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的一般客體是指_什么叫做犯罪客體?
特邀律師
犯罪客體,是指我國刑法所保護而為犯罪行為所侵犯的社會關系。社會關系就是人們在生產和共同生活活動過程中所形成的人與人之間的相互關系。社會關系有物質的社會關系和思想的社會關系之分,它們都有可能受到犯罪行為的侵犯而成為犯罪客體。政治、經濟、思想、道德、文化等方面都存在人與人之間的關系。但是作為犯罪客體的社會關系不是一般的社會關系,如友誼關系、借貸關系等,這些關系只能由道德規范或由民事、行政法律加以調整與保護,而不在刑法保護之列,因此不能成為犯罪客體。而我國刑法所保護的那種社會關系是指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和安全,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社會主義制度,社會秩序和經濟秩序,國有財產或者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權,公民私人的財產所有權,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等等。這些社會關系在我國刑法第13條已有明確的表述,它們一旦為犯罪行為所侵犯,就成為犯罪客體。犯罪客體是犯罪構成的必要要件。沒有一個犯罪是沒有犯罪客體的。犯罪之所以具有社會危害性,首先是由其所侵犯的犯罪客體決定的。一個行為不侵犯任何客體,不侵犯任何社會關系,就意味著不具有社會危害性,也就不能構成犯罪。
比如: 你殺人了.
1.犯罪主體就是你這個人.
2.犯罪主觀方面就是你是故意的,還是過失的.
3.犯罪客觀方面就是你是不是進行了殺人的行為,被你殺的人那個人死了還是后來救活了.
4.犯罪客體就是他人的生命權.犯罪客體就是指罪犯侵犯的犯罪行為的直接對象和法律所保護的對象.在這里,法律所保護的就是人的生命權和社會利益,你侵犯了他人的生命權并且該惡劣影響已經擴散到社會,所以,觸犯到法律所保護的對象,那么就構成犯罪了.
一般客體就是從總的范圍來說,相當于現在的法益概念,犯罪都侵犯了一般客體;同類客體,此乃我國刑法分則區分類罪名的標準,例如,侵犯人身犯罪的同類客體是公民的人身,侵犯財產罪的客體是財產權益;直接客體,也就是刑法分則每一個罪所直接涉及的客體,例如故意殺人罪的直接客體是人的生命權益,故意傷害罪是人的身體健康權益。
犯罪客體:是指我國刑法所保護而為犯罪行為所侵犯的社會關系。同類客體:指某一類犯罪行為所共同侵犯的客體,也就是我國刑法所保護的社會主義社會關系的某一領域或者某一方面。直接客體:是指某一具體犯罪所直接侵犯的具體的社會關系。三者為按照犯罪行為所侵犯的社會關系的范圍所確定的,是一般與特殊、整體與部分的關系。舉個簡單的例子:公民的人身權利、財產權等是屬于犯罪客體(這是最大的范圍)生命權、健康權、婦女的人身權利以及人格權、名譽權等屬于人身權利,是同類客體(中等范圍),為方便你理解,這里說一下,我國《刑法》就是根據同類客體將犯罪分為十大類,其中“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包含了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等罪名,將“殺人”、“傷害”歸為同一類別,是因為在實施上述犯罪行為時,都是侵害了公民的人身權利,所以這是同類客體。直接客體就比較簡單啦,比如故意殺人犯罪,其直接客體就是侵害公民的生命權;故意傷害罪,其直接客體就是侵害公民的健康權。所以,直接客體是三個當中范圍最小的,也是最具體的。
您好:犯罪個體是指犯罪的行為人。犯罪的個體原因是指可能引起犯罪行為產生的一切個人方面的因素。主要包括影響犯罪的心理因素和生理因素兩部分。犯罪的社會原因決定犯罪現象的存在,而犯罪現象通過人的具體犯罪行為表現出來。犯罪行為是具有主觀能動性的人的行為,最終推動這種行為產生的必然是行為人個人方面的原因。在特定的社會歷史條件下,犯罪的社會原因是不可否認的客觀存在,并作為客觀社會條件,不可避免地對人們的行為性質和行為方向起主導性的影響作用。但已經存在的犯罪的社會原因并不能直接驅動犯罪行為。只有當犯罪的社會原因在人的意識中反映出來,并轉化為個人內在的行為動力之后,才會驅使個人實施犯罪行為。從這個意義上說,最終推動犯罪行為實施、決定犯罪行為產生的因素,存在于犯罪的個體原因之中。因此,在犯罪學中,對犯罪的個體原因的研究,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是犯罪原因研究的重要組成部分。
犯罪構成的要件之一,指刑事法律所保護而為犯罪行為所侵害的社會關系。確定了犯罪客體,在很大程度上就能確定犯的是什么罪和它的危害程度。如果行為人侵害的不是刑事法律保護的社會關系,而是民事法律或行政法律保護的社會關系,這種行為不能構成犯罪,行為人也不負刑事責任,而負民事責任或行政責任。
復雜客體是指一種犯罪行為侵犯了不只一種客體,而是多個客體,比如綁架罪侵犯的是復雜客體,既侵犯他人的人身權利,同時又侵犯他人的財產權利,其中,他人的人身權利是綁架罪侵犯的主要客體,他人的財產權利則是綁架罪侵犯的次要客體。明白了么。
例如搶劫罪,不僅侵犯了公私財物所有權,而且也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權利。存在著復雜客體犯罪,兩種以上的社會關系并不是并列的,有主有次,從而形成了主要客體和次要客體。主要客體是指立法者在確定某一具體犯罪構成時予以重點保護的社會關系;次要客體則是立法者在確定某一具體犯罪構成時,刑法也予以保護的社會關系。例如搶劫罪,立法者主要保護的是公私財物所有權,但對公民的人身權利也予以保護。對復雜客體的犯罪來說,主要客體和次要客體都是犯罪構成的要件,缺少其中一個,就不能構成某種犯罪。例如搶劫罪,如果只侵犯公私財物所有權而沒有侵犯到公民的人身權利,或者只侵犯到公民的人身權利而沒有侵犯到公私財物所有權,都不能構成該罪。同時,在具體量刑時,不僅要考慮到行為對主要客體的侵害,而且也要考慮到對次要客體的侵害。例如,對搶劫罪的量刑,不僅要考慮到搶劫財物的數量的多少,還要考慮行為對人身所造成的損害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