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到人身攻擊的賠償_人身傷害賠償有哪些?
特邀律師
人身意外傷害賠償標準: 人身意外傷害賠償項目和標準: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1、醫療費 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 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后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后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并予以賠償。 2、誤工費 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3、護理費 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 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 受害人定殘后的護理,應當根據其護理依賴程度并結合配制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級別。 4、交通費 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 5、住院伙食補助費 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 受害人確有必要到外地治療,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其合理部分應予賠償。 6、營養費 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7. 被扶養人生活費 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 8、財產損失的實際賠償金額 按照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一條以及本解釋第二條的規定,確定第十九條至第二十九條各項財產損失的實際賠償金額。
1.1V1的情況雙方徒手:對方怎樣侵害了我的人身權益我才能反擊呢?推搡辱罵拿手指頭戳我的臉,抓衣領卡脖子但是沒有揮拳,我可不可以當場還擊將其打到沒有反抗能力呢?警察會如何看待我們之間的斗毆行為?我必須承擔賠償,還是因為屬于反擊行為免于處罰甚至獲得補償?(1V1的情況下,辱罵,拿手指頭戳你的臉,但對方沒有實質性的攻擊行為那只能屬于尋釁滋事,你只能把他手撥開阻止進一步侵害并且結束爭執。抓衣領卡脖子的情況,如果對你造成身體損傷則屬于故意傷害,如果對方沒有進一步行動,那屬于施暴者主動終止侵害,正當防衛條件不成立。如果對你造成了傷害之后沒有停止侵害并繼續施加暴力攻擊,那么正當防衛條件成立,但防衛僅限于制止對方繼續進行不法侵害,你可以將其推開或者制服,但過程中若無意使對方傷殘、死亡,屬于防衛過當,需要承擔一定刑事責任。若刻意使對方致殘或死亡,則有可能會被判故意傷害罪或故意殺人罪。而如果在打斗中對方持有致命性武器,或對方正在實施暴力犯罪如持械搶劫、行兇殺人、強奸等,你可以實施無限防衛,在此過程中你的防衛動作致使對方傷殘或死亡,你無需承擔刑事責任。)2.1v2人及以上,這種情況下,是否對方只要動手,我就可以在不動用器械的情況下無限反擊?責任都在對方呢?(單人面對多人暴力侵害時候,判定是否適用無限防衛和是否屬于正當防衛的標準在于當時的環境和雙方的沖突激烈程度,如果當時的環境你無法逃脫且對方多次持續對你進行暴力侵害且沒有主動終止侵害的意向,對你的生命安全構成威脅,那么無限防衛成立。如果當時的環境你可以反抗逃脫,那么無限防衛是不成立的,而正當防衛是否成立在于你防衛動作的出發點和結果,如果你是以終止暴力侵害行動為出發點,并且在暴力侵害被制止后停止進一步攻擊,仍可視作正當防衛,若在終止暴力侵害后仍對對方施加攻擊,則屬于防衛過當。若對方多人持械或以暴力犯罪如兇殺、團伙暴力搶劫、輪奸等為目的對你實施暴力侵害,則無限防衛成立,防衛過程中導致對方傷殘或死亡不需承擔刑事責任。PS: 若對方多人正在實施暴力恐怖活動,嚴重危害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則不管你是否受到生命安全威脅,你的一切進攻行為均視為無限防衛,對施暴者造成傷殘或致死無需負刑事責任。)我想知道最能懲罰對方的方式1.如果在1V1情況下我沒有進行還擊,對方沒有造成輕傷,但是打了我(可能只是打了一拳)對方的處罰和我應得的賠償是什么?需要提供什么證據?(首先,報警處理申請傷情鑒定,如果構成輕傷或輕傷以上,打人者涉嫌故意傷害罪依法應被追究刑事責任。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如果傷情鑒定為輕微傷,被害人只能要求民事賠償,但可直接向法院起訴要求人身損害賠償;同時可以要求給予行政處罰。 公安機關立案后受害者還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要求賠償,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索要人身損害賠償,人身損害賠償內容包括但不僅限于:醫療費護理費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交通費傷殘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等等)2.