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期限在三個月以下的_勞動合同有三個月一簽的嗎?
特邀律師
1.勞動合同分三種: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明確約定起止時間;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只有起始時間,不約定終止時間;按一定任務(wù)期限勞動合同,約定某項任務(wù)完成不期限的勞動合同。 2.試用期在勞動合同期限內(nèi),所以有用人單位與員工約定了試用期,試用期滿了再簽訂勞動合同,這是不符合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的。試用期期限, 勞動合同3個月以上1年以下的不能超過一個月,1年以上3年以下的不能超過兩個月,3年以上或無固定期限的不能超過六個月。按一定工作任務(wù)期限勞動合同不能約定試用期。 3.這三種勞動合同的解除是一樣的,兩方協(xié)商好可以解除,公司提出解除要支付一定的補償,員工申請解除的要提前一個月提交辭職報告,試用期內(nèi)的提前三天口頭申請。 4.因此,公司可以與你簽訂十個月的勞動合同,只不過試用期最長不超過一個月。
勞動合同期限在3個月以下的,按照《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不得約定試用期。
《勞動合同法》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wù)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nèi)。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根據(jù)現(xiàn)行的法律和政策規(guī)定,訂立勞動合同時,約定試用期要執(zhí)行以下六點規(guī)定:1、勞動合同中的試用期應(yīng)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平等協(xié)商約定,不得由用人單位一方強行規(guī)定。2、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3、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4、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5、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wù)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6、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nèi)。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綜上,試用期約定3個月是可以的。但是要考慮勞動合同期限時長,在三年以上的才能約定3個月。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wù)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nèi)。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試用期是指用人單位和打工者為互相了解而約定的一定期限的考察期。
在試用期間,雙方的勞動關(guān)系處于不確定狀態(tài)。《勞動法》第二十一條規(guī)定,“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最長不超過6個月。”有的用人單位為了達到減少成本的目的,不惜鉆試用期和轉(zhuǎn)正后工資差距的空子,在簽合同時隨意延長試用期。為了防止這種現(xiàn)象發(fā)生,勞動部在《關(guān)于實行勞動合同制若干問題的通知》第三條規(guī)定:“勞動合同期限在6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5日;勞動合同期限在6個月以上1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30日;勞動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60日”。另外還規(guī)定: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nè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