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買賣合同父母代簽有效嗎_購買二手房房主父母可代簽合同嗎?
特邀律師
這個牽涉到法律上的代理關系,具體情況具體分析,看幾個方面,1,如果兒子未成年,父親有代理權,簽字有效。2,如果父親有兒子的授權書或雖無書面文件,但經由口頭承諾其有代理權,或有兒子的身份證,因父子關系和行為而使對方相信父親有代理權的,那么代簽行為有效。3,如果事后兒子追認了父親的代簽,或看時效,從其父的代理行為發生到產生糾紛之間的時間看,如果兒子應當知道父親的代理行為而沒有提出代理權異議,則可推斷其認可父親的代理,因此代簽也有效。
因為房屋產權證上是孩子的名字,所以,該房屋為孩子所有.父母如果不是因為孩子的理由,是不能處理孩子的財產的,也就是說,盡管父母可以代理孩子簽合同,但為了保護未成年人的利益不受侵害,不是為了未成年人的利益,是不能處理未成年人的財產的.
最好不好,除非二手房房主父母提供房主的授權委托書。
首先定金合同不是房屋買賣合同,只是確定購房意向,無論誰繳納定金無所謂,只要繳納定金時說清楚是買受人家屬即可,不需要委托書,合同有效。其次繳納定金者可以在簽署正式房屋買賣合同時將買受人變更為其親屬任何一個人。當然,如果真正的買受人不承認繳納定金的行為(毀約),那么繳納定金的人就要履行定金合同,否則定金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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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合同是有效的!
凡是合同主體雙方自愿簽訂的合同且不損害他人利息或者國家利益都是有效的!
北京盈科(合肥)律師事務所律師劉金瑞律師解答:
我是合肥人,因拆遷分了一套房子,產權登記在我爸名下,找中介公司準備將其出售,但簽合同時我爸因外出有事,合同是我媽簽的自己的名字,請問律師:這份合同有效嗎?
劉金瑞律師解答:
您這個情況符合我國《合同法》第五十一條,如果未取得權利人的追認,這個合同是無效的,如果在合同簽訂之后取得了權利人的追認,或者給予了處分權的,則合同是有效的,所以要看具體情況確定。
如果您父親沒有追認的話,房子依舊在,但出售合同是無效的,還要出售的話需要同中介公司再次簽訂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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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子可以做委托公證書,父親代理房屋買賣合同才能有效。
謝邀。
1、您與父母之間存在買賣合同關系。房子過戶之后,房子的所有權屬于您,但您未支付房款,即您父母擁有對您的債權,有權要求您向他們支付房款。
2、既然您父母有對您的債權,他們百年之后,您與弟弟都是法定繼承人,他們的債權可以由法定繼承人繼承。您弟弟不能要求繼承房屋,但他可以繼承部分債權,向要求支付部分房款。
3、若你弟弟不履行對父母的贍養義務,在繼承遺產時,可以少分甚至不分。
如有進一步咨詢,歡迎到我的值乎提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