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口本年齡登記錯了怎么改_戶口簿的年齡上錯了,想改怎么改?
特邀律師
更改年齡的問題最根本的是要看原先是怎樣錯的,如果是出生落戶時戶籍員上錯了,只要拿出生醫學證明到派出所辦理變更手續,很快就能更正過來;如果是成年人想要變更出生日期,那就需要特別嚴格的證明材料了,根據具體情況的不同需要提供不同證明材料,一般需要提供舊身份證、老戶口本、原始戶口底卡、以及其他能證明年齡的資料和材料,總之需要很充分的證明才能夠申請變更。
戶口簿的年齡上錯了,需要帶著身份證、戶口本、個人申請書到派出所辦理。 《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七條 戶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戶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后予以變更或者更正。 戶口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
謝謝邀請。戶籍信息目前都已經統一錄入全國人口信息網絡,而且涉及到身份證號的變更,更改難度很大。 如果年齡確實存有登記錯誤,還是可以更改的。
根據公安機關的戶口管理規定,修改戶口年齡必須提供原始證明或資料。可以憑準生證(計生證)、出生醫學證明、學生學籍檔案或畢業證等這些具有充分證明力的原始材料報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即可。凡以出生證明登記出生日期的情況一律不予變更,只憑長輩所說自己的真實年齡,而沒有原始證據,也是不可能更改出生日期的。 公安機關登記出生日期依據的是醫院的出生醫學證明,其他出生證明材料一般不予受理。
1.村里出生的,去正規的衛生保健院,索要一張“親子聲明協議”讓你父親簽字,你簽字。這是一張擔保證明,出了法律問題,完全由你們承擔。然后,索要:“出生醫學證明”醫生簽字,蓋章。(前提是:有村委會開具的有效證明,醫院才會給辦理)
2.拿上出生證明,找到戶口所在派出所戶籍室,所有證明,給他們就成。
3.需要審批。一層層的,派出所所長,上次公安機關。很麻煩
4.錢。紅包。如果警察推脫不給辦理。
5.還是不給辦理,向上級公安機關投訴。
朋友,學會變通。
我教你
1.這么多流程,無論你搞定哪一層,接下來的手續都可以完成,這么說你明白嗎?例如,先去衛生保健院,咨詢下,仔細向經管人說明你的情況,詢問,這樣的話,簽署的親子證明是否有效?萬一缺少一份手續的話,有沒有備用的解決辦法。 第一步計劃的重點:拿到該經管辦理人的聯系方式或家庭地址。
2.撥打當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仔細詢問,并說明你的真實情況,而且著重向民警強調“我能辦理有效的出生醫學證明”咨詢是否可以(中國各地的派出所,規章辦事制度都不一樣。很多都需要走后門或者拿點錢)
3.只要你搞到衛生醫院的醫學出生證明,而派出所不給你更改戶口,你完全占據有利條件,向上級投訴機關,投訴。上級投訴機關推諉不給解決。請上訴當地最高人民法院。
4.有錢,這些流程都可以省了。2000塊打給派出所所長,1000塊給戶籍室。保你5天拿到正確戶口本。就算沒有出生證明也可以。
擴展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規定:
第十七條
戶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戶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后予以變更或者更正。
戶口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
需要有證據證明你不是胡說的,這才能改。
戶籍登記的年齡和實際年齡不符合是可以申請變更的。不過因為改年齡涉及很多利益問題,所以一定要有原始權威的證據,比如出生證或者原始戶籍資料。
一、辦理程序:
申請人(或監護人)攜相關材料向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由派出所逐級上報審批。
二、申報材料:
1、本人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2、公安機關原始戶籍資料(含醫療衛生部門原始出生證明、全國前三次人口普查資料);
3、原始戶籍資料登記地派出所出具的出生日期更改情況說明(說明年齡登記錯誤的原因)。
三、辦理時限:
材料齊全的,受理之日起4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
改戶口本上和身份證的年齡,應該先去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請變更戶口本上的年齡信息,然后再憑戶口本辦理新的身份證,就可以更改信息。 一、法律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七條“戶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更正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戶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后予以變更或者更正。戶口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 變更或更正戶口登記項目。公民戶口登記項目與事實不符的,應持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及相關證明材料到公安派出所辦理變更或更正登記手續。