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女性不敢結婚_2017新婚姻法出臺了,為什么很多女生選擇不婚?
特邀律師
拯救了大批天天罵女人的男人,再不用準備彩禮了,不用貸款買房了,不用為女人買車買衣服養孩子了,不用天天被女人疑神疑鬼追蹤了,一個人吃飽全家不餓了,睡覺睡到自然醒了,不用為誰承擔責任了,讓那些可憐的女人角落里發抖吧!
結婚已經不是單身男女們必須去完成的一件事情。物質文明與精神文明的高度發展,讓年輕人不必為了彼此湊合和為物質生活去結婚搭伙過日子。更講究的是靈魂的共鳴和同等價值觀。以前的貧窮生活和沒有愛情的婚姻,早已被現代年輕男女擯棄。我沒有伴侶依然可以瀟灑得生活無拘無束,為什么一定要踏入沒有預知幸福感的婚姻中去呢?如果結婚后不能實現財務自由,那么為什么還要有個婚姻去捆綁自己呢?婚姻是雙方能夠相互扶持,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共同去營造美好的生活。所以在還沒有遇到那個對的人,情愿單著過,也不要隨隨便便找個人結婚,是對自己和對方都負責任的事情。
某些人覺得不公平莫當事!讓社會來評判現在的拜金思想,時代不同了,男女應一樣!
(網圖)
“分期”離婚,期望很好,看起來目的是為了讓人們降低沖動帶來的后果,但實際上走到離婚那一步的人大多數是已經被逼到一定程度,不得已而為之的選擇。
比如你和自己的愛人平時就因為一些瑣事沒玩沒了的爭吵,誰都不肯讓步,家里的開銷也互相推諉,不愿意承擔家庭的責任,那么這多出來的一個月不就是讓人額外再煎熬一個月嗎?或者你趕上另一半出軌,給自己戴綠帽子,難道還要多受這一個月的羞辱嗎?
當然,對于有些年輕的沖動夫妻來講,確實存在沖動離婚的可能,但這個哪怕是離婚了,依舊可以再次復婚,那這個冷靜期的意義又為何呢?
我們可以深入思考這背后到底誰受益更大?誰更方便?誰更省事?
可能就不難看出特推出這個政策的初衷了。
當然我覺得可以進一步完善這個冷靜期:比如在要離婚的時候,雙方根據提出離婚的相關依據及事實,由民政局工作人員和夫妻雙方共同做出認定、選擇,看是采取馬上離婚還是需要采取延期離婚的方法,也就是由一個選項變成了兩個選項,讓人們可以更自由的決定自己的婚姻。
我相信這樣能夠更方便每一個辦事群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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