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不給結婚證怎么離婚_沒有結婚證該怎么離婚?
特邀律師
回答這樣的問題,是要折壽的,但老漢我不信邪,見不得人家求助,過著不幸福的日子。既然月下老人點錯了鴛鴦譜,牽錯了紅繩,助人脫離苦海,重獲新生,何樂而不為之呢。
你想離婚,但是老公不給戶口簿,不給結婚證,證明老公舍不得你,不論從內心還是在行動上,他都是不愿意離婚的,還想和你把日子再過下去。如果真的能夠諒解老公的話,還不如重修感情,因為人生苦短,且過且珍重。
如果你的老公是個賭徒,不負責任不顧家。或者是個嗜酒如命,酒后沒有酒德對你進行家暴,再或者他是一個只顧自己,自私自利還脾氣暴躁的人,使你經常受到精神上和肉體上的折磨。那我就會幫助你,逃離這個苦海。
他不給你結婚證和戶口本,你又沒辦身份證,不論你想協議離婚還是走法院判決離婚都是行不通的。因為,協議離婚必須要有證明自己身份和已婚的證件,才能到民政局辦理協議離婚。上法院依法判決離婚,雖然不要結婚證和戶口本。但要進法院的那道大門,是憑身份證登記才能進去的,就算你進去了,也得憑身份證才能給你立案。
你的老公不想跟你離婚,協議離婚是辦不到了。最快捷解決的辦法,也是和平解決的辦法就是,到你戶口地派出所找管戶籍的警員辦理一張臨時身份證,并向警員說明你有急用。有了這張臨時的身份證,你就可以進入法院的大門,提出離婚的訴求,法院也可以立案。
如果你想省起訴離婚的費用,想協議離婚的話。就得把事情稍微鬧大一點了,別忘了有事情找警察,撥打110,理由就不用我教你了吧。
民證就不給你離!拿結婚做兒戲,做交易,領結婚證,辦證人問你時你咋說的?自己的話自己先把她看成話,別自己也當屁放!
可以向法院起訴離婚。如果法院調解無效,雙方感情確實破裂了,法院會準予離婚的。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如下: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沒領結婚證,該怎么離婚?
我國新婚姻法出臺后,取消了事實婚姻這一說法,取而代之的是非法同居關系。未補辦結婚登記的,按解除非法同居關系處理。
不用去民政局離婚,只要沒有小孩《外籍戶口》可以到當地居委會說明情況,證明你們因為什么原因不適合在一起就可以,意思是備案。
避免對方以后對你進行報復或任何不利因素《不用影響下次結婚》。或者你可以狠一點,直接散人,不過這樣你要考慮以后對你有沒有什么影響。奉勸:三思而后行,盡可能的和好,領取合法的結婚證書。
女方可以去民政局開具婚姻登記證明,則就可以向法院起訴離婚了;二、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時,應準備、提供以下法律文書和證據材料:(一)要求與被告解除婚姻關系的民事起訴狀三份,給法院兩份,自己留一份;(二)《婚姻登記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三份,復印件給法院兩份,自己留一份;(三)原告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復印件交給法院;(四)被告的身份證復印件一份,交給法院;(五)孩子的出生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三份,復印件給法院兩份,自己留一份;(六)證明夫妻雙方感情確已破裂,符合《婚姻法》第32條規定的離婚必備條件的證據材料三份,給法院兩份,自己一份;(七)其他主張自己訴訟請求成立的證據材料三份,給法院兩份,自己一份
無論離婚還是什么事,只要是起訴法院,就是在沒有辦法的情況下,走到這一步。要是很公平的話是不會走到這一步的。法院,就是為弱勢群體伸張正義的地方。
無論結婚多長時間,結婚證在誰手中,法院都會公開審理。公證判決。當然了離婚案件是要事實,講證據的,最主要是調解協商,打到人人公平。能過到一塊還是過一家為好。當然了,在這半年時間內,如果夫妻感情在次惡化,法院可以,強制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