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滿17不滿18算不算童工_17算不算童工?
特邀律師
17歲不屬童工!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及有關法規的規定,童工是指未滿十六周歲的用工,未成年人是指未滿十八周歲的人!設定童工的年齡界限是依據公民的行為能為的不同情形,《民法通則》第十一條規定18周歲以上的人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才是成年人。18周歲以下的均是屬于未成年人。但16周歲以上不滿18周歲的人,能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所以,法律上設定童工為不滿16周歲的用工。任何企業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戶如果招用十六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從事勞動的,是招用童工性質,屬于違法行為!這是國家法律對低齡未成年人的重點保護措施!
可能是因為1.用人單位擔心,與你簽了雇傭協議之后,因為你不滿十八歲,不屬于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這個協議的效力存在不確定性的瑕疵。(換句通俗話說,對于這份協議,你可能簽了不算數的)2.已滿16不滿18歲,但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自己的主要生活來源的,在民法上也算做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但這個“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標準,難以把控。3.雖然法律規定了滿十六歲不屬于童工,但是雇傭16-18歲的人參加工作,是有工作領域,時長和環境各方面限制的。那索性就一刀切,只要18周歲以上的,這樣鐵定在用工合同上面,你的簽名會具有確定效力。用人單位用起來,不會有其他風險,諸如被認定雇用童工產生的行政責任。
在我國,未滿16周歲才算童工,已滿16歲未滿18歲,不算童工,但是《未成年人保護法》有規定——『任何組織和個人依照國家有關規定招收已滿十六周歲未滿十八周歲的未成年人的,應當在工種、勞動時間、勞動強度和保護措施等方面執行國家有關規定,不得安排其從事過重、有毒、有害的勞動或者危險作業。』用人單位很清楚軟件開發其實是『過重』而且對身體『有害』的勞動,所以拒絕了你,他們是遵守法律的大好公民。
勞動法沒有規定17歲不能參加工作。 我國勞動法和未成年人保護法都是限制招收不滿十六周年的童工。不滿十八周歲找工作之所以被拒,主要是因為未成年人屬于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其行為要經過監護人確定才能發生法律效力,再者有些崗位是限制使用未成年人的。 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三十八條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招用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招用已滿十六周歲未滿十八周歲的未成年人的,應當執行國家在工種、勞動時間、勞動強度和保護措施等方面的規定,不得安排其從事過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勞動或者危險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