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常居住地跟戶籍地不一致的_社保繳納地和居住地不在一起怎么辦?
特邀律師
你說的是戶籍所在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取保候審應由哪個公安執行是嗎?《刑事訴訟法》只規定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但沒有明確規定出現像本案中的情況該由哪個公安機關負責執行。
那么可以認為戶籍所在地和住所地公安機關都有執行管轄權。假如由戶籍所在地執行,不利于對被取保候審人的監管,應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機關執行監視居住。因為公安機關對本轄區的居民情況比較熟悉,也便于對犯罪嫌疑人執行取保候審的規定進行監督、管理?!缎淌略V訟法》第五十六條規定,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離開所居住的市、縣的,應當經過執行機關批準。由居住地公安機關執行取保候審便于犯罪嫌疑人向公安機關匯報情況。如果由戶籍所在地的公安機關執行,由于犯罪嫌疑人并不在戶籍所在地居住,會帶來諸多不便。《民事訴訟法》規定,繼承糾紛屬專屬管轄,因繼承遺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繼承人死亡時住所地或者主要遺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依據該款規定,如果被繼承人的主要遺產在山東,死亡于河南,兩地人民法院都具有管轄權,繼承人可以自己選擇人民法院起訴。同時《民事訴訟法》還規定,兩個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的訴訟,原告可以向其中一個人民法院起訴;原告向兩個以上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轄。原告起訴應選擇有利于自己的人民法院起訴,切應先于其他繼承人之前起訴。
感謝邀請,更感謝樓主的提問。
樓主你好,社保繳納地和居住地不在一起該怎么辦呢?如果說你的社保繳納地區和自己的長期居住地不是同一個地區,那么就說明你所在的工作單位沒有按照工作單位本身所在地區來給你繳納社保待遇,這種情況主要發生在很多工作單位,可能自己的集團公司和自己的分公司或者子公司不是同一個地區,所以就會造成這樣的一個異地交費的情況。
那么這種情況實際上對于我們本人來說,最大的一個麻煩就在于醫療保險的使用,因為醫療保險如果想要實現這個跨地區就醫結算的話,那么必須在本地的醫保機構做一個備案以后才可以實現這種跨地區就醫結算,而且跨地就會結算,有很大的局限性,只能夠在指定的醫院不超過三家的醫院才能夠看病就醫。
并且我們的個人醫保賬戶當中的個人余額,如果說是跨省區的繳納的話,那么實際上是沒有辦法來直接使用的,除非你回到繳費所在地的身份,才可以使用到醫??▊€人賬戶當中的余額,因為目前來講,我們全國還沒有實現醫保的統籌,所以說對于自己的醫療保險會產生一定的影響。
感謝閱讀,請加我的關注。
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