理由正當,需要更改姓名、民族、年齡項目的,還應填寫《更改戶口登記項目審批表》,經民警調查核實后,呈報市、縣(區)公安局(分局)審批。 二、所需材料: 1、戶口簿、身份證(核原件留復印件)、申請報告; 2、戶口所在地的單位、學校或居(村)委會出具的證明; 3、《出生證》或《出生醫學證明》(核原件留復印件)或提供有單位簽章的參加工作首次填寫的《干部或工人履歷表》復印件或離退休證。 三、辦理程序: 1、申請:申請人提出申請,提交相關材料。窗口辦理人員審查材料是否齊全,材料不齊全的退還申請人,出具《辦理戶口補充材料書》并一次性告之申請時需提交的資料。 2、受理初審:材料齊全的,窗口辦理人員出具《辦理戶口責任書》交申請人, 將所有材料轉轄區管段民警。 3、下戶調查:管段民警下戶調查核實后將材料呈所領導或分局戶政科長。 4、審核:所領導或分局戶政科長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簽署審核意見后將材料呈市局戶政科長。 5、審批:市局戶政科長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批,簽署審批意見后將材料轉窗口辦理人員。 6、出件:審批同意的打印《戶口簿》,審批不同意的當面告知申請人原因并退回相關材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的規定,出生年月,不得隨意更改。特殊情況需要更改的,要提供充足的證明材料,并經過認真調查核實,由縣(市、區)公安機關審批后,方可給予變更。
1、由單位人事部門出具年齡認定證明并由主管領導簽字蓋章。
2、提供單位人事檔案復印件。
3、如果是出生落戶出現差錯需要變更的,應出具變更人或監護人申請、獨生子女證、母子健康手冊或出生醫學證明等證明材料。由派出所逐級上報審批。 如果沒有出生證,讓居委會或者村委會蓋章寫個證明材料,證明戶口實際年齡是中國,同時這個材料上附帶周邊鄰居的證人證言。 有了這個相關證明,到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提交報告和證明材料,填寫有關表格,經縣(市)公安局戶籍部門審核,公安局長簽字同意后報省(市)公安戶籍管理部門批準。
案例:戶口年齡與實際不符
日前,潁上縣十八里鋪鎮張王村村民余某,拿著民警送來的新戶口本,樂的合不攏嘴,逢人就說:“這下可好啦,我也能領取老年補助了,這得感謝張警官,是他幫了我大忙啊”。
今年8月底的一天,潁上縣公安局十八里鋪派出所民警張后柳值班時,余某到派出所求助。在派出所內,余某滿臉愁容、唉聲嘆氣。張后柳給老人端上一杯水,然后詢問他有什么事情。余某稱,自己實際年齡都六十多了,但早期村里人口統計錯了,目前他的戶口本年齡才四十多,以前也沒把戶口當回事,就沒有更改。現在看著與自己同齡人能領取國家補助,這才著急著來派出所改年齡。張后柳安慰老人不要心慌,派出所會認真調查處理的。在之后一段時間里,張后柳通過走訪余某家周邊鄰居,及與余某一起長大的同齡人,證實余某年齡確實為六十多歲了,張后柳將收集的證據材料上報縣局戶政審批,及時幫助余某解決了戶口難題。
更改年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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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安徽省公安機關辦理戶口工作規范》、《安徽省公安廳關于規范常住戶口管理若干問題的意見》、《阜陽市公安機關辦理戶口工作規范》、《阜陽市公安局關于辦理戶口工作規范部分條款說明》,對公民要求更正出生日期的,應本著實事求是、尊重事實的原則,從嚴審查。
1、變更條件:
更正出生日期需由本人或監護人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供足以證明年齡確屬錯誤的原始憑證材料(如出生證明、原始戶籍登記資料、單位檔案、學籍檔案等最早記載出生日期的原始材料)以及相關證明,經公安派出所調查核實后,報縣級公安機關批準后方可予以更正。
2、所需材料:
(1)本人居民戶口簿
(2)本人提供的足以證明年齡確屬錯誤的原始憑證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出生醫學證明、單位人事檔案、學籍檔案等最早記載出生日期的原始材料
(3)其他參考材料:如學籍卡、畢業證、結婚證等原件只能作為參考性材料
(4)單位或村委、街道辦事處證明
3、下列情形不得變更出生日期:
(1)被依法判處管制、剝奪政治權利、緩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的人;
(2)正在被收監服刑、被勞動教養和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的人;
(3)已掌握的民事案件尚未審結或尚未執行完畢;
(4)經濟糾紛尚未了結的;
(5)在校全日制大中專學生。
4、兩種特殊情形不予受理:
l自二○○六年十月十五日起,公安機關對于由組織人事部門管理的干部更正出生日期的申請,均不予辦理。
l公民通過不正當渠道將年齡更改,現要求改回的,公安機關一律不予受理。
特別需要說明:
只用參考性材料,沒有原始憑證材料,更正材料內容不詳、前后不符、互不印證、證明不充分的不予審批。
黑戶落戶政策
1月14日消息,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關于解決無戶口人員登記戶口問題的意見》,提出要全面解決無戶口人員登記戶口問題,切實保障每個公民依法登記一個常住戶口,禁止設立不符合戶口登記規定的任何前置條件。
政策如何落地?國務院提出哪些要求?
