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最新離婚法_21年離婚有新法規(guī)嗎?
特邀律師
新婚姻法在總則中增加規(guī)定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法院已經(jīng)判決不準離婚或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中,原告撤訴或者按撤訴處理的離婚案件,在沒有特殊情況時,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后6個月內,男方提出離婚的情況。婚姻法明確規(guī)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后6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
精神病人、植物人等特殊群體的婚姻保護;因一方患精神病,對方就要求離婚的,處理時既要保障婚姻自由,又要有利于對患者的治療和生活上的安置。若患者婚前隱瞞了病情,婚后久治不愈,且相關接應工作(其他監(jiān)護人對患者的監(jiān)護、醫(yī)療等)已協(xié)商妥當,可準予離婚,否則,不允許離婚。
《婚姻法》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fā)給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總而言之,離婚需謹慎,既然已經(jīng)是成年人,就不要像小孩子一樣,要學會為自己的行為負責,結婚時選擇好,離婚時更好選擇好,不要給自己留下遺憾。
2020年離婚法新規(guī)定是從2021年1月1日開始正式執(zhí)行。
新婚姻法民法典具體對離婚作出了以下新規(guī)定:1、新增了關于離婚冷靜期的規(guī)定,夫妻雙方協(xié)議離婚后若一方對離婚反悔的,可以在30日內撤回離婚申請;2、明確判決不準離婚后,分居又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法院應當準予離婚;3、增加了夫妻一方揮霍財產,離婚時法院可以給其少分或者不分給揮霍一方共同財產。
汗一個…題主自己就是法律專業(yè)人士吧?也罷,換個角度給你捧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