公務員。
和有案底的人結婚沒有影響,因為結婚與案底沒有任何法律關系。一時犯罪進看守所或者監獄判刑一年有期徒刑。說明已經得到了法律制裁,出獄后不影響結婚。具體到,結婚后找工作會不會受到影響,那是另外一個問題。有案底的人,考公務員、當兵、考軍校政審將受到一定的影響。
刑事犯罪留下的案底,會影響到子女的參加公務員考試、征兵、銀行、國企、事業單位、軍校和警校等的政審。不能通過政審,就無法通過公務員考試、當兵、到銀行、國企、事業單位上班,無法考入軍校和警校。
刑事犯罪留下的案底,對夫妻之間的生活沒有太大的影響。
案底:一般指某人過去犯法或犯罪行為的記錄。又稱犯罪人員犯罪記錄制度,在我國法律中一般指有過刑事犯罪前科的檔案記錄,而該犯罪檔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門保存。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五條規定: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周歲,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應當對相關犯罪記錄予以封存。
犯罪記錄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但司法機關為辦案需要或者有關單位根據國家規定進行查詢的除外。依法進行查詢的單位,應當對被封存的犯罪記錄的情況予以保密。
刑事案底對子女有什么影響: 違法犯罪行為不僅會毀了自己,還可能會對子女造成一定影響。刑事犯罪一旦留下案底,可能會影響到子女的參加公務員考試、征兵、銀行、國企、事業單位、軍校和警校等的政審。
依我之見:刑事拘留以后的‘’處理結果‘’決定了是否算留案底。
A,如果刑事拘留后警方在規定的法定時限內依法向檢察機關提請批準逮捕和移送審查起訴,檢察機關隨后提起公訴丶參與庭審,法院最后對這名當初刑事拘留之人判處了刑罰,這結果就留下了案底。
B,如果刑事拘留以后,警方提請檢方批準逮捕而未批準,而將刑事拘留變更為取保候審強制措施,偵查終結后警方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丶提起公訴,法院對當初刑拘的這名被告人判處了有期徒刑宣告了緩刑,這一結果仍留下了案底。
C,如果刑事拘留后,檢察機關在警方移送審查起訴,經審查犯罪嫌疑人行為構成犯罪,但同時又具有法定減輕丶免除處罰的情節,比如投案自首丶立功丶認罪態度好、有悔罪表丶且具有刑法第四丶五章因鄰里糾紛引起的輕微刑事犯罪或非職務犯罪類的過失犯罪符合《刑法》修正案新增加的‘’公訴案件刑事和解程序‘’規定,經檢察機關主持刑事和解達成協議并履行賠償責任,經受害人諒解和請求,檢察機關最后對這名當初刑事拘留的人作出了‘’微罪不起訴決定‘’,這名當初被刑拘之人仍然被視為留有案底。
d,如果被刑事拘留后,警方偵結并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并經檢察機關兩次退回補充偵查仍然事實不清丶證據不足丶合理懷疑不能排除,不符合起訴條件,最終檢察機關依法作出‘’存疑不起訴決定‘’,根據‘’疑罪從無‘’的刑事司法原則,這名當初被刑拘之人的行為就不屬于留下案底。
e,如果被刑事拘留后,經警方偵查確認被拘之人之行為依法不構成犯罪,或者犯罪行為不是被刑事拘留之人所為而依法作出撤銷案件的決定,這種撤銷案件的結果依法也不是留下了案底。
綜上所述:前A丶B丶C的刑事拘留以后的處理結果都依法認定其行為均己構成犯罪也就‘’留下了案底‘’,而只有d丶e兩種處理結果均不構成犯罪才是法律意義上的‘’沒留案底‘’。
以上意見僅供參考,不當之處請見諒。
謝邀!從嚴格定義講,遭逮捕,未處刑,即疑罪從無。從法理學上說,對子女,家人沒有影響!如有類似情況,當事人,可向紀檢,法紀,監察機關提出申訴。逮捕是刑事強制措施之一。一個公民,無端遭拘捕,與法無據。@莫兮一君
可以。你在大陸以前的案底對你夫妻團聚定居沒有影響。香港是講人權的,你以前的事情已經受到了懲罰。但是,你要記住,在香港不能有任何不良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