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傷人是什么犯罪_把人打傷會坐牢嗎?
特邀律師
如果有人闖入,這個闖字很重要,那肯定是來者不善,第一,闖入者是否給我報警的機會,第二,闖入者對我會是傷害還是兇殺,或者傷害我到幾級,第三,等我明白我被傷害了,我是否有自衛能力,第四,我把闖入者打傷,會賠多少醫藥費,第五打死,會被判多少年。第六,如果自衛中殺死對方,我如何自證,第七,如果對方沒死反汚我故意傷害,我如何自證。第八,如果無法自證,我被判刑,那么起訴費醫藥費由誰負擔,第九,如果我和闖入者同歸于盡,我的財產受到損失被破壞,找誰賠還是死了認倒霉。為什么我們的法律這么復雜,我的腦子不夠用了。
輕微傷就是不構成犯罪,只是一般性的行政違法行為。而輕傷以上的話,則可能構成故意傷害罪。如果屬于輕微傷的這一類情形的話,要根據我國的《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據以相應的行政處罰。《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規定,毆打他人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如果情節較輕的,可以處5日以下的拘留,或者是500元以下的罰款。如果被害人屬于輕傷以上情節的話,根據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的規定,可能被判處故意傷害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是管制。但是,如果被害人的傷情非常重,重傷的可能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另外的話,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的手段致人重傷,或者嚴重殘疾的話,可能是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甚至死刑。
分傷情以及情節而定,輕微傷不構成犯罪,是違法行為;輕傷及以上則構成故意傷害罪。 一、根據第《治安管理處罰法》四十三條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二、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ㄒ唬┓腹室鈧ψ铮?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ǘ┓腹室鈧ψ?,致人重傷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ㄈ┕室鈧λ松眢w,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如果是正當防衛打傷人且沒有超出正當防衛的限度,就無需承擔刑事責任。
反之,不構成正當防衛的話,就可能構成故意傷害罪(具體看傷勢的輕重)。
?下面為大家科普下到底打人犯什么法
在法律上,打人可以用“故意傷害”來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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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情鑒定結果未達到輕傷及以上的
輕微傷不構成刑事案件,沒有刑事責任、只有行政責任(治安處罰)和民事賠償責任。
一般輕微傷可以由公安進行調解,調解達成協議后不再處罰;若調解不成可處罰款或15天以下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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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情鑒定結果達到輕傷及以上的
根據刑法第234條關于故意傷害罪的相關規定,打人致受害人輕傷及以上的,構成刑事犯罪,相對應的承擔刑事責任,具體量刑分為以下三個方面:
1、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法定基準刑參照點:
(1)故意傷害致一人輕傷,傷情接近輕微傷,社會影響不大、被害人有過錯或被告人全部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的,為拘役刑或管制刑;
(2)故意傷害他人身體,雖構成輕傷,但傷情接近輕微傷的,為有期徒刑六個月;傷情介于輕度和重度之間的,為有期徒刑一年;傷情接近重傷的,為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2、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基準刑參照點:
(1)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重傷尚未達殘疾標準的或損傷程度與輕傷標準接近的,為有期徒刑三年;
(2)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重傷,造成被害人10級殘疾的,為有期徒刑四年;每增加一級殘疾等次,刑期增加一年。
3、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基準刑參照點:
(1)致人死亡;
(2)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