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死亡遺產繼承順序及比例_遺產繼承順序是什么樣的?
特邀律師
根據我國繼承法的規定: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一般來說,丈夫去世后,如果沒有遺囑的話,按照法定繼承來分配遺產。首先如果丈夫的財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話,那么丈夫遺產的一般歸妻子所有,剩下的一半再又配偶、子女、父母來平等分配。
(1)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均等。(2)特殊情況下法定繼承人的繼承份額可以不均等。
來源:《繼承法》第10條規定
您好!配偶去世,如果是遺囑繼承,在遺囑合法有效的前提下,按照遺囑中指定的比例繼承。如果是法定繼承,一般按照平分的原則。把具體分配比例計算方式簡單說一下:
1. 有幾個第一順序繼承人。子女、在世一方、配偶的父母,三類中有幾個算幾個。
2. 如果房產是夫妻共有的,那么去世配偶的遺產份額總計是?,另外一半是在世一方的。用這個?除以繼承人數量,就是每個繼承人繼承遺產的比例。其中,在世一方總的比例還要再加上自己的那?。
3. 如果房產是去世配偶個人的,那么遺產份額是房產的全部,用它除以繼承人數量即可。
有遺囑按遺囑來,沒遺囑,死者的財產,由第一順位繼承人先繼承,第一順位繼承人是父母、子女、配偶。一般是平均分。
1、應該先看死者是否有遺囑,有遺囑的,應按遺囑執行。3、沒有遺囑的,應該確定哪些人可以作為繼承人?繼承人分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4、最后,才是確定各繼承人的份額。按照繼承法的規定,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有遺囑的按有效遺囑執行,沒有遺囑的按法定繼承。男方死亡,共同財產先分一半給配偶,剩下部分為遺產。遺產繼承第一順序為配偶、父母、子女,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的按第二順序繼承,即兄弟姐妹。繼承人可協商分配比例,不能協商的,一般平分,但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或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能多分。繼承方式:2繼承人之間無爭議的,聯系公證處做繼承公證后過戶;有爭議或無法提供繼承所需材料的,向法院起訴,根據法院作出的生效法律文書辦理過戶。
《繼承法》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被繼承人死亡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只要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的,第二順序繼承人才可以繼承。
如果第一順序中被繼承人的子女已經先于被繼承人死亡,則由其直系晚輩代為繼承,代位繼承人繼承遺產的范圍僅限于他父親或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兒媳、女婿本沒有繼承權,但是喪偶的兒媳、女婿對公婆、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丈夫過世后,夫妻共同財產有配偶的一半。剩下的一半屬于丈夫個人財產,是可繼承的遺產。按法定繼承第一順序繼承人為配偶、父母、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