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雙方寫的協議書是否有效_夫妻雙方簽訂的婚內協議有效嗎?
特邀律師
有效,有法律效應沒必要去公正。按照我國《婚姻法》規定,夫妻雙方可以約定婚內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歸屬。協議公證并非訂立協議的必要形式,已訂立的協議是否要進行公證,取決于雙方當事人的申請。 《婚姻法》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擴展資料違約賠償的“婚姻協議”,實際上是對《婚姻法》中抽象的夫妻忠實責任的具體化,符合《婚姻法》的原則和精神。婚姻法在各個時代、各個國家的法律體系中處于不同的地位,其編制方法也不盡相同。
您好,我是北京安博律師事務所婚姻家事部律師,關于您提出的問題,提出以下建議,僅供參考。
我國婚姻法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因此,夫妻是可以對財產進行約定的。關于協議的效力,只要滿足一般民法上的要求就可以。比如雙方都具備民事行為能力,沒有被脅迫,自愿簽訂該協議,且意思表示真實,沒有違反公序良俗和強制性規定,都是有效的。
以上是我對您的提問的建議,僅供參考,祝您一切順利。
感謝邀請!夫妻雙方私下寫的協議具有法律效力,只要在協議上簽字,就是受法律保護的。不過,我還是建議您和您的愛人進行婚前財產約定協議公證,準備好相應的材料去公證處辦理即可。材料主要有:
1.申請人的身份證明(身份證或戶口薄);
2.已婚夫妻的結婚證書或夫妻關系證明;
3.財產的約定書一式三份;
4.有關財產的產權證明,如個人所有房產的房產證;
5.財產清單;
1、夫妻兩個人寫的協議書,如果雙方辦理了離婚手續,這份協議書就是合法的,具有法律效力。 2、如果當時沒有離婚,在以后實際辦理離婚訴訟中,這份離婚協議書就沒有法律效力,法院一般不會支持的。 3、《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八條 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當事人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4、《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十四條 當事人達成的以登記離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協議離婚為條件的財產分割協議,如果雙方協議離婚未成,一方在離婚訴訟中反悔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財產分割協議沒有生效,并根據實際情況依法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