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況下離婚放棄所有財產_離婚協議中一方放棄財產的約定是否有效?
特邀律師
能離婚,肯定是過不到一塊去了,不管是誰的錯,財產分配還是要公平合理的,最好是讓人家自行解決,夫妻一場誰還能太較真。
錯與對和分財產最好別扯得太緊,強的讓弱一下,有何不可。雖照一塊過不下去了,也不能讓弱勢餓死吧!
址上法了,也是沒辦法的刅法!在這種事上,情與法最難權恒;人誰能沒個錯!不能一棒子而論。等有一天人家都醒悟了,回頭想重拾起舊情,不是還有退路么!這種事還是聽天由命吧。
如果女人攤上這樣的事,千萬不要猶豫,馬上裝做吃驚的樣子,然后假裝挽留,不要太過頭,讓他后悔。
接著同意他的所有要求,把房和車全部過戶,錢收好,孩子照顧好……
最后辦完離婚手續后,再告訴雙方父母,讓父母們去了解情況,自己安心照顧孩子。
一個男人,自己的老公啊,睡在身邊幾年了,回來不顧一切要離婚,不管是什么原因,感覺都不是好事。
假如女人不要財產而要答案,等你弄清楚原因,男人就反悔了!反悔后的男人不僅要離婚,還要分財產,到時候哭也來不及了!
如果得到的原因不是太離譜,能想開,比如絕癥了,不想連累老婆,復婚也來得及嘛!
對待男人,特別是外面有人的男人,不要輕易一哭二鬧三上吊,畢竟男人也了解自己的老婆,女人偶爾學會控制自己情緒很重要!
現在夫妻因感情不和離婚的越來越多,在離婚中,夫妻雙方對財產的爭議也較大,有時候為了財產問題鬧得不可開交。
但是也有一些夫妻非常開明,抱著好聚好散的心理,都能夠互諒互讓。特別是在離婚中有一些男方,表現得非常大度,有時候會主動放棄分割共同財產。
那么在離婚中,夫妻有一方放棄財產的,如果雙方達成了離婚協議,會不會有效呢?
一般情況下,夫妻對于自己的財產都有處分權。一方對自己的財產放棄或者是贈與他人都是一方的權利,只要不違背法律禁止性的規定,都是有效的。
并且根據《合同法》的規定,夫妻雙方訂立的離婚協議中分割財產條款也是一種合同行為。只要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不存在欺詐、脅迫或其他行為,那么該條款也是有效的,應受到法律保護。
所以夫妻在離婚協議中,一方自愿放棄財產,在法律上說是允許的。
但是也有一些特殊的情況:如夫妻一方為了逃避債務而放棄財產的,以及其他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等等,這都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權益,對于這樣的約定是無效的或者是可撤銷的。
不過,夫妻雙方應當在離婚協議中心存善意,只要不違背法律和公秩良俗,離婚協議中約定了一方放棄財產的,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婚姻不易,離婚不幸,而離婚時涉及財產分割也極其正常,但若不要財產就是好女人,咱不敢茍同。因為二者之間不是因果關系,更不是等于符號。這個問題可以從三個方面來厘清。
一、離婚時要不要財產與道德評判無關
《婚姻法》第十七條明確規定:在夫妻離婚時,只要是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對共同財產的分割的權利是均等的。既是共同財產,那該分割的咱分割,該平分的咱平分,不該要的咱也不貪,一切法律說了算。
離婚了,感情破了,但孩子得撫養,生活得繼續,有一定經濟保障,日子或許不會太風雨飄搖,尤其是曾經不掌握財政大權的女性,更何況這些財產也飽含咱的心血和奔波之苦。
二、為什么有女性離婚時寧愿不要財產
生活中確實有因各種原因,離婚時選擇凈身出戶的,比如出軌在前良心發現的,比如有家底厚實力強瀟灑走一回的……但我更想說的是大家都不忍看到但又不得不面對的情況,即為了擺脫不堪的婚姻,寧愿啥都不要也要沖破婚姻的桎梏。二十年前中國出產了第一部直擊家庭暴力的電視劇《不要和陌生人說》,至今回想,梅湘南被安嘉和打得眼晴紅腫頭戴傷疤,住進醫院都剎住不手的場景,不僅留在了電視里,VCD機里,更刻在了很多女性心理。而今天,一些人不用踢打,不出體力,但也能把人弄得遍體鱗傷卻不見一滴血,它叫冷暴力。面對這些,我們還需要將“不要財產”視為英雄豪氣和賢良淑德來謳歌嗎?如果是,我們豈不是在消費英雄的血,在拿婚姻的不幸作祭奠?我們真正該做的是拿起法律的武器,救婚姻于水火!或者毅然轉身離開那個煉獄般的婚姻,即使真的不取分文!
三、哪些人期待女人離婚時不要財產
其實這種期盼暴露出一些人潛意識里精致的利己主義和殘存的大男子主義。現在,無論工作,還是生活都忙碌而緊張,掙點錢實屬不易。于是,精致的利己主義者就在他們內心某個陰暗的角落,工于算計,暗自得意,唯恐自己吃了虧。于是,離婚時日思夜想的,就是盼著對方只帶走一絲云彩卻不帶走一分錢,因為離了婚就是陌生人。
的確,女性在解放前幾乎沒有任何發言權,家譜不能進,嫁人防七出,夫死還從子,待媳婦熬成婆,一切仍蹉跎。現在,中國已經解放大半個世紀了,婦女早能頂半邊天了,但極個別人的腦子里還殘存著一些自以為是的男尊女卑,還在做著高高在上的南柯一夢。于是,女人這個詞在他們心中不敢說是安嘉和腳下任他踩踢的梅湘南,但那財產二字最好讓女人走開,何況離婚了老婆就不是自己的了。
所以,請別再把離婚不要財產的女人推上道德的神壇,因為那是在她們心口上撒鹽!當然,如果對方確有生存之憂需要我們幫助,那另當別論,畢竟夫妻一場。末了,一別兩寬,互道珍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