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人失蹤報警有用嗎_人失蹤了報警有用嗎?
特邀律師
最終找到找不到不好說 但是肯定會有幫助的,可以通過手機關機前的信息確定去過哪兒 到哪兒去了等。
失蹤人口的報案一般情況下都是以24小時作為時間限制的,但如果你有證據證明對方的人身安全可能會有危險,或者是對方可能會受到侵害。
那么你隨時都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這個是不受時間限制的。如果是符合以下情況的人口失蹤,可以馬上報警,并且公安機關會立即立為刑事案件,進行偵查。(1)、接到拐賣婦女、兒童的報案、控告、舉報的;(2)、接到兒童失蹤或者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婦女失蹤報案的;(3)、接到已滿十八周歲的婦女失蹤,可能被拐賣的報案的;(4)、發現流浪、乞討的兒童可能系被拐賣的;(5)、發現有收買被拐賣婦女、兒童行為,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6)、表明可能有拐賣婦女、兒童犯罪事實發生的其他情形的。如遇家里人失蹤的情況,當事人可以根據情況,向失蹤人戶籍所在地刑警隊報告失蹤人口或者在失蹤地公安機關報案。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關于依法懲治拐賣婦女兒童犯罪的意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經審查,符合管轄規定的,公安機關應當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開展偵查工作:(1)接到拐賣婦女、兒童的報案、控告、舉報的;(2)接到兒童失蹤或者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婦女失蹤報案的;(3)接到已滿十八周歲的婦女失蹤,可能被拐賣的報案的;(4)發現流浪、乞討的兒童可能系被拐賣的;(5)發現有收買被拐賣婦女、兒童行為,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6)表明可能有拐賣婦女、兒童犯罪事實發生的其他情形的。1、一個正常人失蹤三個月,報警警方應當受理,因為警察的任務就是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保護公民的人身安全,而正常人失蹤就是屬于社會治安案件
2、法律依據:
1)《警察法》(2012修正) 第二條 人民警察的任務是維護國家安全,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保護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財產,保護公共財產,預防、制止和懲治違法犯罪活動。
人民警察包括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監獄、勞動教養管理機關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的司法警察。
2)《關于依法懲治拐賣婦女兒童犯罪的意見》第八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經審查,符合管轄規定的,公安機關應當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開展偵查工作:
(1)接到拐賣婦女、兒童的報案、控告、舉報的;
(2)接到兒童失蹤或者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婦女失蹤報案的;
(3)接到已滿十八周歲的婦女失蹤,可能被拐賣的報案的;
(4)發現流浪、乞討的兒童可能系被拐賣的;
(5)發現有收買被拐賣婦女、兒童行為,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
(6)表明可能有拐賣婦女、兒童犯罪事實發生的其他情形的。
人口失蹤需要具備報案的條件如下:可以根據情況,向失蹤人戶籍所在地刑警隊報告失蹤人口或者在失蹤地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關受理后,根據所偵察情況決定是否立案。失蹤人口的報案一般情況下都是24小時作為時間限制的,但如果你有證據證明對方可能會人身安全會危險,或者說是對方可能會受到侵害。那么你隨時都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的,這個是不受時間限制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關于依法懲治拐賣婦女兒童犯罪的意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經審查,符合管轄規定的,公安機關應當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開展偵查工作:(1)接到拐賣婦女、兒童的報案、控告、舉報的;(2)接到兒童失蹤或者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婦女失蹤報案的;(3)接到已滿十八周歲的婦女失蹤,可能被拐賣的報案的;(4)發現流浪、乞討的兒童可能系被拐賣的;(5)發現有收買被拐賣婦女、兒童行為,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6)表明可能有拐賣婦女、兒童犯罪事實發生的其他情形的。由上述可知,如果是符合上述情況的人口失蹤,可以馬上報警,并且公安機關會要立即立為刑事案件,進行偵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