在1V多 情況下,我進行反擊但寡不敵眾,傷情在輕傷或輕傷以下,如何判定責任,獲得賠償,對方應該有什么處罰?(這個判定需要從事情起因出發,若雙方發生口角演化成斗毆,而你先動手,則雙方均屬于聚眾斗毆,一般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若持械斗毆并造成惡劣社會影響,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若對方主動發起暴力侵害而你被動反擊,導致輕傷或輕微傷 則對方屬于聚眾斗毆及故意傷害,打人者根據情節嚴重程度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管制,受害人有權向法院提出訴訟要求人身損害賠償。若對方曾多次參與聚眾斗毆,或者參與人數多、對社會造成惡劣影響的,又或者在公共場所或者交通要道聚眾斗毆,造成社會秩序嚴重混亂的,持械斗毆的均可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若對方主動發起暴力侵害,但由于你出言挑釁在先,你依然有可能被定性為尋釁滋事,后續肢體沖突屬于打架斗毆,對方屬于聚眾斗毆。)
若鑒定結論為輕傷或者重傷,則構成刑事案件。在民事賠償方面,根據
根據你的邀請,回答如下:
1:依照文中所述,我方傷勢情形為:額頭上有一個十公分左右的縫合口子。有機會符合人體損傷致殘程度分級標準中的十級傷殘:面部條狀瘢痕形成,累計長度達10.0cm。
2:一般來說受傷的人,可以向對方要求賠償的大致如下: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
3:若是爸爸傷勢有達到傷殘鑒定中的殘疾標準,可以再經過傷殘鑒定機構鑒定,鑒定后如果造成殘疾,還可以要求對方賠償: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精神損害撫慰金。
4:假設爸爸年齡為60歲以下,受訴法院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5萬元。
單就殘疾賠償金部分:
50000*20年*10%=100000元
其余部分尚未計算。
5 : 如有其他問題,可以點我名字,與我討論。
6:加油。
在網絡上遭到人身攻擊,需要收集相關證據,因為網絡是虛擬的,所以要確定對方的實際身份會比較困難。受害人也可以通過將網上人身攻擊的證據收集起來到公安機關去報案,請公安機關幫忙找出人身攻擊的人。如果受害人已經知道對方的身份,可以直接將證據收集好向法院起訴,要求對方恢復名譽并承擔相關賠償。根據《民法通則》第一百二十條規定,公民的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并可以要求賠償損失。
要找到有效證據,在較短時間內向消委舉報。情節嚴重可起訴
謝邀!
首先弄清關系,關系不同,適用法律不同,責任和賠償標準也不同。
如果是承攬關系,題主不用賠償。如果是勞務關系,題主要參照人身損害賠償。具體要看你們雙方訂立的是什么合同,如果沒有合同或合同約定不清,不足以明確關系,則最好雙方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建議找律師,檢討你的情況和合同約定,幫你提出比較好的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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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于2018/1/8 13:15
我猜也是沒合同。
如果你不能證明是承攬關系,則很大可能被認定為勞務關系。勞務關系按人身損害賠償,具體賠償項目和標準如下:
- 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等。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
- 因傷致殘的,根據傷殘等級賠償: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等。這個傷殘鑒定與工傷的勞動能力鑒定是不同的,鑒定單位不同,適用傷殘標準不同,參照交通事故相關程序處理,賠償標準由地方規定,具體題主要咨詢本地的交警部門。
所以,對方要求5萬元的賠償,沒有經過傷殘鑒定,難言是要多了還要少了。
還是那個意見,能協商協商,不能協商找律師,因為人身損害賠償,細節太多,內容復雜,非專業人士,處理不好。
1、《人身損害賠償解釋》可賠償項目規定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營養費、死亡賠償金或傷殘賠償金、喪葬費、精神撫慰金、被撫養人生活費、后續治療費、輔助器材、器具等費用、鑒定費。 2、殘疾賠償金的賠償標準:《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25條規定,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20年計算。但60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1年;75周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殘疾賠償金具體計算公式:(1)殘疾賠償金(60周歲以下的人)=傷殘等級(1級的按100%計算, II級的減少10%,其他依此類推)X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人× 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