(一)不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無戶口人員。
(二)未辦理《出生醫學證明》的無戶口人員。
(三)未辦理收養手續的事實收養無戶口人員。
(四)被宣告失蹤或者宣告死亡后戶口被注銷人員。
(五)農村地區因婚嫁被注銷原籍戶口的人員。
(六)戶口遷移證件遺失或者超過有效期限造成的無戶口人員。
(七)我國公民與外國人、無國籍人非婚生育的無戶口人員。
(八)其他無戶口人員。
政策如何落地?國務院提出哪些要求?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要結合本地實際,出臺具體實施辦法,并向社會公布。
各地區要深入開展摸底調查,認真梳理本地區戶口重點問題,摸清本行政區域內無戶口人員底數及有關情況。
要規范受理審批程序,嚴格工作要求,及時辦理無戶口人員戶口登記。
各有關部門要對與本意見精神不一致的政策措施進行一次集中清理,該修改的認真修改,該廢止的堅決廢止。
公安部、民政部、衛生計生委等部門要按照職能分工,抓緊按程序修訂戶口登記、流浪乞討救助、計劃生育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完善相關規章制度。
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分解細化任務,落實責任分工,狠抓各項政策措施的貫徹落實。
公安部要會同民政部、衛生計生委等部門加強對各地區的督查指導,對責任不落實、工作不力的,依法依規嚴肅追究責任。
依法為無戶口人員登記常住戶口
(一)不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無戶口人員。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無戶口人員,本人或者其監護人可以憑《出生醫學證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戶口簿、結婚證或者非婚生育說明,按照隨父隨母落戶自愿的政策,申請辦理常住戶口登記。申請隨父落戶的非婚生育無戶口人員,需一并提供具有資質的鑒定機構出具的親子鑒定證明。
(二)未辦理《出生醫學證明》的無戶口人員。在助產機構內出生的無戶口人員,本人或者其監護人可以向該助產機構申領《出生醫學證明》;在助產機構外出生的無戶口人員,本人或者其監護人需提供具有資質的鑒定機構出具的親子鑒定證明,向擬落戶地縣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委托機構申領《出生醫學證明》。無戶口人員或者其監護人憑《出生醫學證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戶口簿、結婚證或者非婚生育說明,申請辦理常住戶口登記。
(三)未辦理收養手續的事實收養無戶口人員。未辦理收養登記的事實收養無戶口人員,當事人可以向民政部門申請按照規定辦理收養登記,憑申領的《收養登記證》、收養人的居民戶口簿,申請辦理常住戶口登記。1999年4月1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的決定》施行前,國內公民私自收養子女未辦理收養登記的,當事人可以按照規定向公證機構申請辦理事實收養公證,經公安機關調查核實尚未辦理戶口登記的,可以憑事實收養公證書、收養人的居民戶口簿,申請辦理常住戶口登記。
(四)被宣告失蹤或者宣告死亡后戶口被注銷人員。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失蹤或者宣告死亡后重新出現的人員,本人或者其監護人可以憑人民法院撤銷宣告失蹤(死亡)的生效判決書,申請恢復常住戶口登記。
(五)農村地區因婚嫁被注銷原籍戶口的人員。農村地區因婚嫁被注銷原籍戶口的人員,經公安機關調查核實未在其他地方落戶的,可以在原戶口注銷地申請恢復常住戶口登記。恢復常住戶口登記后,符合現居住地落戶條件的,可以辦理戶口遷移登記。
(六)戶口遷移證件遺失或者超過有效期限造成的無戶口人員。戶口遷移證件遺失或者超過有效期限造成的無戶口人員,可以向簽發地公安機關申請補領、換領戶口遷移證件,憑補領、換領的戶口遷移證件辦理戶口遷移登記。不符合遷入地現行戶口遷移政策的大中專院校畢業生,可以在原籍戶口所在地申請恢復常住戶口登記,其他人員可以在戶口遷出地申請恢復常住戶口登記。
(七)我國公民與外國人、無國籍人非婚生育的無戶口人員。我國公民與外國人、無國籍人在國內非婚生育、未取得其他國家國籍的無戶口人員,本人或者其具有我國國籍的監護人可以憑《出生醫學證明》、父母的非婚生育說明、我國公民一方的居民戶口簿,申請辦理常住戶口登記。未辦理《出生醫學證明》的,需提供具有資質的鑒定機構出具的親子鑒定證明。
(八)其他無戶口人員。其他原因造成的無戶口人員,本人或者承擔監護職責的單位和個人可以提出申請,經公安機關會同有關部門調查核實后,可辦理常住戶口登記。
戶口本年齡登記錯誤的,可以向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修改。申請材料:身份證、戶口本、村委會證明、出生證明、本人簽字的申請書等材料申請修改時,需要提交出生證明和監護人或者本人簽字的申請書。申請書要寫明年齡錯誤的基本事實及修改的請求。如果沒有出生證明,戶口本登記的年齡不能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規定:第十七條戶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戶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后予以變更或者更正。戶口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第十八條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1、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2、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