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應納稅所得額怎么算_個人所得稅怎么計算?
特邀律師
個人所得稅法規定:
第六條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一、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二千元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二、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三、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必要費用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四、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其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五、財產轉讓所得,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個人所得稅額,就是交給稅務局的稅。
個人所得稅額,是根據個稅計算的基礎和相應個稅稅率計算出來的。而這個個稅計算的基礎,就是應納稅所得額。
以工資薪金為例,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如下:
應納稅所得額=應發工資-個人承擔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住房公積金、企業年金-5000元/月的費用-贍養老人、子女教育、繼續教育、租房或貸款購房、大病等6項附加扣除-符合扣除要求的個人捐贈-200元的健康保險/月-1000元/月遞延年金保險
當然,上述社保的基數,不超過當地社會平均工資的三倍。超過部分的社保扣除額,要調增應納稅所得額。公積金,也存在社保類似情況。
應納稅所得額計算完畢后,然后根據適用的稅率(7級稅率)和相應的速算扣除數計算應交的個人所得稅,即個人所得稅額。
年所得額是指工資薪金收入總額,含全年的所有貨幣性和非或非貨幣性收入,不含個人所得稅免稅所得。
1、應納稅所得額:是指年所得額-費用扣除額;
2、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3、個人所得稅(pesonal income tax)是調整征稅機關與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間在個人所得稅的征納與管理過程中所發生的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
4、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既包括居民納稅義務人,也包括非居民納稅義務人。、5、居民納稅義務人負有完全納稅的義務,必須就其來源于中國境內、境外的全部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而非居民納稅義務人僅就其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之前回答過類似的問題,希望能幫到你~
每月的預扣預繳稅額就是每月稅額的意思,因為19年開始變為全年累計計稅,每月預扣預繳,所以每月的應繳個稅就改叫預扣預繳稅額了。
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每月應預扣預繳稅額=(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預扣率-速算扣除數)-累計減免稅額-累計已預扣預繳稅額
其中: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累計收入-累計免稅收入-累計減除費用-累計專項扣除-累計專項附加扣除-累計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收入就是你的工資總合計;
免稅收入一般人不太涉及,看下個稅法第四條;
減除費用就是指起征點5000元;
專項扣除是指個人負擔社保公積金;
專項附加扣除就是今年新的內容,包括贍養老人、子女教育等。
還有就是累計減除費用,要按照5000元/月乘以納稅人當年截至本月在本單位的任職受雇月份數計算。
個人所得稅中應納稅所得額指的是所有與工資收入相關的補助等費用減去社保費用和專項附加扣除等費用,如所述是按照工資額加上獎金來計算,即10000元。在不考慮社保和專項附加扣除等情況下,個人所得稅的計算方法為(10000-5000)*0.1-210=290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六條 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一)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二)非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三)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四)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其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五)財產轉讓所得,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后的余額為收入額。稿酬所得的收入額減按百分之七十計算。個人將其所得對教育、扶貧、濟困等公益慈善事業進行捐贈,捐贈額未超過納稅人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國務院規定對公益慈善事業捐贈實行全額稅前扣除的,從其規定。本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專項扣除,包括居民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的范圍和標準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等;專項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支出,具體范圍、標準和實施步驟由國務院確定,并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擴展資料:《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條 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各項個人所得的范圍:(一)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二)勞務報酬所得,是指個人從事勞務取得的所得,包括從事設計、裝潢、安裝、制圖、化驗、測試、醫療、法律、會計、咨詢、講學、翻譯、審稿、書畫、雕刻、影視、錄音、錄像、演出、表演、廣告、展覽、技術服務、介紹服務、經紀服務、代辦服務以及其他勞務取得的所得。(三)稿酬所得,是指個人因其作品以圖書、報刊等形式出版、發表而取得的所得。(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是指個人提供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非專利技術以及其他特許權的使用權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權的使用權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個人所得稅是我國現行主要稅種之一,一般由所在單位代扣代繳,按月計算。
應納稅額=(工資薪金收入一減免費用一3500)×稅率一速算扣除數。
這個減免費用主要是五險一金(其實個人是三險一金,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個人不用繳納),如果有企業年金和商業保險也可按規定進行減免。然后根據應納稅所得額參照稅率表選擇對應稅率和速算扣除數進行套算就得出應納稅額了。
總收入:1750+50+1512+850+126.64=4288.64可抵扣費用:公積金253.28;養老金:126.64;待業金(失業保險):15.83;醫保:36.66=432.41應納稅所得額=4288.64-2000-432.41=1856.23個稅=4288.64-2000-432.41=1856.23×10%-25=160.62你所說的低保,概念不太明確,我理解為生活補助,屬于計稅收入。
持股1個月以下: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每次收入額)×適用稅率(20%) 持股1個月以上1年(含1年)以下: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每次收入額*50%)×適用稅率(20%) 持股1年以上:不征稅 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內(含1個月)的,其股息紅利所得全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暫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上述所得統一適用20%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持股期限超過1年的,股息紅利所得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